生产设备科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负责进行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3负责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作业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4参与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5编制或修订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6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工作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应尽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7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8参与各类事故的排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篇2:化工企业设备科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线、采暖通风装置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电气联锁装置的检测、检验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在制订设备改造方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查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对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登记取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
7对外来施工检修人员,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8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负责工业建筑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法规标准,审查建筑施工安全。与外来基建施工队签订土建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0负责公司动土、临时用电、设备检修作业、吊装作业票证的管理。
11组织编制、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
12负责搞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篇3:炼钢厂设备科科员职责
1、进入生产现场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
2、在参与各类机械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带头严格执行并教育职工遵守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
3、在进行机械设备点检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2、设备检修必须事先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并监督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3、组织设备、动力专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限期消除。
4、对所管区域因设备失修、缺陷、防护装置不全或失灵而发生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5、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6、在厂新上机械项目和技改施工及验收中,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与“五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