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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绞车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9634

为保障小绞车安全运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运输事故的发生和进一步提高运输设备管理水平,在严格执行小绞车安装使用七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石窟煤业非常用小绞车补充管理规定。

一、管理规定

1、用于轨道运输的非常用(每周及以上使用一次)小绞车(回柱机)责任单位必须做好绞车、钢丝绳、轨道线路和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

2、使用前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科运输组提出使用申请,经运输组人员现场检查合格、审核及签字后方可拿钥匙予以使用,未签字严禁使用。

3、绞车使用完毕后必须将滑头收起,同时将滑头锁住,每次使用必须填写使用记录。

4、绞车使用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区队存档备查、一份运输组留档。

二、考核规定

1、绞车责任单位未认真执行日常维护检查以及未提前提出使用申请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同时联责分管运输负责人50元。

2、一份使用申请未存档或申请单与使用记录不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同时联责分管运输负责人50元。

3、未经运输组人员现场检查、审核及签字私自使用绞车的,对单位罚款500元,联责分管运输负责人100元。

4、使用完毕后未将滑头收起或未锁住以及未填写使用记录的,对单位罚款200元,联责分管运输负责人50元。

篇2:主提升绞车定期检修保养试验制度

1、要严格坚持每天不小于2小时的日常维修保养,一般在下午3─5点,每天维修保养时要按巡回检查图表的顺序进行,在日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填写检修记录。

2、在坚持日检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一月一次的停产检修制度,每月20号前,机电科摸清项目,编制检修计划任务书,落实到班组或个人,确保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变更检修项目,需变更时要及时报矿批准。

3、严格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4、执行坚持二年一大修制度,在大修时要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在尽量缩短检修时间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完成大修任务

5、对提升绞车各部位定期加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