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选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在工作台上进行筛选作业,严禁蹲式操作,工作台应稳定牢固,严禁使用塑料、化纤等材质的工作台面。
2、从造粒中转间领的亮珠半成品,不得直接进入造粒间转运粒子,筛选合格的亮珠成品应及时转入晒坪或烘房干燥,不合格的次品返回造粒中转。亮珠制好未干燥前必须摊薄放置,摊开厚度≦1.5cm(直径为1.0cm时)其厚度不超过直径的2倍。
3、运转亮珠的拖、推车不得驶入工房内,严防将泥砂等杂质混入药物内,严格控制筛选药量,每次为3kg,在筛选时禁止用手拔动药物,注意摩擦和药物,应轻筛或将震动率降低。
4、筛选时保持工房潮湿,下班后及时冲洗工房地面、工作台面、筛选工具、散热的药尘、药粒等,但不能回收利用,关门落锁。
篇2: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制度
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药品使用的正确、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理》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进行规定。
新药:是指拟进入医院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
一、新药准入的原则:
1.一般以国内外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在我院缺少的药品为主。
2.平?各专业科室的用药需求,
3.侧重考虑重点发展科室的专业用药需求,
4.疾病谱的范围,
5.经济合理的价格。
二、新药准入的数量:
1.每年准入新药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0只。
2.每季度新药准入不超过5只。
3.一个专业科室准入新药的数量一季度一般不超过2只,一年不超过5只。
4.一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申请新药一年不超过3只。
三、新药申请:需由两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申请。填写《院级新药试用申请表》,写清药品的名称、规格、拟试用病例数、试用新药数量、药品介绍、申请理由。
四、审核:经医教科和药剂科根据计划初评,由药事委员会开会讨论表决通过,经院长办公会议核准。
五、审核时间:一年四次,每季度讨论一次。
六、试用:试用药品要严格按照核准拟试用病例数、拟试用新药数量小范围使用。试用期一般为半年。
七、评价:
1.药物安全性评价:包括副反应、毒性作用、过敏反应和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2.药物有效性评价:包括药品的治疗作用、治疗范围、治疗效果等。
3.药物经济性评价:包括药品使用费用和相对治疗费用的评价等
八、正式使用:新药试用结束后,申请医师需书面汇报试用药品评价,填写《试用药品评价表》,报医教科或药剂科,由药事委员会开会讨论表决,通??后经院长核准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篇3: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做好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工作,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1、井下人员在装运矿石时,从源头将矿石及矿渣分离,同时注意对残留民用爆炸物品的挑拣,对挑拣出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交管理员。
2、井口信号工要做好矿石与矿渣辨识与沟通,禁止矿石与矿渣混倒。
3、走口工要注意矿车内矿石、矿渣是否夹杂民用爆炸物品,发现爆炸物品及时告知安全员。
4、各采区要根据公司挑拣废石相关规定,定期组织挑拣废石,保证矿石质量。同时挑拣民用爆炸物品,上交安全员。
5、选矿厂在选矿石,要注意对民用保证物品的挑拣,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残留不进入选矿系统,对挑拣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报安全员。
6、各采区及选厂安全员收集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报公司保卫科,保卫科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奖励。
7、保卫科对上报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备案,并对上报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