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钳工生产安全制度

钳工生产安全制度

2024-07-10 阅读 6880

1、工作前必须穿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清扫地上堆放的杂乱绊脚物,并将工作物堆放整齐,使用工具和夹具必须准备齐全。

3、工作中应遵守公用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台上易动易滚物件,一定要用斜铁塞紧,以防滚下伤人。

5、在面对面锉工件毛剌或工槽时,要挡上防护网。

6、使用锉刀或刮刀时,不能用力过猛,禁止使用无柄的锉刀。

7、装卸弹簧工作时,对面不准站人。禁止用铁锉直接敲打火后的零件,应用铜锉或软质物体作衬垫。

8、使用大小榔头时,必须检查其把柄是否紧固,挥榔头时不许带手套,并要注意周围行人。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的绳索要系挂在建筑物结构牢固处,使用的登高梯必须坚固;工作时刻留神,不可冒险作业。

10、使用手提砂轮要有防护罩,砂轮旋转方向不许站人。

11、使用吊车时,必须将工作物绑好,严禁超负荷起吊。使用钻床钻孔时,必须用压板或钳子夹住,严禁带手套操作。

12、使用电器设备时,要遵守电器使用守则。

13、在用千斤顶、起重机器时,丝扣要灵活,不能顶在机器容易滑动的地方和有歪斜现象。

篇2:井下电钳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跟班电工上下班制度

跟班电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必须参加班前会;必须遵守我矿出入井相关安全制度;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工用具。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包括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等的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2严禁当班应该处理的事故或能够完成的工作,或由于时间所限能够部分完成的工作遗留到下一班。3当班时间快结束时,有一些事故的处理或设备的检修宜连续延时完成的,应延时完成或和下一班电工合作完成,时间长的可作加班处理。4双方接班后,岗位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包括上一班的遗留问题--不论何种性质的遗留问题。

三,跟班电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2,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3,必须熟悉井下供电系统,井下各种机电设备,监测监控设备等设施的原理、性能及具备检测、检修、使用、维护等技能。4,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井下各设备设施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6,对设备的隐患或故障应做到及时发现,早期处理或预防。

7,设备有问题或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向相关人反映,以确保安全生产。8,在领导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设备的安装、搬迁、定期检修维护等工作。9,要不断加强自己的素质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10,搞好设备的工作卫生,保证其正常运行。11,必须严格遵守矿井安全生产的其他相关规程、规定、制度等。12,机电班职工要团结友爱;技术上要积极交流、相互学习;发生矛盾时,要互谅互让,并以矿井安全生产为第一原则。

四,我矿安全生产与电钳工相关的罚款制度。

班前会迟到5分钟以上,罚款:20-50元。

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上,罚款:20-50元(特殊情况除外)。

跟班电工如有事需请假不来上班者,应事先告知机电班长,并宜以书面申请为准。每月请假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不能超过3班。跟班电工不得无故旷工。无故旷工一班,罚款100元以上;一班以上罚款翻倍。

当班应做的工作遗留到下一班,罚款:50元-200元。

不服从领导安排,罚款:50元以上。

安排的工作能完成而不完成的,罚款50元以上。

违章作业者,罚款50元以上。

作业造成设备设施不合规程要求,造成安全隐患者,罚款50元以上。其中有失爆现象的,罚款500元以上!

设备有安全隐患而未排除者,视情况可罚款50-200元

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者,罚款50元以上。

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或井下生产其他需要,找不到当班电工,罚当班电工50元以上。

跟班电工要监督当班煤电钻及其电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如发现当班人员违规使用,可对其罚款30元以上。

因某电钳工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500元以上,并交矿领导最终处理。

古蔺县田湾煤矿

2009年2月20日

篇3:X矿电钳工管理制度

1、了解《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熟知本工程操作规程。

2、了解井下机电设备的名称,技术特征,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掌握其搬运和安装方法。不合格的机电设备不允许下井。

3、了解常用电缆及导线的种类、名称及额定电流,掌握接线工艺。

4、接线时要按有关规定要求连接,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搬迁和检修电器设备时,要先切断电源,检查无电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在断电处应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送电。

6、井下停风地点,必须停止送电,恢复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能送电。

7、对电器设备、电缆、接线盒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