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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

2024-07-10 阅读 9480

公司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

⒈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声誉,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验证。

⒉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顾客所提供产品的控制。

⒊职责:

3.1业务部负责列出顾客提供产品的清单。

3.2采购部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接收、贮存和维护工作。

3.3生产部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使用。

3.4检验组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

3.5技术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样品、图纸或工装的交接。

⒋工作程序:

4.1业务部根据顾客要求或合同有关条款规定需顾客提供产品时,应列出具体清单。

4.2顾客提供的产品由检验员进行验证。

4.2.1验证内容为产品原材料的规格型号、产地、品牌、主要成份、质量技术指标等。

4.2.2检验员把验证的内容结果记录在检测记录表上,报质保部经理审核,作出采用或不能采用的结论。

4.3采购部凭检验员开具的检测记录表,通知仓库保管员对顾客提供的产品仔细清点核对验收入库,登记造册。

4.3.1仓库保管员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应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隔离、贮存及维护工作,防止变质损坏。

4.3.2对顾客提供的样品、软件、图纸等技术资料由技术部门交接保管使用。

4.3.3业务和生产部门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在运输、保管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仓库保管员或经办人应予以记录,并有业务部把丢失、损坏和不适用的产品的名称、数量及时向顾客报告。

4.3.4产品完成后由业务部将顾客提供的产品列出使用明细表和结存数向顾客结算。

4.3.5公司对此类产品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收产品的责任。

4.4顾客如提供工装设备或专用检具应有技术部负责作出永久性标识。

⒌相关文件:

5.1QS/TSB20801-20**《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2QS/TSB21001-20**《进货检验程序》

5.3QS/TSB21501-20**《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5.4QS/TSB21601-20**《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⒍相关表单:

见清单。

篇2:QMS质量手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QMS质量手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

充分了解顾客对产品、服务的要求并转化为对公司产品的要求,从而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和期望。

2.范围

适用于对顾客采购我公司的产品及服务有关要求的确定、评审及与顾客的沟通。

3.职责

3.1市场部负责确定顾客的要求与期望,组织有关部门对产品要求进行评审,并负责与顾客沟通;

3.2技术生产部负责评审对满足生产安装要求能力;

3.3技术生产部负责评审产品的安装能力及交货期;

3.6技术生产部负责评审所需采购的物资;

3.7总经理负责审批特殊合同。

4.程序

4.1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市场部确定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与期望,将顾客规定的生产安装要求,如合同草案、技术协议草案及口头订单等填写在《生产安装要求评审表》中: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及价格、交付和交付后(保修、培训等)等方面的要求;

B.顾客没有明示的要求,但规定或预期的用途所必然要包括的产品要求,这是一类习惯上隐含的潜在要求,公司为满足顾客要求应作出承诺;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环境、安全、健康等方面与产品及产品实现过程有关的要求;

D.企业确定的附加要求,这是组织自己主动承诺实现的要求。

4.2对产品要求的评审

4.2.1在公司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定单及接受合同或定单的更改),市场部应对已确定的产品要求组织实施评审。

4.2.2评审

4.2.2.1生产安装要求的评审应在投标、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应确保:

A.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要求时(如口头定单),顾客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

C.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定单要求(如投标或报价单)已予以解决;

D.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2.2.2合同评审

市场部负责将《生产安装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4.2.2.3市场部将生产安装名称、要求填写后,技术生产部对安装能力、工期、材料供应能力进行评审,由相应负责人填写《生产安装要求评审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市场部综合各部门意见,并对合同条款的适用性、完整性、明确性等进行评审,由总经理批准后,填写《生产安装要求评审表》的相关栏目即完成评审。

4.2.2.6对于重大生产安装项目或特殊生产安装合同,除市场部、技术生产部进行评审外,综合部、财务部分别对确保产品质量要求及资金能力进行评审,并在《生产安装要求评审表》中签名确认。《生产安装要求评审表》报总经理批准。

4.2.2.7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产品要求中有关内容提出问题或修改建议时,由市场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征求其书面意见。

4.2.2.8市场部负责保存《生产安装要求评审表》、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对于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的解决及评审结果的实现等跟踪措施的记录。

4.3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4.3.1对产品要求评审后,由市场部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正式合同。

4.3.2市场部负责合同执行的监督,根据需要及时将信息与顾客沟通。

4.4产品要求的变更

当产品要求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相应的文件(如合同、)应得到修改,应把变更的要求与顾客协商一致,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对更改的内容还需再评审。

4.5市场部负责与顾客的沟通

4.5.1在产品售出前及销售过程中,市场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广告宣传、产品服务月、顾客定货会等)向顾客介绍产品,回答顾客的咨询,并予以记录。

4.5.2根据需要将合同的执行情况随合同的进展反馈给顾客,包括产品要求方面的更改,要与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及顾客协调一致。

4.5.3安装完毕后,市场部要搜集顾客的反馈信息,妥善处理顾客投诉,以取得顾客的持续满意,执行《顾客满意程序测量程序》的有关规定。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4.2.3

5.2《顾客满意程序测量程序》8.2.1

6.质量记录

6.1《生产安装要求评审表》

篇3:某工厂顾客生产件批准控制程序

工厂顾客生产件批准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工厂提供的生产件符合顾客工程设计记录和规范的所有要求,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按规定的生产节拍来生产,以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生产件或批量认可提交和批准。

3.定义

3.1生产件批准提交:是以一个典型生产过程中抽取少量产品为基础的,而这个生产过程是用生产工装、工艺过程和循环次数来进行的,由供方按照所有工程要求检查生产件批准的零件。

3.2初始过程能力:初始过程能力研究是短期的,目的是获得与内部或顾客要求有关的新过程或修订过程性能的早期信息。

4.职责

4.1由新产品开发项目小组负责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的控制。

4.2各相关部门配合项目小组工作。

4.3管理者代表负责协调项目小组和各相关部门工作。

5.工作程序

5.1由新产品开发项目小组按《产品先期质量策划控制程序》规定进行产品开发策划,并按新产品开发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准备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

5.2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提交时机

在下述情况的第一批生产件发运前由项目小组确保进行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批准前所有的员工选择/培训、能力调查、质量分析(质量评审、FMEA、系统优化等),技术文件和规范的审核与修正等工作均已完成。

5.2.1一种新的零件或产品,按新产品开发进度计划规定时机提交。

5.2.2对以前不合格处进行修正提交的零件。

5.2.3由于工程设计、设计规范或材料的改变而发生的产品的变化。此外在下列情况下,在第一批产品发运前,由项目小组组长通知顾客并提出零件批准申请,

除非负责零件批准部门特例放弃该零件的批准要求。如果顾客放弃提交正式的生产件批准,那么由项目小组组长确保生产件批准文件中所有项目必须评审与修订,以反映当前有关过程的状况。生产件批准文件必须包含同意本次放弃的零件批准负责部门人员的姓名和日期。

5.2.4相对于以前批准过的零件,使用了其它可选择的结构和材料。

5.2.5使用新的或改变了的工具(易损工具除外),模具等,包括附加的和可替换的工具进行生产。

5.2.6对现有工装及设备进行重新装备或重新调整后进行的生产。

5.2.7生产过程或生产方法发生一些变化后进行的生产。

5.2.8把工装或设备转到其它生产场地或在另一场地进行的生产。

5.2.9分包零件、材料或服务(如热处理、电镀)的来源发生了变化。

5.2.10工装在停止批量生产达到12个月或更长时间后重新投入生产。

5.2.11由于对供方产品质量的担心,顾客要求推迟供货。

5.3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要求提交文件

由于顾客在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时需提交文件种类和提交方式不同,故而项目小组根据顾客的要求编制、保存/提交要求清单,主要需提交文件如下:

5.3.1生产件提交保证书。

5.3.2与生产件颜色、表面结构或表面要求有关的外观件批准报告(AAR)。

5.3.3提供顾客要求的样品数量,并由工厂保留标准样品。

5.3.4顾客和供方的成套零件图纸、CAD/CAM数据资料、技术规范。

5.3.5尚未记入设计图纸、规范、CAD/CAM数据资料中,但已在零件上体现出来的任何批准的工程更改文件。

5.3.6根据制图要求标有尺寸并清晰易懂的零件图,顾客要求时须在尺寸报告中简述零件图。

5.3.7对提交批准的零件在检验和试验要使用的特殊辅助装置。

5.3.8按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尺寸、材质、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报告。

5.3.9过程流程图

5.3.10过程FMEA分析报告

5.3.11包含所有零件和过程有关的重要或主要特性的控制计划。

5.3.12过程能力报告(包括SPC控制图、Cpk/Ppk/Cmk测定报告)。

5.3.13对于新的或改进的量具、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测量系统分析报告。

5.3.14在顾客的零件图或规范有要求时,应提交顾客进行工程批准。

5.4过程要求

5.4.1辅助图和简图

所有的附属文件(如:辅助的布置图表、简图、描绘图、剖面图、几何尺寸和公差图表,或其它与零件图一起使用的附图)应注明零件编号、更改水平、制图日期和供方名称,根据保存/提交要求清单,这些辅助材料的复印件应与尺寸结果放在一起,顾客要求时在尺寸结果中简述辅助图和简图。

5.4.2零件特殊检验或试验装置

a.当产品在认可时,全部/部分认可项目须用特殊检验或试验装置时,在提交生产件批准时,须同时附带该装置。

b.由质保部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规定对该装置进行校准,以符合图纸和标准规程要求,在装置上须标识零件名称和工程等级,并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规定进行维护。

c.由质保部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规定对该装置进行MSA分析。

5.4.3顾客特殊特性的确定

在提交的文件和记录中如涉及到顾客确定的特殊特性时,须按顾客指定符号作标识。

5.4.4初始过程研究

a.在提交之前,对于顾客或工厂指定为安全/主要/关键/重要的所有特性使用控制图进行评价,在控制图显示无异常波动情况下计算初始过程能力PPK,顾客要求时,可用Cpk代替Ppk,确定Ppk>1.67。

b.在进行初始过程研究前,须对测量系统进行MSA分析,确保测量系统的能力充足。

c.对于使用*-R图时,须根据25组或更多子组数据,并至少包括总数据为100以上的单个数据进行短期研究。

d.由项目组对控制图进行分析,如果有不稳定迹象,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纠正措施,如果到生产件规定批准允许日期还不能取得可接受的过程能力,则由项目小组与顾客取得联系确定和批准纠正措施计划(如过程改进、工装更改、顾客的工程要求更改)和临时修订控制计划(100%检验)。

5.4.5外观件批准要求

a.对于顾客指定的"外观项目",则由项目小组完成单独的《外观件批准报告》,记录所要求资料。

b.由质量保证部将《外

观件批准报告》和样品送到顾客指定地点,在《外观件批准报告》上填上交接情况,并由顾客签名,最后与保证书一起提交。

5.4.6尺寸评价

a.由质保部按设计规范要求,对所有零件进行全尺寸检验,并填写顾客指定表格,注明测量日期,对于已经测量过的零件之一应注明"标准样品"。

b.当使用第三方零件检验机构时,结果必须采用该机构的专用纸张或标准报告格式来提交,并写明所测量零件的检验机构名称。

c.在检验报告上注明5.4.1要求内容。

d.如提交的设计规范是数学数据时,须给出一张硬拷贝图样(如:示意图、几何尺寸和公差图表、图样),以指明测量部位,并保证提交零件的全部尺寸也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如不符合则须与顾客联系以制订纠正措施。

e.对于每项提交,由项目小组确定发运零件的重量。重量应在保证书上说明,用kg表示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重量不应包括运输时的保护装置,辅助装配的材料或包装材料。

5.4.7材料试验

a.由质保部对所有零件按材料规范和控制计划要求进行材料试验,并按顾客指定表格填写。

b.如委托公司外的认可机构或经特别协商由顾客的试验室进行材料试验时,试验结果可以用该试验室的专用报告纸张或正式报告格式给出,并注明试验室名称。

c.所有材料试验报告中应列出每项试验的实际结果和试验次数,注明未写入设计规范中但已经批准的工程修改文件,报告中还需包括以下内容:

1)注明试验过零件的设计工程等级、编号、日期和试验零件材料工程更改水平。

2)注明试验日期。

3)注明该材料分承包方名称(如喷漆、电镀分承包方的名称),当顾客有要求时,注明顾客在批准的货源清单上的材料编号。

d.项目小组须确保所有零件材料试验结果与规范一致后才可提交,如不符合须与顾客联系以确定纠正措施。

e.对于与顾客制订的材料规范和顾客批准的货源清单有关的产品,计划供应部须从货源清单中选择合格分承包方取得材料和服务。

5.4.8性能试验

a.由质保部对所有零件按产品性能规范和控制计划要求进行性能试验,并按顾客指定表格填写。

b.如委托外部认可机构或经特别协商由顾客试验室进行试验时,试验结果可以用该试验室的专用报告纸张或正式报告格式给出,应注明实验室名称。

c.试验报告中须包括所有试验项目、试验数量和每个试验结果,并标明零件设计工程等级、编号、日期和试验零件性能规范更改水平、试验日期、未包含在设计规范中但已批准的工程更改文件。

d.项目小组须确保所有零件性能试验结果与规范一致后才可提交,如不符合须与顾客联系以确定纠正措施。

5.4.9具有资格的实验室文件要求

a.实验室必须有其实验室业务范围,必须将所有能使实验室确保在其范围内的试验或校准结果质量的方针、体系、大纲、程序、指导书和结果形成文件。

b.对实验和/校准作出专业判定的人员必须有适当的背景知识和经验,必须经过适合的培训。

c.实验室必须制定接收、标识、搬运,防护和保存或处理试验样品和/或校准设备仪器和程序文件,包括所有保护设备仪器完整性所必须的规定。这些项目必须保留到该实验室中实验项目的最终数据全部完成,保证从最终数据到原始数据的可追溯性。

c.实验室必须监视、控制和记录有关规范要求的或影响试验结果质量的环境状况。对有关的技术活动必须规定和保持适当的环境状况(如灰尘、电磁干扰、湿度、温度及噪声和振动等级)。

d.实验室必须使用满足顾客要求的且适合于所进行的试验和/或校准的方法,包括抽样方法。最好采用现行的国标、区域或国家标准中的规定。在实验和校准前,实验室必须验证其满足标准规范的能力。当有必要使用标准以外的方法时,必须征得顾客同意。

e.在一些形成数据的验证活动中应用适用的统计技术。

f.实验室必须是经认可的实验室。

5.4.10零件提交的保证书

在完成所有要求的测量和试验后,由项目组填写保证书上所要求的内容,对于每一个零件号,都应完成一份单独的保证书,除非顾客同意其它的形式,由质保部主管校对了所有测量和试验结果,并具备所有需要文件后,签署保证书并注明日期、职务和电话号码。

5.4.11工程更改

对于5.2中所列的工程更改情况,由技术开发部根据更改程度决定检验和试验要求,有关具体更改方式由技术开发部与顾客产品工程部联系确定。

5.5生产件批准记录和标准样品保存

5.5.1由项目组对每一项提交保存一份完整的结果记录和标准样品,包括5.3中所列全部记录,不管顾客是否要求提交,项目小组均须完成。

5.5.2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记录须在停产后再保存一个日历年的时间。

5.5.3标准样品与生产件批准记录保存的时间相同,或直到顾客批准而生产出一个用于相同的零件号的新标准样品为止。标准样品应以顾客批准的日期作为标识,当由于标准样品外形尺寸而使贮存比较困难时,则应由顾客工程部门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放弃样品保存要求。

5.5.4生产件样品

供方必须按照顾客的要求和提交要求的规定内容提供零件样品。

5.6零件提交状态

5.6.1样品批准后,须按《过程控制程序》规定确保将来生产的产品保持或超出批准时水平。

5.6.2如顾客在设计规范中注明为供方"自检"时,由质保部出示定为"通过"的自检结果可作为"批准"考虑。

5.6.3工厂在接到顾客批准前,决不能批量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5.6.4顾客的批准结果分为生产批准、临时批准、拒收、工厂根据批准结果采用相应措施。

5.7顾客特殊要求

由于顾客对于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要求各不相同,因此在生产件批准/批量认可前由项目小组制订相应生产件批准指导书,明确提交等级,当顾客无要求时以第三等级提交。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02.05-01《零件提交批准的保证书》

QR/SH02.05-02《外观件批准报告》

QR/SH02.05-03《尺寸检验报告》

QR/SH02.05-04《材料试验报告》

QR/SH02.05-05《性能试验报告》

QR/SH02.05-06《过程FMEA报告》

QR/SH02.05-07《过程流程图》

QR/SH02.05-08《控制计划》

QR/SH02.05-09《过程能力测定报告》

QR/SH02.05-10《机器能力测定报告》

QR/SH02.05-11《供方请求工程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