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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4767

某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按照“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搁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固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因此十分重要,须认真对待。在经验治疗前应尽快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一般抗菌药物。对医院感染或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测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覆盖面广、抗菌活性强及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可以联合用药。对导致脏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应用的抗菌药物应覆盖可能的致病菌。

4、培养与药敏试验结果必须结合临床表现评价其意义。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尽快确定致病菌及其耐药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选用作用强的敏感抗菌药。无感染表现的阳性培养结果一般无临床意义,应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性、毒负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订个体化的方案。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选用药物应以同疗效药物中的窄谱、价廉的药物为先。力求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的品种,此外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⑴患者的疾病状况: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⑵药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细胞内浓度等),药效学特点及不良反应等。

⑶本地区、医疗机构、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药物。

⑷给药途径: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药代动力学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⑸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⑹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等。

6、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7、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必要的综合治疗,不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9、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对临床常用药物耐药的菌株产生。若局部感染较轻,或感染较重但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选用如下外用制剂:呋喃西林、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莫匹罗星、磺胺醋酰钠等。不允许擅自将全身用制剂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药物的呼吸道吸入给药。

10、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疗程中对已知或发生率高的不良反应进行临床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须使用某些不良反应明显的抗菌药物时,尤其是老年、婴幼儿及肾功能减退等患者应进行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要严密监测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特别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对病情复杂的难治性感染病例,应组织科内或院内专业人员进行会诊,制定给药方案,提高治疗效果。指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注意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由主管院长、医务部、院感科、临床抗感染专家、药剂科、细菌室等组成。

2、制订和实行抗菌药物分线管理和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体现。

3、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4、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统计和分析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以便随时掌握异常现象;并会同检验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

5、按卫生部临检要求做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及药敏工作,并开展耐药菌监测。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做到有样必采,住院病人有样可采送检率必须达到60%以上。

7、药房建立各种抗菌药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

三、抗菌药物分线管理

1、抗菌药物分三线管理,第一线药物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第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贵;第三线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发生耐药后果严重的品种。

2、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患者须遵循围手术期用药原则。

3、根据本院情况,建立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根据病情应用抗生素时,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二线药物的使用需主治医师或医疗组长同意,三线药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医务管理处批准同意。

篇2:市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原则

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抗菌药物应用的适应症,对于细菌、真菌、放线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等引起的感染都可以选用抗菌药物治疗。但对于单纯性病毒感染及发热原因不明(除高度怀疑上述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感染外)的病人,一般不宜选用抗菌药物治疗。

在临床确定适应症的基础上,首先预测致病微生物的种类,根据经验选药。但要执行先送标本培养,后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努力尽早采集各种标本,鉴定致病菌和进行药物敏感试验,尽早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最敏感的药物。

二、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主要适用于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性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需联合用药的严重感染(如穿孔性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等)。联合用药应选择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组合,多数病人同时进行二联用药,一般不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以适当减少各药的剂量,减轻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要有明确的目的,必须在充分权衡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预防效果、耐药性产生、不良反应等因素基础上决定。外科手术和介入性检查治疗不应常规应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应根据病人体质、手术大小、时间长短及切口类型等确定是否预防用药。术后应严格观察病人的体温、血象及切口情况,确定有无手术部位感染(SSI),是否给予抗菌药物治疗。一般在无菌条件下作胸、腹、脑脊髓膜、心包、关节等浆膜腔穿刺时,不应常规应用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是有严格指征的。一类切口,原则上不予预防用药,对出现感染的可能性大时可以选择应用。预防应用的方法是:①手术前在麻醉诱导期或手术前30-60分钟给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手术中血液及组织内有足够的血药浓度。②手术时间超过4-6小时或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的,应在手术中再给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维持血中及手术部位有足够的血药浓度。③手术后回病房或ICU后应再给一剂足量抗菌药物。也有人主张分次给药,但最多不超过48小时。

三、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原则: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病人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既要有效地治疗和控制感染,又要防止宿主体内菌群失?、毒副反应。

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一般用点滴法,必要时可在莫菲氏管中给药,但不宜静脉滴注;应严格按照规定做抗生素皮试,皮试阴性亦不能完全保证用药时无过敏反应,用药过程中仍需严密观察,以便及时发现过敏反应及其他不良反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用药安全。更换药品要慎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三日以上无效时方可考虑。

四、加强抗菌药物实验室监测:对于严重、特殊的感染病人,必须及时送标本作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以供临床用药考虑。

药事委员会和医院感染管理科要为临床提供实验室监测资料,参与临床严重、疑难感染病例会诊及与临床医师共同讨论抗菌药物个体化给药方案。检验科定期(如每半年一次)向全院发布全院致病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监测结果和分析意见。

五、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医院药事???员会定期讨论本院抗菌药物应用品种,选择疗效可靠、不良反应小、相对价廉的药物作为常规应用品种;暂停或淘汰临床应用无效或已产生严重耐药性的药物;临床科室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除要及时报告外,还要与生产单位联系,追查原因;对国内外新药,包括药厂无偿赠送作临床试验的药物.由药剂科和临床科室提出,经院药事委员会批准,方可进入临床,列入医院用药范围,并要有计划地进行临床再评价;药剂科要保证药品供应,方便临床;临床科室不得擅自把抗菌药物让病人自购,给病人应用。药事委员会对全院各级人员进行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和培训,定期举办抗感染药物研讨会,通过举办讲座、办学习班、新药介绍等形式普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知识,并不断更新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全院抗菌药物治疗水平。

六、对各级医师、护士、药师、医技和管理人员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应提出具体要求:

(一)各级医师、护士、药师、医技和管理人员对日新月异的抗菌药物的知识、理论和技术都有一个适应形势、更新知识、提高认识,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

(二)各级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和知识,根据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药物经济学,以及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三)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抗菌活性,以及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主动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给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标本细菌培养。

(四)药房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各级药师要认真贯彻落实;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五)管理职能部门与医技科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对各级医、护、药、技、管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必须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应用的适应症。抗菌药物一定要用在治疗和控制细菌感染上,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

2、对发热原因待查,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

3、正确把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

4、提高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送检率和阳性率。力争在应用抗菌药物前留取临床标本。

5、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临床指征。

6、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局部用药。

7、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预防用药。

8、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要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9、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和隔离制度,针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采取预防措施,才能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才符合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篇3:第二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第二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5、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必须附病历中。

6、医师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