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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物流快运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2024-07-10 阅读 1176

交运集团物流快运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物流(Z)快运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责任,保证物流快运生产安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办理的承运货物应当符合承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

1.7做好承运货物或寄存行包的登记。

1.8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对承运货物和寄存行包进行安检.

2.3杜绝承运或寄存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

2.4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5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6严禁超限、超载托运。

2.7填写日常《“三品”检查记录》,每月对承运货物和寄存行包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

2.8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9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未对承运货物和寄存行包进行安检,扣10分。

3.3承运或寄存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扣10分。

3.4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出现超限、超载托运,扣50分。

3.7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8未对承运货物和寄存行包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扣2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十四

收银制度

篇2:交运磁窑站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磁窑站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车站安全规范》。

1.3落实报班安全检查制度。

1.4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5履行站务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责任,保证生产安全。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8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9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3每月对本部门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4组织站务员对照《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项目逐一审核、把关,并按车辆核载定员组织售、检票。

2.5组织站务员做好站区经营秩序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2.5按照《车站安全规范》规定做好“三品”检查。

2.6组织站务员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

2.7组织并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应急演练。

2.8做好对代办站安全管理,杜绝超员配客和“三品”上车。

2.9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0做好站务安全基础资料管理。

3、安全考核

3.1站务安全基础资料管理不健全,扣10分。

3.2未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未对本部门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7未组织站区人员、车辆秩序疏导,扣50分。

3.8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9未按规定核查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证件,或售、检超员票、“三品”上车,扣100分。

3.10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四十二

篇3:汽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礼貌行车,遵守社会公德。

2、听从调度指挥,出车必须有调度员的派车单方可出车。

3、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严禁开带病车上路,保持车身整洁。

4、司机必须加强车辆管理、维修、保养,做好日常维修和车辆“三检”,确保车况良好。

5、严禁疲劳驾驶,禁止酒后开车。

6、严禁超速行驶,严禁违章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