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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三)

2024-07-10 阅读 3187

工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3)

为定期研究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例会参加人员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2)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车间主任出席。

(3)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2、例会时间规定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

(2)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法人代表同意临时召开。

3、例会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4)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篇2: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例会制度

为及时贯彻上级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制订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

2、例会由镇安监站负责组织,会议必须由镇长或镇长委托其他党政领导主持。

3、参加例会人员必须是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道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治调主任、部门负责人。

4、例会内容听取村(社区)、部门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安全工作。

篇3: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召开安全月度例会,安全会议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种措施和办法。每月由监理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项目办派相关人员参与,通常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视情况可增加会议次数。安全会议目的是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商讨解决的办法,对重要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并对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提出要求,进行检查、督促。

2、专题会议,针对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事项等,共同研究、决定、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所需采取的措施。

3、每次会议都应有记录,进行综合整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认可。会议中达成的一致意见和要求作为今后安全工作的依据之一,并加以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