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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部长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职责

2024-07-10 阅读 5315

生产部副部长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环境管理标准、制度。

2主管安全副部长负责对本部门安技员的工作进行布置与督促。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所属各科室、车间、班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坚持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并督促检查所属各车间、科室、班组落实。

4定期组织和参加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年度安全评价工作。

5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环境组织保证体系,保证实现公司的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6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环境问题。

7组织制订、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重要部位、关健部位的岗位责任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8审核车间、科室的经济责任承包方案,确保要有安全环境指标内容,并与生产指标同时考核。

9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境知识宣传教育、竞赛活动、班组建设活动、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等,总结推广安全环境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负责分管本部门的安全环境教育与考核工作。

11汇同人事行政部安技科组织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三不放过”。

12主管技术部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要求,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

篇2: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文明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二、协助队长进行队安全文明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三、协助队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队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四、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队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五、协助队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队长建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七、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八、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分析。

篇3: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三、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参加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五、协助工程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六、参加工程安全文明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程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七、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八、督促并协助工程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九、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十、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十一、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十二、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工程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