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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梯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3)

2024-07-10 阅读 1668

单位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三)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电梯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总指挥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四)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内作业;

(3)轿顶作业

(4)底坑作业

(5)厅层作业

(6)机房作业

(7)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8)扶梯桁架作业

(9)施工用电常识

(10)坠落保护

(11)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13)事故报警;

(14)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15)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本单位的**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八、其它事项

(一)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篇3:列车应急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1.适用范围

1.1CRH5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2CRH5旅客列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3CRH5旅客列车发生行车中断事故;

1.4CRH5旅客列车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事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段成立应急处置领导组。

组长:段长党委书记

组员:段党政班子其他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CRH5旅客列车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

(2)指挥、指导、监督应急处置指挥组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掌握应急预案的实施。

(3)听取应急处置指挥组汇报,对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4)需要应急处置领导组解决、协调的其他重大事宜。

2.2应急处置指挥组

2.2.1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组

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

组员:安全科、乘务科、路风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各车队、车间负责人。

工作职责:

(1)CRH5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灾害、事故危及旅客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时,组织启动实施旅客列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负责制定旅客列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指挥现场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对安全预案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需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组解决、协调的其他问题。

2.2.2乘务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组

组长:主管乘务副段长

组员:乘务科、安全科、路风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各车队、车间负责人。

工作职责:

(1)CRH5旅客列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死亡等突发事件时,组织启动旅客列车乘务组织应急处置预案。

(2)负责制定旅客列车乘务组织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针对预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4)需要乘务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解决、协调的其它问题。

2.2.3现场应急处置组

组长:列车长

副组长:乘警长车辆机械师司机

组员:列车员乘警配餐师服务员

工作职责:

(1)现场应急处置组组长负责所有应急预案的启动、报告、组织、指挥、实施。

(2)各副组长在列车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处置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带领应急处置小组组织实施预案。

(3)应急处置组成员按照预案具体分组的职责,实施预案。

3.应急处置原则

3.1快速反应、正确处置;

3.2先行扑救、统一指挥;

3.3站车协同、以站保车;

3.4依靠科学、减少损失。

4.应急处置要求

4.1成立现场处置组;

4.2现场反应迅速、信息传递准确、善后处理妥当;

4.3分工明确、步调一致、统一指挥。

4.4强化培训,提高救治技能。

5.参考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5.2《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5.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5.4《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5.5《铁路旅客列车晚点处置办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5.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8《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5.9《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10《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11《铁路食物中断调查处理技术规程(试行)》

6.信息传递

一、各铁路局客调电话:

哈尔滨局:路电033-25124市电0451-

沈阳局:路电024-24814市电031-

北京局:路电021-24184市电010-

二、哈尔滨客运段电话

1、主管乘务副段长:

路电:033-39102

市电:0451-

2、安全科科长:

路电:033-36929

市电:0451-

3、乘务科科长:

路电:033-21959

市电:0451-

3、路风科科长:

路电:033-34761

市电:0451-

4、段生产调度室:调度长:

路电:033-33974

市电:0451-

5、(昼夜)综合调度:

路电:033-34537

市电:0451-

生产调度:

路电:033-34422

市电:0451-

6、车队电话:

路电:

市电:

7、车队电话:

路电:

市电:

8、车队电话:

路电:

市电:

三、相关单位电话:

站段调度(值班室)电话: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卫生部门电话

:路电市电

:路电市电

:路电市电

:路电市电

注:市电、路电均要填写长途区号。

7旅客列车应急处置预案信息流程图

现场应急处置组

段应急处置领导组

相关单位

应急处置

指挥组

上级领导

段生产调度室

旅客

注:实线为原始的信息传递线,虚线为处理后的信息传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