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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

2024-07-10 阅读 6732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凡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点柱作迎头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设临时支付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巷道开门及巷道贯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

5、锚喷巷道不按规定正确布置锚杆的密度、角度、深度锚喷、喷浆厚度不够,顶板破碎带未铺网护顶者,对施工单位处以30元/m罚款,每差一根锚杆罚款20元,连接不好的网每块20元(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凡将锚杆锯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工作籍。

6、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上稳固可靠的压柱,否则缺一处罚溜子司机及当班班长各50元。

7、使用扒装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处以罚款:

(1)扒装机无专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时,罚司机和当班班长各30元/次,罚负责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装机钢丝绳打结而继续使用时,按每个结20元累加处罚责任者。

(3)扒装机距迎头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元,对该区负责人罚款50元/天。

(4)扒装机运行过程中,扒斗行走区间有人逗留或工作时,罚当班班长100元。并对耙装机司机及逗留人员分别罚款150元。

(5)耙装机导向轮拴在帮顶支护锚杆上使用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次。

8、锚杆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9、掘进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出货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次,对参加作业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瓦检员监督停止施工。

篇2:司机奖罚条款

一、惩罚制度。

参加政治学习及车队组织的一切活动,有事须事先向队长请假,并说明事由,未请假、未批准和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不按时参加队内或矿内培训学习一次罚款50元,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停工培训,直到合格为止。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时间严禁发生不文明举止,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不坚守自己工作岗位或以各种理由不按时到岗者,违者罚款100元/次,扣罚者还要与年终奖金分配挂钩。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每天应提前15—20分钟到岗,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执行,若违反造成事故者,按照事故追究个人责任。所有车辆由调度统一指挥派遣,任何人不得随意乱派,并执行队领导、调度值班员及班长管理或安排,违者罚款100元/次。签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次当日无工;签票弄虚作假的一次罚款200元并当日无工。未经队长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出私用和借他人使用,违者罚款200元/次,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的,经济损失自负,并提交矿处理。工作期间,如发生大小事故或故障,必须当天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否则,对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并按照事故追查。每位驾驶员负责所承包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车辆的清洁卫生,每天出车前或收车后,应检查灯光、刹车、轮胎、方向、气压、水、油、螺丝松紧等安全部位,做到勤检查、勤排除、勤保养,对工作不负责任者,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的出现一次罚款100元。每月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大检查,不开带病车,做到小修尽量自己动手,勤俭节约,减少损耗,节约经费开支,在工作中能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机械维护,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者,给予适当奖励,其工作表现将与年终奖金分配挂钩。一年内发生一次交通责任事故,以及酒后驾驶肇事的,除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外,还将依据责任事故的比例与年终奖金挂钩。要有团结协作精神,如其他单位需要配合工作或遇突击任务,应随时服从队长调配,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论处,并与年终奖金分配挂钩。

二、奖励制度。

每个月进行一次总结评比优秀员工,按照全员的10%的比例进行奖励,凡在一个月内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油材料消耗最少,按照工作表现,给予3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对内再给予200元/人的奖励,并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每月在各个班组之间开展修旧利废竞赛活动并进行评比,对第一名奖励100元。每月班组材料按照材料节超额的10%进行奖罚。对于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活动,积极参与的奖励300元每人,获得名次的,按照上级部门奖励给予同等奖励或适当给予奖励。对检举三违的,经查属实,给予保密并奖励100元。

篇3:公交集团安全奖罚制度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九、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十、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一、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二、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三、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