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品主管岗位职责
1.主管货品的订货,盘点;盘点分为日盘、周盘、月盘;
2.卖品新产品的开发和洽谈及合同签订;
3.进货出库管理;
4.卖品损耗管控,对不明原因的损耗加以调查并上报,从而杜绝异常损耗;
5.在值班时解决顾客的建议及投诉,培养在岗员工的服务意识,做到顾客满意;
6.值班期间做好安全生产的巡检及排查,出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和上报;
7.值班期间保证影城的良好卫生状况;
8.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工作。
篇2: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范例(3)
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范例(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住宅区内房屋业主(含房屋使用人)为了加强住宅区管理,自愿成立的组织,依据本章程开展活动并行使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管委会的宗旨是:支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搞好住宅区管理;代表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活动,建设文明住宅区。
第三条××住宅小区住宅区的房屋业主均属管委会会员,有履行会章的权利和义务,并从政治、经济等方面给予管委会支持和帮助。
第四条管委会是由会员推选的常设组织,是业主表达愿望和意志的代表,负有对外联系和组织业主的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首届管委会由物业管理公司出面组织,管委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多层楼宇以每一楼梯口为单位推选出代表一名,高层楼宇每10~15户推选代表一名。管委会委员候选人从代表中推选。
第六条管委会由7~11人组成,设会长一名,副会长1-2名,执行秘书一名。执行秘书协助会长工作,并负责决议的执行。执行秘书由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担任。
第七条当选的委员须有代表半数以上的赞同。管委会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管委会委员任职期间,委员缺额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开会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会员的意见或建议;
二、研究决定涉及业主利益的重大问题;
三、审议工作报告;
四、选举新的管委会;
五、其它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选出的管委会履行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管委会一经成立,即应向市社团登记和市房地局备案。
第三章管委会会议
第十一条××住宅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是本住宅区最高权力机构,管委会会议分为例会和特别会议。例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由执行秘书召集。在召开管委会会议的7天前,提交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书面通知全体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管委会应召开特别会议:
一、百分之七十以上委员认为必要时;
二、会长、副会长两人以上认为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
第十二条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表。
第十三条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表决结果中同意票超过委员总数半数以上时,表决视为通过。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票数相同之情形时,由会长或主持会议之人士投决定性一票。
第四章管委会任务
第十四条管委会的任务是:
一、听取和征求业主意见,及时反映住宅房屋业主或使用人的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派出所以及政府各级主管部门搞好住宅区管理工作。
三、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对住户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管委会执行任务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三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提议的议案必须在递交议案之日一周内作出答复。
二、涉及会员的有关事项,应书面或口头通知,或在楼梯口处予以公布。
三、所有决议、决定、议案不得违反有关政策规定。
四、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派出所及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
五、所办事项应设立专门档案备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会员代表大会补充。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业主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生效。
篇3:300MW火力发电厂岗位规范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主管岗位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教育培训主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教育培训主管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2.1.2根据本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制定本企业中、长期教育培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1.3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教育大纲,按照《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的要求,编制公司生产人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2.1.4组织编审培训大钢和有共性的培训教育。
2.1.5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训练班、技术讲座、技术比武等工作。
2.1.6负责检查各部门的培训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培训经验,对培训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1.7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训纪班、技术讲座、技术比武工作。
2.1.8负责组织生产人员的规程考试工作。
2.1.9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编制人才培养计划并付诸实施。
2.1.10负责参加学历教育人员的资格审查,做好学历教育人员的送培工作,并加强对其管理。
2.1.11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做好员工的教育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员工教育统计报表。
2.1.12组织制定公司各岗位人员培训标准,搞好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实行持征上岗。
2.1.1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2.1.14负责新分配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招收工人、复转军人等的人厂教育和独立工作前的培训工作。
2.1.15负责工资晋升人员、上岗人员的考试工作。
2.1.16负责现场生产人员对安全规程、事故调查规程和操作规程学习和考试的检查考核工作。
2.1.17根据生产工作需要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
2.1.18负责本公司员工子女高、中招有关工作。
2.1.19负责接待和安排院校学生及兄弟单位学员来公司学习工作。
2.1.20建立公司三级培训网,组织召开培训员会议,对培训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2.1.21检查了解数学情况,对任课教育教学工作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
2.1.22审查学员学习成绩,对成绩优秀学员有权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2.1.23检查培训工作情况及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2.2工作协作关系
2.2.1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业务上接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2.2.3搞好与公司内有关部门之间,部内各岗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文明办公要求
2.3.1坚守岗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3.2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礼貌待人,对员工提出的有关教育培训方面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
2.3.4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的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标志。
3上岗标准
3.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爱岗敬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必备知识
3.2.1具有教育学的一般知识。
3.2.2熟知各类人员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3.2.3具有电化教学的基本常识。
3.2.4了解员教育学经费的来源及有关规定。
3.2.5熟知本单位技术业务等级的基本内容。
3.2.6了解教育与教学常规。
3.2.7了解数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统计学基础知识。
3.2.8掌握本单位员工教育的基本情况和管理办法。
3.2.9具有管理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3.2.10了解管理人员业务等级标准。
3.2.11熟知员工教育计划的项目、分类、指标、结构及其计算方法。
3.2.12了解教育管理领域新知识。
3.3政策法规知识
3.3.1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企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标准》。
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电业安全运行工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4技能要求
3.4.1能够组织实施本公司月、季、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3.4.2接待学习代培人员,安排实习培训计划。
3.4.3能够草拟、审查中级技术业务培训教学计划及培训大纲。
3.4.4熟悉教学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3.4.5办理承办开班审批手续。
3.4.6审查在职人员入学条件。
3.4.7总结本单位员工培训经验和教训。
3.4.8胜任某项业务知识的教学。
3.5任职资格
3.5.1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5.2工作经历。具有大专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