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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坠落安全技术规程

2024-07-24 阅读 2955

第九十七条立井井口必须用栅栏或金属网围住,进出口设置栅栏门。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有栅栏。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

立井井筒与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必须设有专用的人行道,严禁人员通过提升间。如果在立井井筒一侧设人行道,人行道上方必须设防护设施。

罐笼提升立井的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阻车器。

第九十八条倾角在25°以上的小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

第九十九条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堵塞时应遵守本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

严禁煤仓、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煤仓与溜煤(矸)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

篇2:电力集团防止高处坠落事故措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高处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定期接受体检、培训、复审。

2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下同)必须系好安全带(包括安全滑块),穿防滑绝缘鞋;在高处作业转移工作位置时,严禁失去安全防护。

3、助爬器是协助人员登塔的辅助工具,设计上不具备安全绳的功能,仅用于在现场工作人员向上攀爬塔筒时提供爬升助力,严禁将助爬器的环形钢索作为安全钢丝绳使用;在机舱内作业或用助爬器攀爬塔过程中,执行重要动作或作业内容改变前必须与地面人员进行确认

4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攀爬风电机组、线路杆塔及建筑物等工作;严禁不系安全带、未采用防坠器上下风电机组。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保险绳等登高工具。

5风速超过15m/s时,禁止登风电机组;风速超过12m/s时,禁止打开机舱盖(含天窗);超过14m/s时应关闭机舱盖。

6严禁用铲车、装载机等作为高处作业的攀登设施。

7在风电机组机舱内有人工作时,就地检修车辆至少停在上风向安全区域。用机舱内的升降设备起吊物品时,上下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保障;机舱内人员起吊物品时必须带安全带,并设置可靠的安全链作为防护。

8定期检查风电机组塔筒爬梯、助爬器和安全钢丝绳等安全用具是否完好,必须及时清除塔架爬梯及机舱内的油污。

9风电机塔筒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且保持照明设施良好。

10人员进行风电机组塔筒外壁、出机舱作业、建筑物外墙粉刷,维修用吊篮上工作,必须采用双安全绳保险,安全绳必须栓在专用挂钩或牢固的构件上。塔底或建筑物下方必须有人监护,至少有两组人员采用缆绳对吊物(或人)进行有效控制。

11工作温度低于零下20℃时禁止使用吊篮。当风速大于8m/s时,禁止在吊篮上工作。

12维修风电机组用的吊篮,必须配置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安全保护装置,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起重用钢丝绳必须以一主一备配置,严禁超额定载荷使用吊篮。应定期对制动器、安全锁、行程限位等装置进行检查和测试,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攀登电杆必须使用脚扣,并系好双保险安全带;立杆组塔必须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杆上有人作业严禁调整拉线,调整拉线应由专业人员指挥监护。

14高于2米以上的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临时楼梯步道及各种平台和脚手架均应装设网状护栏;严禁在脚手架的上下层同时工作。

15在110kV及以上升压站的电气设备拆接引线,应搭设脚手架,严禁在开关、CT等电气设备上爬跨进行工作。工作前应检查和清理工作鞋、攀登物体、架构上的油污、积雪等,防止打滑。

16高处作业物件移动时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移动物件必须用绳系好并且平稳移动防止摆动;高处作业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工具袋、吊装袋,用绳系牢后吊送,严禁上下抛掷物件。

17生产现场的井、孔、洞、坑、沟盖板、踢脚板,应齐全完整,夜间巡视经过的通道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

18高处作业的工作面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止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作业面应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应满铺架板,并有效固定。

19高处作业使用的支撑架、脚手架、吊篮等应按标准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载使用,以防架体坍塌、坠落,发生人员踏空或失稳坠落。

20基坑(槽)临边应装设有不低于Φ48mm×3.5mm(直径×管壁厚)的钢管搭设并带有中杆的防护栏杆,以防止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防护栏杆上除安全标示牌外不得栓挂任何物件。

21孔洞(含机舱吊物口)应装设牢固、可靠的盖板,盖板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标识。孔洞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还应装设警示红灯,以防止人员失足坠落。

22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梯子,梯阶间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直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角度60°为宜。梯子应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23人员需在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踩踏坠落。

24建筑物高空平台的临空面、楼梯、走道均应装设栏杆和护板并保持完好;楼梯踏板尽量使用花纹板等防滑材料,避免使用圆钢筋。

篇3:防止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安全管控措施

一、工作目的

高处作业是电力生产中常见的、安全风险比较大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闽电安监〔2007〕1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加强公司系统生产作业过程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人员防高坠意识,完善各类防高坠的安全设施,强化一线人员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防高坠预案,防止生产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组织开展2007年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工作。

二、组织方式

公司成立电力生产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公司专项安全监督方案,并对各部门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将公司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车间、班组、个人,保证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点整治监督内容

专项监督的重点要紧密围绕强化人员防高坠意识、完善防高坠安全设施、加强高处作业安全工器具管理、加强高处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各单位要按照下述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安全监督。

(一)强化人员防高坠意识

各部门要通过危险点分析、事故案例教育、违章考核等方式,强化人员安全意识,使一线职工养成进入高处作业现场自觉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设置或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安全围栏、安全围网、盖板、警示标语等)的习惯。通过阶段整治工作,最终要使一线员工人人明确并确保做到高处作业的“四个必须”: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高坠措施,必须认真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示。

(二)完善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

1.输电线路杆塔的爬梯、爬钉必须齐全、完好;钢管杆横担处应设有检修人员转位时手扶用的牢固的手扶构件。杆塔名称、编号标记必须清晰、齐全、唯一,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杆号能够和系统图图实相符。

2.变电站龙门构架爬梯必须齐全、完好。固定在建筑物、设备上(不包括铁塔、水泥杆)的钢直梯,梯段高度超过3米的必须要装有护笼。

3.各种楼梯、钢梯、高空平台均应采取防滑措施。凡坠落高度在2.0米以上的工作平台、人行通道(部位),在坠落面侧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

4.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硬质梯子的横木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梯子不宜绑接使用。

5.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应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前应先检查稳定性。

6.为了方便防高坠装置在变电站的使用,各单位应在变电站初设会审和施工图会审时,对开关站通道、场地的平整度等提出相关要求,设计单位、基建部门应尊重运行单位的意见。

(1)建设无障碍通道,确保高空作业车或电动液压升降平台能够无障碍地到达设备区。

(2)设备区域下方场地应修整成方便快装脚手架、电动液压升降平台、高空作业车的运输以及固定的平地。

7.各单位应积极推广输变电设备检修防高坠落的新技术、新成果,如在输变电杆塔、构架安装杆塔防高坠装置,在变电检修工作中采用刀闸检修平台、快装脚手架等。

8.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使用前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准用证,并定期检验。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9.电力生产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同时”,即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工具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电安〔2005〕305号),加强登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做好采购、试验、保管、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加强高处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6〕618号)的要求,加强高处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管理,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监督检查:

1.作业前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经医师鉴定,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不允许参加高处作业。

(2)发现现场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精力不集中等症状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宜穿软底工作鞋。

(3)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能在地面进行的工作,不在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必须在地面上进行,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和缩短高处作业时间。高空作业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作好感应电的防范和防止误碰带电体的措施。

(5)凡检修时可能形成的坠落高度在2.0米以上的孔、坑应装设牢固醒目的临时防护栏杆、安全网或盖板。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足够的照明。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油毡、彩钢板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进行工作。

(6)变电站、电厂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1.05m~1.2m,下道栏杆高0.5m~0.6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当高处行走区域不能够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7)上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杆架后,再行登杆。

(8)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登高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绳)、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好牢靠。

需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先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识别标记,核对无误并验明线路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工作。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该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攀登。对于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作业人员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9)线路跨越公路架线施工时,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备足施工所需的交通安全标志、围栏、围网,防止汽车误入拉动地面或低空导线、临时拉线,引起杆塔上作业人员高空坠落。具体措施为在导线跨越公路施工时,施工现场应短时用封闭式围栏阻拦并设置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或者指定专人手持小红旗对可能来车的方向进行车辆拦阻。线路跨越市区道路或主要干道时必须提前向交警部门申请交通管制。

2.作业中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为做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关于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的有关要求。

(2)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或坠落相对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支持件上]。

(4)砍剪树木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并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不得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5)使用绝缘斗臂车作业,必须先检查绝缘臂为合格状态,在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和绝缘工具。不得用汽车吊(斗臂车)悬挂吊篮上人作业。不得用斗臂起吊重物。在斗臂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

(6)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人员在转位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备保护绳的保护。

(7)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严禁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联结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8)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3.做好高空落物伤人的安全防范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2)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3)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4)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应使用工具袋。

(5)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6)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完善应急预案管理

各部门必须依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闽电安监〔2007〕470号),结合高空作业的特点和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防止人身高空坠落的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布置,实施方案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四是与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明确各项整治内容的责任部门,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3.公司工作小组将适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对各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整改方案。

4.专项安全整治、监督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形成总结报告,从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下阶段计划等五个方面,逐一进行总结、整理、分析,并前将工作总结报公司安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