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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工作业操作规程

2024-07-24 阅读 8476

瓦斯检查工作业操作规程

1、瓦检工按规定手续领取瓦斯检定器,使用前应作如下检查:

仪器清洁,附件齐全;吸收管药品颗粒大小以3~5mm为宜,装量适合,不失效(钠石灰为粉红色,如变为灰白色即失效);按钮灵活,电压符合规定,指针或数字稳定,照明电路畅通,亮度清晰并罩上开关保护套;检查吸气球是否漏气(一手压扁吸气球压出球内空气,另一手压住球上像皮管,如球不膨胀还原,就证明不漏气;如用手压扁吸气球,另一手压住仪器上瓦斯入口,如吸气球一风钟内不膨胀还原,就证明仪器气密性良好),干涉条纹应清晰,条纹间距符合规定,无歪斜变形;下井后,必须和使用地区温度相接近(相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井底车场或进风石门处)清洗瓦斯室。把干涉条纹中自己选定的一条黑线与分划板上的零位对准,并旋紧保护盖以免零位变动。

2、瓦斯检定器出现故障时不准在井下擅自拆卸,应送井上修理。升井后,应将检定器交通风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3、用光干涉型瓦斯检定器测定CH4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上部进行。将连接瓦斯入口的像皮管送到预测地点的规定距离内握压吸气球至少不少于6次,到CH4浓度不超过2%的安全地点读数,即为CH4含量值,在将长的附管取下,测定同一地点的混合瓦斯含量,用混合气体减去CH4读数,再乘以0.95,即为CO2的实际含量,为使检测数字准确,要求在同一地点检查2~3次。

4、检查地点:回采工作面应沿整个工作面全长定点检查煤帮,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切顶线以里1.2m及工作面风流瓦斯,工作面上隅角,下部溜子尾附近,局部漏顶处以及进、回风道风流瓦斯;掘进面应在迎头、巷道全长的风流和局部漏顶地点、回风流和局扇及其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井下硐室,运输大巷、总回风巷、密闭栅栏外口及本班没有进行作业的都要进行巡回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对可能涌出或聚积瓦斯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入《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记录牌”,“瓦斯日志”三对口。

篇2: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1、瓦斯检查员应在隧道口值班室交接班,不得提前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接班,避免分工区域无人检查、监视通风、瓦斯状况。

2、交班人员应检查接班人员是否班前酗酒、劳保用品、瓦检设备是否齐备,否则不予交班,同时向项目部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3、交接班内容:

1)分工区域内通风、瓦斯、防突、防火、局部通风及生产情况有无异常,以及需要下一班处理和采取的措施。

2)分工区域内发生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及需要下一班继续处理的内容。

3)分工区域内各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转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

4)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4、接班人员必须做到“上一班不交清,下一班不接班”。交班后交接班人员必须共同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篇3: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

一、瓦检员负责井下有毒害气体检测任务,在矿长、副矿长、技安员(管厢)领导工作。

二、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坚持跟班作业,实事求是地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检查记录、公布,严禁虚报,谎报、瞒报检查结果真实情况,严禁空班漏班,严禁超浓度作业,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两人一道前后错开一定距离进行检查。

三、对检测仪器应正确使用,精心爱护,妥为保管。

四、如丢失零件或故意损坏,在工资中扣除赔偿。

五、应定期换药、送检,确保检测仪器的可靠和准确性,对通风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提出维修整改方案,保持通风良好、巷道畅通,确保正常生产,并严格按照本人岗位责任制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