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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24 阅读 3167

1锅炉运行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经市、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领取特殊作业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作,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工作前,应检查好所用的工具,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锅炉设备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准确、灵活、可靠、不准私自乱动、拆除。

3锅炉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不得任意离开岗位,要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非锅炉工严禁乱动设备。

4锅炉周围的工作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做到文明生产。

5检修保养后的锅炉,须经检查并校对安全阀是否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应定期送主管部门校正)。

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锅炉及一切附属设备要交待清楚。

7点火前,必须先检查设备内外各部件及附件等是否严密、灵活、正常。

8点火时,不可粗心大意。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物体引火。不准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

9点火后,密切监视水位。水位计保持清洁,正常。当压力上升到规定的表压时,进行冲洗水位计工作。

10当压力表指针达到安全阀排气压力时,即自动排气。如失去自动作用时,立即进行人工排气。

11锅炉运行中,要密切监视各种仪表、设备运行情况,安全阀禁止随便移动或增加负荷,严禁敲打。定期往各转动部分的轴承处加油(20或40机油)。

12定期对各水冷壁下联箱、各水鼓进行排污,排污时压力不宜过大,注意水位。排污后应检查阀门的严密性。

13禁止用手锤或其他物件敲击等方法开闭排污阀门,排污设备损坏时,禁止排污,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14在拨火或检验时,应注意随时将炉门关好,炉膛内应保持负压。5.15锅炉在运行中,严禁进行焊接、锤击、拧人孔及手孔盖等修理工作。

16在运行中,如发现有严重漏水及有裂纹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停炉检查处理。严禁操作失误(如严重缺水、钢材过热后急骤进冷水、停电后操作不当等)。

17上煤、拌煤要加强磁选、人选工作,防止煤内有爆炸物(雷管等)等危险品掺入炉内。

18停炉时必须可靠地隔断总水管路,关闭各阀门,打开烟道闸门、停止送风。

19停炉或压火后,应保证水位不下降,应有专人看管。

20操作者如发现严重缺水事故(水位计内无水时,经过“叫水”仍无水位出现),不能给锅炉上水,应立即停炉。

21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若其中有一种损坏时,锅炉不能继续运行,应立即停炉检修。

22做好锅炉运行记录,应保证准确、及时。

23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应将发生事故的部位、时间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坚持做到“三不放过”。

24必须做好锅炉水质的管理,采用有效的水处理措施,使锅炉运行时的炉水、补给水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有关规定。在进行水处理加药时,要注意安全。

25聘用的临时工要经过严格审查,从事司炉工作必须持有效锅炉操作证上岗,同时必须遵守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本操作规程,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篇2:燃气锅炉安全管理规程

一、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由部门内部每月组织学习培训。

二、锅炉房的布置应当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地面不应积水。为保证运行和检修方便,炉前空余(从燃烧器开始)大于3米,炉后空余2.5~3米,有扶梯侧空余2~2.5米,另一侧空余不小于1米。

三、安全阀应在初次升压时进行调整,整定时应符合厂家提供的技术说明要求。

四、锅炉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设计说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熟悉图纸,对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五、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六、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日用油箱,确信其中的轻油应至少能用两小时以上;

2)检查软水箱中的水位,确信能至少用两小时以上;

3)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是否满足所有电动机的要求;

4)必须先检查锅筒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正常,然后再启动锅炉

七、给水要求:

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八、压力表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九、安全阀

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每周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

十、水位表

水位表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是否正常,如发现堵塞或指示不正常,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十一、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十二、定期巡视锅炉周围,检查锅炉及附属零件是否正常。

十三、交接班

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⑴接班的司炉,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⑵交班时司炉要做到:

A锅炉压力与水位正常。

B燃烧器燃烧稳定。

C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

D锅炉各附件(包括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

E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

⑶交换班双方要做到交得彻底,接得认真,同时将交接中的情况和问题记入运行记录薄。

十四、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十五、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⑴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底可见边缘;

⑵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⑶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⑷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⑸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⑹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⑺锅炉元件损坏且危机到运行人员;

⑻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2016-6-11

篇3:锅炉水处理工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基本的操作化验能力,认真执行水质标准,达到防腐防垢经济运行。

3、熟悉水处理设备性能技术范围和工艺流程,能及时正确地排除水处理设备的异常现象,并报告有关领导。

4、负责水处理系统运行调整,保证向锅炉供应合格的给水,降低单耗,提高出力率。

5、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司炉工排污,使锅炉不结或少结水垢,减少锅炉的腐蚀。

6、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做好仪器的校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好用。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以保证不失效,不变质,不混药。易燃有毒有害药剂按规定保管使用。

8、参与锅炉停炉保养及除垢防腐工作。

9、认真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及化验记录,搞好交接班,做好现场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