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km。
(2)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3)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4)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重车下坡应倒车行驶。
(5)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7)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驾驶员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8)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篇2:机动翻斗车安全管理规定
(1)起步时,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2)如遇雨后泥泞,溶软的沥青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冲。
(3)上坡时,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档,低速行驶。下坡及转弯时,严禁脱档滑行。
(4)往基础坑里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6)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7)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8)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挡拉紧手制动器。
篇3: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定
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1)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2)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
(3)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
(4)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
(5)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