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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吊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24 阅读 5373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安装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

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挂、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3)防坠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

5)吊篮应做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符合要求;

2)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3)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4、启动后,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6、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7、作业后,吊篮应清扫干净,悬挂离地面3m处,切断电源,撤去梯子。

篇2:电动吊篮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具体采用电动吊篮的单位工程有C地块的5#楼建筑面积为27941.93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2层;6#楼建筑面积为4043.01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7#楼建筑面积为37860.74平方米,地上19层地下二层;8#楼建筑面积为23680.15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二层;A地块的1#楼建筑面积31326.64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2层;2#楼建筑面积23088.44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2层;3#楼建筑面积28588.27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0层;4#楼建筑面积21810.02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0层。

安全监理人员要对电动吊篮布置情况详细了解,并掌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及所使用电动吊篮的数量、施工形式等。为确保施工安全,要督促总包做好对电动吊篮设备进场的组装、维护检修、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

GB19155-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处作业吊篮标准》

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JGJ33-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设部第(2008)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京建施〔2009〕675号《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北京电动吊篮使用手册

三、电动吊篮强制性规定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吊篮堆物超重,钢丝绳锈蚀,防护设施不到,安全锁限位失灵易导致高处坠落

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戴的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严禁集中堆载、偏载、超载。

7、电动吊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

8、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吊篮。

9、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10、作业结束后,吊篮应与建筑物固定,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总包单位报审的电动吊篮专项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审批。

2、审查电动吊篮产权单位资质、承发包、租赁产权关系是否明确。

3、审核电动吊篮专业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人员上岗证书。

4、检查电动吊篮驾驶员、指挥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督促总包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督促总包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针对性交底,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7、电动吊篮专业单位安装后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

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掛、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3)防坠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

5)吊篮应作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8、吊篮施工单位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须符合要求。

2)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3)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5)启动后,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9、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10、吊篮未着地不允许进行位置移动。

11、审核检测报告中的不合格项,书面督促总包或安装单位限期整改。

12、操作人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生命绳上。

五、安全监理对电动吊篮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1、电动吊篮每台人员的配备是否与特殊工种名册人员相符。

2、对电动吊篮使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违章违纪现象开具监理通知单。

六、电动吊篮使用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对电动吊篮的指挥、操作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得无证违章操作。

2、电动吊篮作业时,电动吊篮作业区应设警戒线,专人监护;吊篮下方严禁有人停留,严禁超载使用。

3、若遇6级以上风、下雨、浓雾等不良天气,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4、电动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做好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5、吊篮平台内施工人员最少2人,最多3人,严禁单人及三人以上操作。

篇3:电动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电动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电动吊篮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安装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

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挂、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3)防坠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可靠。

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

5)吊篮应作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符合要求;

2)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3)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4.启动后,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6.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7.作业后,吊篮应清扫干净,悬挂离地面3m处,切断电源,撤去梯子。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