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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机械工程师岗位职责资深机械工程师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5 阅读 8062

资深机械工程师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作为项目的机械专业(暖通及管道)负责人,确保项目的机械相关专业工程的整体性能,在安装与调试中实现高质量及准时的交付,满足项目预算和安全的要求:

?协调所有终端用户和工程承包商之间的机械专业设计活动

?编制工厂内部改造机械专业的主要图纸

?审核深化设计图纸,控制设计质量

?管理机械专业的现场施工

?控制自机械专业的相关的费用和工程进度

?安排项目机械专业的调试计划

?支持项目机械专业的调试和其他专业调试/验证工作

?处理和工艺设备、仪表自控和其他公用事业工作交界面事宜

?识别项目和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和差距分析

?负责工厂建成后机械专业设备的运营和维护管理和支持

基本任职资格(必填)

工作年限:

?8-10年左右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医药行业运营、改造,或者医药、电子类项目施工建设、调试经验

知识:

?了解并熟悉项目建设流程,具备本专业项目建设和改造经验。有比较丰富的和各种包商,如施工包商、设备供应商、项目管理包商等进行沟通的经验

?熟悉电子、制药/生物制药行业机械专业有关设计、施工、操作、生产工艺和设备的预防性维护的机械知识和法规要求

?清楚和掌握中国cGMP要求,了解FDA和欧盟的标准

?了解楼宇自控BMS/环境监控EMS系统知识,可以与之配合

?熟悉公用工程设备(空调,水泵,冷冻机等)

?优秀的暖通/管道(给排水,消防)专业的知识

?能熟练地阅读专业资料

?有一定的公用工程设备(空调,水泵,冷冻机等)维护经验

?熟悉工程建设和运维管理中的材料、方法和工具

?有制药厂工作经验者优先

?兼有洁净公用工程设备运行经验者优先

技能:

?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协调能力,争端解决和决策能力

?能发现专业范围内的问题并积极争取内外资源,独立解决问题

?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够自我激励

?良好的组织能力,拥有一定的项目管理技能

?具有一定的和供应商谈判的技巧

?熟练使用ACAD和办公自动化软件

灵活性:

?具备承担项目过程或者日常工作中需要额外工作的灵活性

篇2:机械工程师(工长)岗位安全责任制

1、负责钻井队所有机械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3、对钻井队设备所发生的重大故障进行处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参与组织整改工作,并向设备主管理部门上交事故报告。

4、负责检查钻井机械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情况,并抽查各保养点保养情况是否与记录相符。

5、负责纠正和制止各岗位违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规定的操作与作业。

6、熟悉和掌握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性能和加工工艺要求,负责绘制现场所需零配件的加工图,并组织实施。

7、负责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8、按照QHSE管理标准的要求,负责监督、检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和周围环境的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

篇3:机电科工程师机械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第1条参加机电设备检查,并协助机电设备管理员进行设备管理。

第2条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机电安全工作的重点进行技术把关,对机电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的验收等进行技术把关。

第3条负责矿井斜巷提升、大型固定设备及皮带刮板运输设备排水系统的选型计算,斜巷管理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

第4条负责编制大型固定设备及运输专业各种设备、器材的检验检测计划,并跟踪试验检测,及时将试验报告的收集整理。

第5条负责运输设备采购技术要求的起草。规程规范规定的本专业内的各种记录审查,收集、分类及归档整理。协助其他专业编制采、掘等工作面的运输设计,并制定、相应的设备接续计划方案。负责机电设备月度检修计划的组织、编写、报批。

第6条协助其他专业编制采、掘等工作面的排水及管线设计。

第7条负责机电月报材料的组织及编写、报批。

第8条负责编制机电设备月停产检修计划并按时进行审批,检修完成对月检修进行总结,写出报告汇报。

第9条负责组织或参与矿分管业务范围内机电影响及事故的分析。

第10条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第11条分管业务范围内安装、检修工程、工作的现场专盯指导。

第12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4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解聘直到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5条编制的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分管业务范围相关设计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治理未进行监督的,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负重要责任。

第17条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状况,向机电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的,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负直接责任。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真意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8条在机电科技术管理工作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9条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20条未按规定经常深入现场,或未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的不安全隐患,机电科机械专业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2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