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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2024-07-25 阅读 5964

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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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务制度,依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本单位会计事务,实行会计监督,机关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智库|专题]。

2、大额支出申报:凡支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发放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等除外)必须向市局申报,待同意后付款。

3、资金调度使用:每日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余额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对类、款、项科目之间的大额余款,应提出资金使用建议,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做好原始凭据的交接:每月25-30日将当月的票据报送市局核算中心。市局核算中心会计应认真核对、审核原始凭据的张数、金额及科目之间金额的调整,并填写交接清单。

4、现金归存银行,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当天收入金额较大且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归存银行,确保资金安全,避免坐收坐支现金。

5、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购买物质的管理,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质应及时登记使用单位及使用人,切实加强资产的管理。

6、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金银和各种有价证券、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

7、加强现金管理:不能以“白条”抵库,现金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一律以银行存款帐户支付给施工单位,不得以现金、银行存款帐户转付给个人。

8、加强票据的管理。各单位应以县(市)气象局、防雷中心为核算单位分别购买经营性收据和非经营性收据。严禁将气象局与防雷中心购买的经营性收据、非经营性收据混用。

9、做好会计档案管理。每次录入凭证及记账后,做好数据资料备份(双备份)。打印现金出纳账并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在账簿扉页上应当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及科目目录,有关人员应加盖印章和单位公章。

行政单位会计岗位职责

1、日常凭证审核及账务处理;

2、相关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监管;

3、会计档案登记管理;

4、对现金、银行业务款项的监管;

5、认证发票及相关税务申报工作;

6、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任职资格:

1、具有会计师职称;

2、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严谨;

3、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务;

4、熟悉《企业会计准则》、了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及会计处理相关知识;

5、熟练使用各种财务工具和办公软件,且操作娴熟;

6、善于处理流程性事务、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工作细致,责任心强,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

事业单位会计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

2、能独立编制会计凭证,编报会计报表;

3、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相关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5、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男,4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有2年或以上相关会计岗位工作经验;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中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4、认真细致,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5、熟悉财务软件操作。

机关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收款严格按公司的收入管理规定办理收款业务,收款时用验钞器审验人民币真伪,认真清点,不得发生少收、多收款现象,否则责任自负;收客户款应在收据上注明“定金、一期款、二期款、尾款”等字样并注明设计师、交款人姓名、合同编号等,在收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收支票应注明支票号,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二、付款严格按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管理规定的借款、报销管理规定办理付款业务,工程拨款应由工程经理、会计、公司经理联合签字方可支付,不得发生少付、多付现象。

三、制单与记帐

1、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和会计科目的使用要求采取收、付、转的方式制单,做到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摘要言简意赅,当日凭证当日制单,积压单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2、负责现金账和银行账的记账工作,当天的业务必须当天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3、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账余额是否相符,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月末与会计核对本月发生额及累计余额,做到账证、账实、账账相符。

四、现金和票据管理

1、每日库存现金为2000元,其余存入银行,如因延误引起其他事故发生,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不得坐支现金;

3、根据票据管理规定保管和使用支票、发票和收据,并追踪票据使用情况,尤其是所收取支票的入账情况。

五、工资管理

1、根据工资管理规定按时核算员工工资,编制工资源共享表,交会计审核;

2、根据会计和公司经理审核后的工资表,进行工资发放。

六、报表规定根据报表管理规定每日向深港财务上报《现金/银行存款日报表》,每月上报《工程收入月报表》和《管理人员工资表》。

篇2:事业单位会计联络员职责

事业单位会计联络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做好年度经费预算、工资核算、保险测算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准备一定量的备用金,合理使用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暂行规定,出差人员一周内履行报销审批手续。借款的,如没有及时结算,下次不得再借。

四、把好票据审核关,所有费用单据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齐备、注明用途、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主任报批后方可报销。

五、负责办公室资产登记、管理,购买大件物品遵循政府采购制度。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入库,领取物品需经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

六、对违反规定的费用,会计联络员不得予以报销,并有权向有关领导反映。

篇3: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