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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工程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5 阅读 6578

建筑结构工程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建设工程的建筑、结构、装饰等专业规划,图纸方案评审,变更方案管理,成本优化;

2、负责收集项目前期资料,负责编制各类设计任务书,并组织评审。

3、负责编制各单体三段、四段、户外综合管网报价范围、工作界面编制。

4、负责收集完善设计及变更信息,规划设计进度把控。根据项目进度锁定需求。

5、负责配合设计院等第三方专业设计机构设计施工图纸,并组织审查方案设计的合规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施工可行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等综合指标,并完成相关评审。

6、负责协调规划组和现场组对接,主导对现场的工作指导及解释。

7、协助立项、环评、可研、能评等数据收集。

8、协助外联报批报建,并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图纸等工作。

9、协助项目经理编制商务计划和预算。

10、协助完成招标前的编标工作,并审核工程量。

11、协助图纸管理工程师落实施工图纸发放,保证图纸一致性。

任职资格:

1、学历/专业:本科或以上/建筑结构专业(规划);

2、知识:建筑规划和结构设计复核优化;

3、技能:建筑及结构工程量审核,有工厂单体建筑规划设计经验;

4、经验:5年以上电子行业设计、施工管理经验5年以上;

5、语言:普通话;基本英语读写能力;

6、其他:熟练掌握新建厂房建筑、结构的施工工艺流程,有工厂单体建筑规划经验;熟悉工程建设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工程岗位

篇2:房产建筑项目钢筋砼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2

4.3.4混凝土工程

4.3.4.1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4.3.4.1.1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交易凭证,要做到先检验后使用,杜绝使用无证和假冒伪劣水泥。重大工程、住宅工程必须使用旋转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

4.3.4.1.2水泥按不同品种、标号和牌号按批分别储存,如因存储不当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水泥1个月)时,使用前应进行复试。

4.3.4.1.3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细砂,钢筋混凝土工程中严禁使用海砂。对进场使用的砂料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每验收批应严格按规范进行颗粒级配、粗细程度、含泥量和泥块量等试验。

4.3.4.2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4.3.4.2.1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隙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4.3.4.2.2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

4.3.4.2.3在浇筑竖向结构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100mm厚与混凝土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浇筑中不得发生离析现象。

4.3.4.2.4梁柱节点部位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当节点钢筋过密时,可采用同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

4.3.4.2.5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其留置位置应符合GB50204-92第4.4.18、4.4.21条和JGJ3-91第7.3.4条规定。

4.3.4.2.6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捣混凝土时,已硬化混凝土抗压强度应达到1.2N/mm2,并应清除水泥薄膜、松动石子及软弱砼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在施工缝处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细致振捣,使新旧砼紧密结合。

4.3.4.2.7后浇带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并按规定时间浇筑混凝土。浇筑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将钢筋加以整理或施焊,然后浇筑早强、无收缩水泥配置的混凝土。

4.3.4.2.8在浇筑与柱墙连成整体的梁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再继续浇筑。

4.3.4.2.9大体积砼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

4.3.4.3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4.3.4.3.1在自然气温>5℃时,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在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和时间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且表面不出现干缩裂缝。

4.3.4.3.2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用塑料布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4.3.4.3.3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对用缓凝型外加剂和粉煤灰混凝土以及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4.3.4.3.4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控温措施,混凝土表面和内部温度的温差不宜超过25℃。

4.3.4.3.5冬期施工时的养护措施必须按GB50204-92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4.3.4.3.6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4.3.4.4混凝土质量检查

4.3.4.4.1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结构构件的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强度,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强度。

4.3.4.4.2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抗压混凝土试件留置应符合GB50204-92第4.6.7条的规定,抗渗混凝土试件留置应符合GBJ108-87第3.4.2条的规定。

4.3.4.4.3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一批验收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4.3.4.5混凝土缺陷修整和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4.3.4.5.1对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4.3.4.5.2对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不合格或未按规定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可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非破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处理措施。

篇3:房产建筑项目钢筋砼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1

房产公司建筑项目钢筋砼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

确保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3.职责

工程部负责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内容

4.1.检查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

4.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4.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4.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

4.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

4.1.10国家建委(80)建发施字82号《进口热轧变形钢筋应用若干规定》

4.1.11建设部建科(1996)588号《关于限制使用水平电渣焊的通知》

4.1.12国家建材局、经贸委、建设部、农业部、技监局建材生管发字(1993)183号《关于加强水泥产品质量管理的通知》

4.1.13国家冶金部、经贸委、建设部、农业部、内贸部、技监局(1993)冶质字第256号《关于严禁生产、经销、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钢材的通知》

4.1.14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

4.2.检查内容

4.2.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4.2.1.1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

4.2.1.2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和贮运条件;

4.2.1.3试块标准养护条件;

4.2.1.4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2.1.5混凝土搅拌计量情况。

4.2.2.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

4.2.2.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混凝土结构形式、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连接方式、锚固搭接长度、重要部位的钢筋配置、现浇混凝土施工缝后浇带的设置部位及要求等。

4.2.3.质保资料检查

4.2.3.1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证书、准用证、生产许可证、交易凭证、复试报告、进口钢筋的商检报告;

4.2.3.2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和坍落度检验记录;

4.2.3.3混凝土强度和抗渗试验报告及评定结果和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4.2.3.4大体积混凝土浇捣记录;

4.2.3.5预制构件的安装记录;

4.2.3.6隐蔽验收记录:

4.2.3.6.1柱、梁、板、梯、阳台、雨篷钢筋;

4.2.3.6.2基础混凝土的浇筑;

4.2.3.6.3施工缝、后浇带的处理等;

4.2.3.7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

4.2.4现场实物质量检查

4.2.4.1模板工程

4.2.4.1.1模板体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4.2.4.1.2模板体系的起拱度;

4.2.4.1.模板拆除时间和方法;

4.2.4.1.4脱模剂的品种。

4.2.4.2.钢筋工程质量检查

4.2.4.2.1钢筋规格、数量和间距,检查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是否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及污染现象;

4.2.4.2.2钢筋弯钩或弯折角度及断料长度;

4.2.4.2.3钢筋连接的接头形式和连接工艺;

4.2.4.2.4钢筋连接接头的间距和设置位置;

4.2.4.2.5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和焊接接头长度;

4.2.4.2.6箍筋加密区长度和箍筋间距、直径;

4.2.4.2.7墙板拉筋直径、间距和位置;

4.2.4.2.8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4.2.4.3混凝土工程

4.2.4.3.1混凝土存在的蜂窝、孔洞、露筋、漏浆等缺陷及缺陷修整工作;

4.2.4.3.2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高度;

4.2.4.3.3大体积混疑土的浇筑方法、测温及内外温差控制方法;

4.2.4.3.4混疑土的自然养护条件;

4.2.4.3.5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位置。

4.3.检查要点

4.3.1现场质保条件

4.3.1.1建设工程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所有试块,均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人员应取得上岗证书。

4.3.1.2建设工程用的计量器具(电子计量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等)应按规定按期检定。

4.3.1.3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混凝土、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面积最小不少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