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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5 阅读 4751

建筑工程施工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拟定项目设计计划,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满足项目定位、目标成本、报建要求等;2、协助专业负责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对设计的质量和进度负责;

3、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标准体系和设计原则;

4、负责建筑施工图纸的二级三次审图和现场技术交底;

5、参加设计会审和会签及设计评审活动,做好与有关专业的配合工作;6、按照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专业领域的相应任务。

任职要求:

1、35岁以下,建筑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设计院工作经历,1-2个大中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经验;

3、熟悉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能独立完成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工作;

4、熟练应用Skechup、天正建筑CAD软件及节能设计软件,熟悉Revit、ArchiCAD或其他BIM软件;

5、责任心强,具有创新意识,具备优秀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持有注册建筑师证优先,有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经验者优先。

篇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电工作业;

*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信号指挥;

*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等。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

《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中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fdcew.com,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缝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厂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篇3:建筑模板工程施工一般规定

1、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包括支撑体系),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2、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编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该工程模板及支撑体系的总体情况、结构计算、特殊部位的质量安全要求、装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浇筑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图。

3、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4m。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3时,应设置缆风绳或连墙件。

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进行复核,并进行抽样检验。

5、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6、模板支撑架的搭拆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架子工操作资格证书。

7、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模板工程在施工完毕后应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浇筑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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