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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25 阅读 2859

第一章机械设备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

1.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对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手段,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坚持物尽其用的原则,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专人负责。达到使用寿命长,技术性能好,损耗低,利用率和生产率高的目的。

1.2强化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转,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调剂余缺,确保重点,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应有的作用。

2.机械设备管理内容

2.1机械设备从计划、选型、购置、验收到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技术改造、报废处理,都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2有组织、有计划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实施定期检查和修理,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技术性能良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2.3加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明确责任到人,机械定人定位,制定专机操作规程,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2.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分析设备性能状况,不断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视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机械达到正常运转,干净整洁,润滑良好。

2.5加强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及时填写《机械设备履历表》,妥善保管好合格证、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材料,大型设备建立技术档案。

2.6协同有关部门对机械操作工进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上岗证。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体制、职责和管理制度

3.机械设备管理体制

3.1充分发挥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坚持统一领导,公司设安全设备科,项目部设安全设备组。

3.2分级管理,层层把关,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行奖罚制度,使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发挥最佳效能。

4.安全设备科职责

4.1全面负责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4.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上报大型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择优采购供应调度工作。

4.3建好机械设备总台账,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及机械设备有关资料归档工作(大型设备建立档案),指定专机操作规程。

4.4做好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节能工作,会同财务科按规定做好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注销手续。

4.5检查和监督起重设备安装项目部做好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拆装管理工作,确保拆装安全。

4.6每年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机械操作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7定期组织机械设备盘点,汇总各种机械设备统计表。

4.8配合财务科年终做好机械设备折旧费的提取工作。

5.安全设备股职责

5.1全面负责各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5.2根据施工需求,及时上报机械设备的购置计划,办理审批手续,建好设备台账。

5.3制订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计划,及时上报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的申请报告,办理有关手续。

5.4配合起重设备安装项目部做好塔机、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5.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保证安全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有效,确保运转安全。

6.安全设备组职责

6.1负责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6.2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计划,督促机操人员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

6.3督促机操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行、进退场技术鉴定、安全检测及维修保养记录。

6.4负责机械设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7.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7.1采购

购置机械设备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总经理审批),购置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泵),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选定好规格型号后,应对生产厂家考察认定后(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可靠,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可靠的供货能力,能及时供货)方可购买。购置小型机械设备(5000元以下)有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就近在当地购置。

7.2验收

机械设备购进后,必须对其进行严格验收,目的是所购进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合格证、图纸、使用说明书等是否齐全。

7.3租赁

设备空缺需向外租用时,项目部应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租用。设备空余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设备股应上报公司安全设备科,经公司安全设备科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出租。

7.4调配

公司安全设备科根据各分公司所辖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大型机械设备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则由分公司安全设备股进行调配,满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7.5维修

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直接由项目部安全设备组负责实施。大型机械设备大修理则由分公司安全设备股提供大修计划上报公司安全设备科,由设备科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理。

7.6使用

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操作程序,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机操作,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7检验

所有机械设备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在自检合格后还需报请上级检测部门来检测,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7.8报废

机械设备超过规定使用期的,磨损严重其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发生机械事故后不能修复的,分公司安全设备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安全设备科批准并指派专人检查、核实、确认后方可报废。凡报废设备严禁使用或转让。

8.检查范围

8.1现场机械设备:主要是直接参与施工生产的各种机械,如:垂直、水平运输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等。

8.2其他机械设备:是指上述现场机械设备以外的各种施工机械,如:金属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电动机具等。

8.3技术资料:指机械设备台账、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和履历书、机械设备进退场技术鉴定表和安全检测记录以及保养维修记录,大型机械设备有关手续等。

第三章机械设备管理处罚制度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处以50―200元罚款

9.1要注重日常管理,检查发现正常施工作业对停机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没有对机械检查维修处理。

9.2作业前没有对机械进行规定保养。

9.3操作前没有检查使机械带病运行。

9.4没有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10.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10.1机械设备没有定岗定位和专机操作规程。

10.2长期不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清理和润滑不好,严重影响机械使用寿命,对机械设备具有严重的损坏性等。

10.3人为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停机、影响正常的施工生产。

10.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休息1―3天者(或医疗费在200元以内者)。

11.发生严重违章造成事故之一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1.1没有操作证或领导违章指派开机造成事故。

11.2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处以经济处罚,并赔偿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篇2:路基工程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交底

  主要内容:

  一、机械维修:

  1、严禁酒后进行作业,作业中不准吸烟。

  2、作业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靴子、防护眼睛。

  3、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4、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5、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6、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7、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伴不得超过钳日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8、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9、修理机械,虚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10、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11、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2、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3、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4、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二、挖掘机作业

  1、启动机械前应观察并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架空电线与人员。鸣笛警后

  方可启动大臂,进行回旋动作。

  2、开挖地表前应检查施工现场,清楚地上、地下管线、拉线和构造物的状况,做到无项目值班人员到场不开挖、不交底不开挖、交底不清不开挖。

  3、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1m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

  4、挖掘机行走和作业场地松软,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必须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专用的履带板;进入干水塘、库地清淤时,严禁关闭车门。

  5、机械在通过地方路段及桥梁和便道桥梁时必须与值班、配合人员协调一致。未经请示工区许可,严禁机械擅自驶上地方路段。

  6、机械在桥上通过时,先应清楚桥体的承载力,确认后方可通过。通过桥面时应慢行,严禁在桥上急转向、急刹车;机械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底速,

  7、挖掘时,机器必须停放平稳方可开挖。

  8、在峭壁下挖掘时,严禁采用挖“掏底开挖”的方式开挖,防止土石坍塌;深挖时,严禁从机械下部挖,并应与沟槽边保持1.5m的安全距离,防止机器滑入沟槽;按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放坡、平土。

  9、工作中,禁止突然换向行驶、突然改变回转方向、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10、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挖土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如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挖掘机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挖土斗、减少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厢。

  11、使用挖掘机拆除构造物或放到高大树木时,应确定物体倾倒方向和范围类无人员并分析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物之间留有被拆物倒塌的空间。

  12、液压挖掘机运转时,严禁接近高压油管,以免高压油射出伤人。

  13、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转移时,臂干、铲斗、回转机构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转移过程必须有专人护送。

  14、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场地停放,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若不得不在斜坡上停放时,应面向或背向斜坡,面向下坡停放时,应将铲斗刀片轻切土里。

  三、推土机作业

  1、保养和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

  2、除驾驶室外,推土机任何部位严禁载人。

  3、开推土机上、下拖板车时必须低档运行,在高速行驶时切勿急转弯,在起落刀架时,应注意刀架伤人。

  4、推土机便道施工和红线内清推地表土前应检查作业的现场,按值班人员交代核对施工现场,要清楚地下有无埋设物和具体深度,清楚周边构造物、拉线、架空电线的距离、高度。做到无项目值班人员到场交底不动土,交底、标示不清不动土。

  5、机械在通过地方路段时必须与值班、配合人员协调一致;行驶中保持缓行,注意架空电线及电杆拉线,不准快跑、快停、急转弯;未获得项目部或工区许可,严禁推土机擅自驶上地方路段。

  6、机械在任何桥上通过时,先应清楚桥体的承载力,确认后方可通过。通过桥面时应慢行,严禁在桥上急转向、急刹车;机械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底速通过。

  7、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严禁高速下坡、急转弯、空档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8、推土机在向深度为1.5m以下的沟槽、边坡推土作业时,推铲不得越过沟槽、边坡边缘,没专人指挥、看护严禁此项作业。

  9、双机、多推土机作业时,必须要有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10、推土机牵引重物或车辆时,危险区内不的有人,没专人指挥严禁此项作业。

  11、在陡坡、高坝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12、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13、推土机行驶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手机进行通话聊天。

  14、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15、夜间施工时,没有专人指挥、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严禁推土机作业。

  四、装载机作业

  1、装载机行驶时,应收回铲斗,铲斗离地面约400-500mm。在行驶过程中注意是否有路障或电杆拉线、架空电线等。除规定的驾驶人员外,不准搭乘其它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2、装载机行驶时,避免突然换向行驶,铲斗带负荷升起行驶时,不准急转弯和急刹车。

  3、装载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下坡必须采用低档行驶,禁止空档溜放。

  4、在倾斜坡地若发动机熄火,应把铲斗放在地上,并制动,将各操作杆置于中位,再起动发动机。

  5、铲土时,根据现场土质的比重确定装载量,并使铲斗从正面插入,以免斗负荷过大,回转时倾倒。

  6、满载后应注意斗杆不应升太高;作业时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7、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铲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如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

  8、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厢。

  9、对边坡、沟槽、凹坑卸料时,要注意不要使铲斗过于伸出以免倾覆,必须与其边保持二米以上距离。

  10、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11、装载机的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是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12、夜间施工时,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严禁作业。

  13、装载机行驶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手机。

  14、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15、装载机大臂上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等工作之前,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支住大臂,以防大臂落下伤人。

  16、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停放在安全场地,将铲斗平放地面,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五、压路机作业

  1、作业前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各坚固部件是否完好。

  2、对于轮胎压路机,需将轮胎气压调整到规定的作业压力范围内,且全机各个轮胎气压应一致。

  3、启动发动机,经试运转确认正常,且制动、转向、工作机构等性能完好后,压路机方可进行作业。

  4、作业前压路机操作人员要熟悉并了解施工方面对压实的要求、土壤性质及含水量。对松软的路基及傍山地段的初压,作业前须勘查施工现场,确认安全后压路机方可驶入作业。

  5、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始终注意压路机的行驶方向,并遵照施工人员规定的压实工艺进行碾压。

  6、作业时,应注意各仪表读数,若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严禁带病作业。

  7、压路机行驶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手机进行聊天。

  8、作业时,应根据值班人员工程交底,将振动压路机的振幅及频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9、振动压路机在改变行驶方向、减速或停驶前,应先停止振动。振动压路机不允许在硬质路面上振动行驶。

  10、多台压路机联合作业时,应保持规定的队形及间隔距离8m,并应建立相应的联络信号。

  11、必须在规定的碾压段外转向,应平稳的改变运行方向,不允许压路机在惯性滚动的状态下,变换方向。

  12、三轮压路机在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差速锁止装置,特别是在转弯时严禁使用。

  13、压路机在坡道上行驶时,禁止换档,禁止脱档滑行。

  14、在地方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且时速不得超过5km。

  15、在碾压高填方时,应从中间往两侧碾压,且距离填土外侧距离不得小于50cm。

  16、在电杆、围墙、沟槽应采用弱振的方式或换成人工夯实,严禁采用强振。

  17、对刚进行完砼施工构造物附近作业时,应保持30m以上距离作业或避开此处,待其强度达到后再行补振。

  18、夜间施工时,无值班人员在场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严禁作业。

  19、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0、作业后,压路机应停放在安全、平坦、坚实的场地。

  六、汽车运输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合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5、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6、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7、车辆陷人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8、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平方厘米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四公斤/平方厘米时,不得滑行发动。

  9、货车截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10、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2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四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1、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12、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3、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4、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5、向坑尘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16、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17、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项目部应急抢险、隐患举报电话:** *********

  罗村人民医院:*************

  急救电话:120

篇3:化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