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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设备分工管理

2024-07-25 阅读 774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设备管理,根据《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设备分工及管理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的设备分工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部为设备分工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职责

(一)生产组织、生产调度、发电计划、竞价上网配合以及生产对外协调、汇报。

(二)年、月、周生产计划的制定。

(三)技术管理与技术监督。

(四)设备检修计划和双措计划的编制、考核、督办。

(五)检修申请以及设备检修项目的编制。

(六)设备可靠性指标和缺陷消缺率的统计、考核。

(七)科研项目立项,新技术应用和全面质量管理。

(八)设备评级与完好区建设,备品、备件及材料计划审核。

(九)设备大、小修和更改项目验收,工程项目管理。

(十)电厂运行调度联络,运行方式安排,规范化值班。

(十一)组织机电设备、水工建筑及船闸的运行维护和事故抢修。

(十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及现场培训计划、实施和考核。

(十三)组织参加安监规定的安全分析、事故分析及其它安全检查、评比与考核工作。

(十四)仓库管理,备品、备件及材料计划的编制、申报,物资进库验收、盘存。

(十五)生产区域保洁,生产区、武警营房通讯保障、水电供应。

(十六)水库经济调度联络和防汛组织。

(十七)负责组织制定(修编)并落实生产、技术、安全、规范化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

(十八)专项工程合同会签、执行监督(工程量、质量与进度);外委工程管理。

(十九)安全生产部员工的培训。

(二十)建立《生产固定资产台帐》,负责对生产性固定资产的选型、领用、转移、报废等进行审查或鉴定,协助有关设备、备件等采购及质量验收。

(二十一)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和事故备品台帐,组织全厂生产、技术管理。

(二十二)组织设备事故的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三)参加生产性委外合同的谈判,组织制定大、小修项目及验收标准,组织设备、项目验收。

(二十四)组织设备开箱检查,及时处理所购设备的质量问题。

(二十五)妥善保管备品、备件,使之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二十六)对报废设备、部件进行回收、处理。贯彻执行上级及厂有关设备检修质量监理与验收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部安监专责设备管理职责

(一)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负责汇编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限期整改。

(二)督促、检查运行、检修、试验设备和生产场所的安全标志、安全措施是否

符合有关规定。

(三)组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的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安全检查、统计,安全考核,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督查。

(五)安全技术分析,事故调查分析,安全五星级管理。

(六)负责设备大、小修,更新改造委外合同中有关安全条款审查。

(七)提出并督促实施《安全措施计划》。

(八)对发现设备重大隐患者,及时上报予以奖励。对不安全现象和事件承担责任者,及时给予处罚。

(九)对双票进行统计考核。

(十)对设备消缺进行监督、考评、统计、分析。

(十一)全厂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十二)业绩评估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年度双措计划

第七条发电运行工区设备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落实规范化值班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落实年度发电目标。

(三)负责发电运行工区全面工作的布置、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四)制定、实施与督察提高工程发电效益、多发措施,组织发电经济活动分析。

(五)合理安排全厂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加强监盘与负荷调整,与调度联系及时调整发电计划。

(六)负责“双票”执行与管理。

(七)组织和指挥事故处理。

(八)所管辖设备区设备运行、操作、巡视检查、设备缺陷管理,完成定期轮换工作。

(九)负责月度发电计划与竞价上网工作。

(十)负责日、周、月、年发电量与上网电量的统计以及各类报表的上报。

(十一)设备运行状态分析工作。

(十二)负责卫生责任区场地卫生,负责主厂房、GIS区设备外部卫生、负责协助维护工区设备的外部卫生,负责管辖设备区的设备与场地卫生检查、考核。

(十三)工区安全技术管理。

第八条水工船闸工区设备管理职责

(一)船闸、泄洪设备的运行、操作、巡检、缺陷管理、运行分析。

(二)船闸、泄洪设备外部卫生。

(三)坝顶配电室泄洪闸门电源开关操作、巡检。

(四)船闸低压负荷开关操作、船闸配电室设备巡检。

(五)航道、港监工作联系。

(六)船闸、泄洪闸门机电设备、土建工作票(所辖设备区范围)办理。

(七)全厂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

(八)组织拦污排清污。

(九)防汛工作。

(十)大坝安全监测。

(十一)水库上下游(至本厂护坡)所有水工建筑物检查、维护、修复。

(十二)土建维护、整改等专项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有关专项工程预算、计划、施工、竣工资料。

(十三)负责工区工作的布置、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十四)工区安全技术管理。

第九条电气、机械维护工区设备管理职责

(一)发供电设备的主人,对设备管理的全过程负责。

(二)编制发供电设备大小修、更改项目及费用预算,提出验收标准、参加项目的质检工作和验收工作。提出有关设备的试验、校验工作。

(三)搞好设备评级工作。

(四)经常进行设备卫生清扫,保持设备见本色。

(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发现设备缺陷。

(六)及时消除缺陷,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严格按照检修、试验规程的标准对设备进行检修,做好检修、试验中的原始记录,严格按检修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工作。

(八)合理组织检修、更改工作,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作。

(九)按规程规定按时编写大修总结,试验、校验报告。编写重大试验方案。

(十)编写、审核有关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并负责修编工作。

(十一)工程项目确定后,编制有关技术方案、措施、计划进度网络图等。

(十二)进行规范化检修,按指定的区域摆放设备、部件及工具。

(十三)申请并参加三级验收工作,负责填写三级验收单。

(十四)对分工负责的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

(十五)搞好事故抢修工作。

第十条厂综合部物资专责参加设备开箱验收,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并印发给使用部门。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根据制度对本部门管辖的设备进行层层分工,逐级落实,将分工细则送安全生产部审查,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涉及的设备和管理责任由安全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部门固有职责随时以书面形式划分给有关部门。

第三章设备管理分工

第十三条发电运行工区设备管辖范围:

(一)厂房内所有机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

(二)坝顶配电室机电设备、柴油发电机、船闸配电室400V主开关(210、212、

214开关)以上设备、大坝廊道排水系统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

(三)生活电源400V主开关(250开关)以上设备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

(四)电气倒闸操作用安全用具。

(五)设备条码巡视系统运行维护。

(六)负责厂房内所有设备区域、公用场地、电梯房及电梯、大坝左终端至回车场公路、回车场、上班通道、左岸绿化区与道路卫生监督。

篇2:330KV运行班站设备专责分工管理制度

为了便于对班内所辖设备进行管理,确保线路健康安全运行,并使全班人员各尽其责,共同参与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同时又能做到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明确,不致出现缺、漏、重复等现象,特制定本班设备专责分工及专责管理制度如下:

一、专责分工:

二、分工说明:

1、各专责分工杆段只负责分工段的十种记录及相关记录台帐的填写,巡线分工由班站长按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2、线路进行分段巡视,不得出现空白点;

3、一条线路由多人巡视中,以两人中间重复塔号大号侧最后一个防震锤向大号侧一米处为准;

4、线路与电厂、变电所及相邻单位的分界点以局规定为准;

三、专责管理制度:

1、各专责组在每一次线路定期巡视前正确、合理填报巡线计划,并根据线路运行和负荷情况填报夜巡,特巡计划,夜巡、特巡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线路巡视结束后,按实际情况在巡线计划表内填写巡视结果;夜巡、特巡结束后,根据巡视结果填写夜巡、特巡记录。

3、线路巡视结束后,根据巡线人员提供的巡线卡内容,专责组分析后正确填写缺陷报表,交班长和安全员审核后报于班内技术资料员上报生技组,根据填写处理意见后的报表上相应的线路记录。

4、对于线路出现的紧急、重大缺陷,除交于班内资料员外,应于当日巡线后立即汇报班长,由班长报生技组进行处理。

5、对线路每年春秋检,需处理的缺陷,在春秋检工作开展前,整理填报后交于班内技术资料员统一上报生技组。线路检修、清扫、改造、检测等工作后应将情况或结果相应记录,并将检修任务单装订后交于技术资料员归档保存。

6、对于线路出现的异常、缺陷、隐患或其他情况,专责组无法确定的报班长,由班长组织相应人员讨论后决定。

7、线路由于检修、改造等原因引起设备变动的,根据生技组下发变动通知单对相序、图表、手册、资料,会同技术资料员进行修正。

8、每月参加由班长主持的运行分析会,对专责线路存在的运行情况,巡视情况提出后进行分析讨论,线路发生故障后,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定性结论填写故障记录的线路手册的线路故障统计表,对安全记录牌上应进行反映。

9、正确带领专责线路护线员开展护线宣传,群众护线宣传,并对护线员的护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护线员预以解除合同。

10、专责组成员应对所专责线路做到全面了解和熟悉。

1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班内考核小组。本制度在上级相应制度的支持下编写,与上级相关制度矛盾时,以上级制度为准。

篇3:设备分工界限管理规定办法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设备管理,根据《济南供电公司设备管理标准》相关内容,结合我公司机构设置责任分工情况予以修订。本标准自2007年4月1日发布,2007年4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龙海县供电公司生技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县供电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公司原有关文件和上级文件标准要求执行,过去颁布的标准和规定与本标准相抵触的,按本标准执行。

龙海县供电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职责与设备划分

(一)、管辖设备范围及职责

1.检修公司变电部分职责范围

2.调度所操作队的职责范围

3.电气安装公司线路部分的职责范围

4.调度所的职责范围

5.供电所的职责范围

6.客户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

7.后勤服务公司的职责范围

(二)、具体分界点的划分

1.电缆与输电线路、变电设备的分界

2.公司资产与用户设备的分界

3.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与变电设备分界

4.变电站内通讯设备、二次设备的分界

5.调度所和后勤服务公司、检修公司的分界

6.基建施工单位和检修单位的分界

7.设备报废退库工作分工分界

一、总则

1.电网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保持电网设备完好、可用,确保电网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2.电网所有设备都应明确设备管辖范围,每台(套)设备都应有明确的运行主人和检修主人,按照责任,加强对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

3.运行主人的职责

3.1做好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操作及有关的维护工作,掌握设备的状态性能,并按照缺陷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缺陷、初步分析原因,并检查、督促缺陷的消除。

3.2保证设备外表清洁、标志齐全清晰明显,保持设备设施周围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3做好事故及异常运行情况的分析和设备运行状况的分析。

3.4按照设备设施评级标准,定期评定设备等级。

3.5把好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关,按照检修质量标准验收检修的相关设备。

3.6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运行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台帐报表、设备资料的完整、真实,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录入局域网。

4.设备检修主人职责

4.1按规定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上报试验申请。

4.2掌握设备状态性能,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4.3参与设备评级,掌握设备评级情况,按照设备完好率的要求,提出设备升级措施。

4.4加强设备检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检修设备要达到一次验收合格,达到一类设备标准要求,检修资料一次交代交清。

4.5按照上级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和技术改进措施,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改造、改造,确保设备状态性能良好。

4.6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进行必要的状态分析、测试工作,为状态检修收集必要的设备信息,建立健全设备资料报表。

4.7做好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持检修报告和记录完整、规范,保证台帐报表、设备资料的完整、真实,及时将有关运行资料提报运行部门,设备台帐更改后及时录入MIS网。

5.所有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进行管理,并应按期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做好统计和报表工作。

二、职责与设备划分

(一)、管辖设备范围及职责

1检修公司变电部分的职责范围

1.1作为变电设备检修主人,负责公司所属变电站的电力设备,包括主变压器、母线、站用变压器、开关(柜)、隔离开关、互感器(含计费专用互感器)、套管、避雷器、避雷针、高压(真空或SF6)断路器、高压电缆、无功补偿装置、电抗器、消谐器、绝缘子、设备架构、接地装置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维护、检修、预防性试验和更新改造;

1.2负责公司所属变电站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继电保护装置、备自投装置、低压低频减载装置、小电流接地装置、中央信号设备)、控制屏、保护屏、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端子箱(电度表专用除外)、二次电缆(计量专用除外)、检修电源箱的日常维护、定期校验和更新改造,配合厂家完成电磁闭锁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变电站的谐波测试;

1.3负责公司所属变电站直流系统(含直流屏上逆变器)、交流系统、事故照明切换装置(低压照明系统除外)的维护、定期检修和更新改造;

1.4负责公司所属变电站无载调压变压器分头调节系统的维护、调试工作;

1.5负责全公司变电站表计(电度电能表除外)、本部门携带性仪表的定期校验、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

1.6参与新建、扩建、改造变电工程的设计审查及变电站设备、电缆改造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参与公司新建、扩建、改造变电站设备的验收。

1.7负责对所辖设备的检修规程的及时编制、修订;

1.8负责对所辖设备的防汛、防雷、防潮、防触电、防火封堵以及事故处理工作;

1.9负责对公司变电站内(以变电站墙壁为界)电缆沟(含直埋、埋管、横穿等)、电缆终端架、避雷器、绝缘支柱的预试、运行、检修、维护及更新;及时对电缆夹层内的电缆支架的进行维护,做好电缆孔洞的封堵维护;

2电气安装公司线路部分的职责范围

2.1电气安装公司是35千伏及以上所有架空输电线路、电缆线路和城区10千伏配电线路运行和检修主人,负责所属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预防性试验、检修、技改等工作;负责线路的巡视,确保线路及走廊的完整性,保证符合标准要求;

2.2参与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和城区10千伏配电线路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的验收交接;

2.3负责10千伏配变的安装、更换。

2.4负责城区内街道路灯的巡视、维护、检修。

2.5负责所辖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和城区10千伏配电线路杆塔上的光缆架设、巡视、检修及维护;

2.6参加电网规划新建、扩建、改造线路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审查,提出所辖线路、电缆的年度大修、技改和反措计划,并负责所辖设备的各项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实施及事故处理;

2.7负责所辖线路防污闪、防雷、防震、防盗、防外力破坏、防汛、防触电及安全工器具、防汛器材的维护管理及技术监督;

2.9负责所辖输电设备、电缆设备标志齐全的维护,适时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所辖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建档管理;

3调度所运行人员职责范围

3.1作为变电设备(含附属设备)的运行主人,负责所属变电站内全部设备(含已安装未投运设备和图像监控)的巡视、检查及运行设备的操作管理;

3.2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变电站设备的验收,并负责变电站投运前的生产准备;

3.3负责所属变电站交、直流照明灯具、应急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4负责根据工作要求为检修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一切安全措施,包括在可能来电部位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断开与检修设备有关的控制屏、保护屏、端子箱、开关柜、低压交流屏、直流屏上的电源开关、电源刀闸、保险、启动或跳运行设备压板、切换片等(在端子排上完成的安全措施除外);

3.5负责站内低压维护保险熔断管、所变跌落熔断器及室内外高低压PT熔断管的巡视、更换;

3.6负责对站内电缆沟区域和电缆夹层或隧道每周至少一次的定期巡视、清扫,保持站内设施清洁卫生;

3.7负责对公司变电站内的室外一次设备及操作机构、开关柜、保护屏、直流屏内部设备的清洁卫生,保证设备布局整齐美观。

3.8负责站内高压电缆沟、二次电缆沟的检查、维护,保持高、低压电缆设备上的清洁卫生,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3.9负责变电站安全工器具的维护管理,保证防汛器材、消防设施、照明、门窗、水暖、设备标志配置规范、齐全,监督环境绿化和房屋修缮;

3.10负责各变电站防误闭锁装置的操作、检查、维护;

3.11按照现场运行规程对变电站设备进行定期测试、对站内设备的异常和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3.12负责对所辖各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及各项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修订、报送;

3.13及时做好所属变电站的防小动物、防火、防水、防尘、防寒、防冻、防盗、防噪声、防潮等工作,并负责站内设备安全性评价工作;

3.14负责所辖设备的安全措施标准化、安全设施规范化、安全性评价经常化的实施及设备的建档管理工作。

4调度所职责范围:

4.1负责公司所属通信设备,包括交换机及其使用交直流电源系统、光纤及全公司行政电话、调度电话等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

4.2负责调度主站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包括调度主站设备(含调度大屏幕)及软件系统、RTU及其附属设备、UPS或逆变器日常运行维护

4.3负责变电站通讯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

4.4负责龙海电网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计算、低频低压切负荷方案、无功补偿设备的投切、电网运行方式的制定、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

4.5负责调度中心UPS及大屏幕、变电站图像监控系统的维护消缺和更新改造;

4.6负责公司自动化系统设备的安全防护(防雷、防盗等)管理和规划;

4.7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缺陷管理系统等与生产有关的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保证办公自动化系统、缺陷管理系统可靠运行。

4.8及时修订完善《龙海电网调度运行规程》、《龙海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程》,根据电网状况制定龙海电网各项应急情况下的事故处理预案。

4.9通讯班职责范围:

4.9.1负责公司光通讯设备的运行与维护,保证调度自动化系统及变电站图像监控系统的通道畅通。

4.9.2及时核查调度主站采集的变电站自动化信息和实时数据的准确性、完备性;

4.9.3负责调度自动化主站设备、主站UPS电源、变电站图像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技改。

4.9.4负责电话交换机的运行、维护及升级改造工作,保障办公电话畅通。

5供电所的职责范围

5.1负责本所管辖10千伏线路及附属设备、配电室的运行、维护、更新改造和所辖区内线路走廊的清障和电力设施的保护;

5.2负责所辖县城公用区的箱变、配电变压器、台架变的低压套管至用户电能表计前全部低压线路(部分协议单位除外)的运行、维护;

5.3负责所辖10千伏线路上的光缆巡视及维护;

5.4负责所辖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安全性评价结果,做好设备装置性违章的消除工作。

5.5负责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防盗、防破坏工作,以及非设备区防火,卫生管理。

6客户中心的职责范围:

6.1负责变电站内全部电能计量装置(含用户专线)的接线、

维护和更新改造;

6.2负责变电站及用户端负荷监控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更

新改造;

6.3负责电网计量点、所辖用户端电能计量表计的校验、维护和轮换;

6.4负责所辖用户供电资产的安全运行及监督管理;

6.5提出或参与新建、扩建工程计量设备(电度电能表、计量互感器等计量装置)的设计、改造方案及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8后勤服务公司职责范围

8.1负责变电站公共基础设施(房屋、门窗、墙壁、地面、大门、院墙、厕所、绿化地、水管、管道、生活照明、桌椅、储油池、消防池等)及其土建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更换;

8.2负责变电站绿地及绿化种植物的修剪、浇水、整治,保持环境绿化整洁、美观。

(二)、具体分界点的划分

1公司资产与各用户设备的分界点以供用电合同为准。

2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与变电设备分界:

2.135千伏及以上输电架空线接线方式进出线的,以变电

站进出线门型架线路侧(室内变电设备以墙上穿墙套管)耐张线

夹出口外一米处为界;耐张线夹出口(含避雷器、耐张线夹)一米处以内属变电设备,耐张线夹出口一米处以外(含避雷线)属线路设备;若#1杆与门型架之间有T接PT,则以T接线夹为分界点,T接线夹以内(含T接线夹)属变电设备,T接点以外属线路设备;

2.235千伏及以上输电高压电缆接线方式进出线的,以变电站院墙中心线为分界点,变电站院墙中心线以内的高压电缆、电缆沟、孔洞及压接、T接设备属变电设备,变电站院墙以外属线路设备;

310千伏配网设备分界

3.110千伏以架空线接线方式进出线的,变电站出线以墙上穿墙套管、设备线夹出口一米处为界,设备线夹出口(含避雷器、设备线夹)一米处以内属变电设备,设备线夹出口一米处以外属线路设备;若#1杆与穿墙套管间有T接线,且T接设备为变电设备时,则以T接线夹为分界点,T接线夹以内(含T接线夹)属变电设备,T接点以外属线路设备。

3.210千伏以高压电缆接线方式出线的,以变电站院墙中心线为分界点,变电站院墙中心线以内的高压电缆、电缆沟、孔洞及压接、T接设备属变电设备,变电站院墙以外属线路设备,

3.3光缆及光缆光缆金具(变电站以外)的架设、巡视、维修及维护工作由电气安装公司负责,变电站内光缆及光缆设备由调度所负责架设、巡视、维修及维护;调度所负责光缆线路的技改。

4综合自动化变电站二次设备分界:

4.1当地监控机、总控单元、通信控制装置、通讯管理机、通讯转换器、信号采集器等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设备检修及维护工作、综自通讯出口(RS232)至调度主站的通讯传输由调度所负责。测控装置、及测控一体保护装置的端子排和装置本体的检修、调试由检修公司负责(包括测量CT回路);

4.2变电站UPS电源、逆变器、继电保护及总控与测控单元由检修公司负责检修、维护,由调度所负责运行,继电保护装置的通讯地址由检修公司提供并负责调整、整定。

4.3变电站自动化信息专用二次回路由调度所负责运行;检修公司负责维护。

4.4变电站一、二次设备(包括变压器设备、开关设备、刀闸设备、机构箱、CT及二次回路等)的检修工作由检修公司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由调度所负责。

4.5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的保护屏、直流屏、所用变屏等设备的检修及维护由检修公司负责;由调度所负责运行。;

5PT、CT二次回路分界点

5.1PT二次回路公用部分及接地点由检修公司负责;

5.2计量专用PT、CT的二次回路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维护,并负责进行特性、变比试验,检修公司负责安装更换;母线PT有计量专用绕组或专用回路的情况以PT端子箱端子排为分界点;

6调度所操作队和后勤服务公司、检修公司的分界

6.1调度所操作队负责变电站照明灯具的维护,照明分界点

为站内低压配电盘出线压接端子,出线压接端子及以外的设备为调度所操作队管辖,出线压接端子以内设备为检修公司管辖。事故照明的切换装置由检修公司负责检修、维护。

6.2后勤服务公司负责负责变电站门窗(含卷帘门)、房屋渗漏、水暖、电气管线、电缆沟和给排水管道等土建设施的维护、消缺;

7施工单位和运行、检修单位分界

7.1变电站工程整套启动并带负荷试运行24小时,经验收组认定正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以移交,设备投运的交代记录必须由设备运行检修主人签字认可。

7.2设备投运一个月内,施工部门应将所有设备资料(包括设备安装记录、调试报告、设计变更说明和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装配制造图、说明书以及专用工具、测试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移交生产单位并经双方签字认可。

7.3新建变电站配线间隔的送出以主变保护测方向和设备资料移交为分界点。在主变带负荷测方向之前,新间隔投运由施工单位负责;主变保护虽已带负荷测方向正确,但设备资料未移交生产,送电前的准备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由生产运行单位积极配合;主变保护测方向正确且设备资料已移交生产,送电前的准备工作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

7.4新建、扩建、改造变电站投运一年内的设备消缺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生产运行单位配合。

7.5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对于基建工程的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门窗及外墙面的渗漏,保修期限为五年;电气管线、电缆沟和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二年。基建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设备报废退库工作分工分界

8.1更换、检修、技改拆换下的资产设备,经生技部批准后,由设备主人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负责设备的拆除退库工作,物资公司负责清点、接收和保管。

8.2设备安装后的包装附件,如电缆盘、包装箱等,由施工单位负责运离现场办理退库手续。

8.3退运报废设备的拆除费用,应从报废处理资金中给予列支。

8.4设备安装后的备品备件,由施工部门随验收报告、决算书等竣工资料移交生产管理部门,漏交、扣交、丢失的备品备件须按市场价在决算资金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