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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安全检查标准

2024-07-25 阅读 7110

一、各种消防设施应由工程设备部负责、保安部配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以保证其性能完好。

二、安保巡逻员每天必须对巡逻区域内灭火器材安放位置是否正确、铁箱是否牢固,喷嘴是否清洁、畅通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工程设备部修复或更换。

三、工程设备部会同安保部对消防栓箱门的开启、箱内水枪、水带接口、供水阀门和排水阀门等,每月进行一次放水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四、消防中心要经常检查消防报警、探测器(温感、烟感)等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工程设备部进行维修。

五、消防中心每3个月检查一次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重量及其存放位置,对温度超过42℃的,应采取措施。

六、每天都要检查安全门的完好状态,检查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如发现杂物或影响畅通的任何物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七、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消防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

八、所有消防安全检查均应记录归档。

篇2:油库消防设施巡回检查制度

1、安全消防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隐患,确保安全。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

3、消防设施巡检应每日进行一次。巡检内容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管线、消防阀门、消火栓、消防井、泡沫产生器、灭火器、消防箱等消防设备器材,并绘制详细的消防设施巡检路线图。

4、巡检人员应严格执行巡检次数和巡检内容的规定,并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巡检次数,进行防胀、防冻、防汛等方面的专门检查。

5、巡检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进行现场处理或纠正的要及时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6、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破坏事故,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有关人员调查处理。

7、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篇3: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等。

二、每月都要认真检查所属区域和部门内的消防设施,并进行详细登记。保卫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受损,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经常清洁瓶体。

5、消火栓:水枪头、水带是否丢失、破损,水压是否正常等。经常清理消火栓内的杂物。

四、每月15日前将消防设施检查情况会同防火检查情况一起书面汇报保卫处,并认真填写《消防器材检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