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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

2024-07-25 阅读 2479

请示报告制度

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2、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3、对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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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害气体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1、瓦斯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制订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违反顺序检查。

2、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瓦斯瓦斯异常区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3、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板上,班后填入瓦斯日报表,三者必须做到“三对口”,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4、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5、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6、在班中如遇停电、停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情况,要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要按规定检查瓦斯。

7、瓦检员遇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调度汇报,在没有接到领导的明确指示前,严禁离开现场。

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篇3: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捡员必须在地面先检查,校对瓦检器。

二、必须提前30分钟检查各处的瓦斯。

三、认真填写好当班的瓦斯牌扳和记录本。

四、对于工作面瓦斯检查每班至少3~5次,对于其它地点至少检查2~3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必须专人随时检查瓦斯。

五、不准提前下班,必须在井下交接班,若发现在外面交接斑,进行惩罚。

六、对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细检查两次,按最高的一次作为记录。

七、瓦检员必须巡回检查井下各地点,每班对工作面、密闭、水仓进行瓦斯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并认真填瓦斯检查班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长和技术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