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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报宣传管理规定

2024-07-25 阅读 2107

为进一步发挥厂报的管理纽带作用,弘扬企业文化,为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宗旨

1、指导思想

以建设有***主义理论为指导,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情操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全心全意服务于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2、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快捷向上”的原则。

3、宗旨

围绕公司工作主线,突出重点,把握全局,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内聚合力,外树形象,为公司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障。

二、宣传报道内容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

2、弘扬热电公司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宣传公司员工的英模事迹和各个岗位上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弘扬正气,鼓舞先进。

4、报道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工作动态及工作评价情况。

5、报道公司的内外部会议及活动。

6、刊登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有关的外部信息及经验介绍。

7、鞭挞不良现象,警醒落后思想,增进员工的互相监督意识。

8、反映职工的呼声、意见和要求,交流思想,统一认识。

9、选登职工的优秀文学稿件。

三、总经理办公室是厂报的归口管理部门,宣传科是厂报的主办单位,具体负责对稿件的编辑、审查、签发、印刷、发放等工作。

四、稿件征集

1、各单位要注重发挥兼职通讯员的作用,重视、支持稿件写作工作。

2、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要具有新闻价值,可以是评论、消息、特写、通讯、短讯,形式不限。

3、稿件书写要工整,文笔要流畅,突出三个“新”,即写作角度新、观点新、写作手法新,稿件内容要积极向上。

4、投稿日期为每月25日前(具体附后)。

5、各单位领导为本单位稿件的第一负责人,所投稿件(文学稿件除外)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6、稿件交宣传科或投入公司中大门西侧稿箱。

五、审编与管理

1、由宣传科编辑按报纸新闻的格式、内容、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润色、编辑。

2、经编辑过的稿件,由宣传科科长初审。

3、交总井班主任复审。

4、送交董事长或总经理终审。

5、终审后的稿子,由编辑人员设计版面和画版。

6、送交正规印刷厂印刷,宣传科编辑负责校对。

7、每月最后一天为出报日,每月一期,特殊情况可出增刊。

8、宣传科负责向公司各单位发放报纸,并做好整理归存工作。

六、稿费及奖励

(一)稿费标准

1、稿件一经采用,即付稿费,按千字25元计算。

2、发表的图片按占字格计算稿费。

3、稿费计算正文字数包含标点,不含正副标题。

4、稿费每期发放一次,次月上旬发放上月发表稿件的稿费。

5、厂报的编辑、记者采写的稿件不计稿费。

(二)外部稿件的奖励办法

1、在县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1倍的奖励。

2、在市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2倍的奖励。

3、在省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3倍的奖励。

4、在国家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4倍的奖励。

 

;5、投稿人每半年一次持刊登稿件的报刊、杂志和稿费单,到宣传科登记,领取稿费奖励。

(三)年终奖励

宣传报道工作每年一次评奖,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七、考核措施

1、投稿人文责自负,宣传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投稿人稿费,并罚款50元;对外报道泄漏企业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发稿费并罚款1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厂报稿件数量列入各单位的岗位考核,每少一篇扣单位负责人20元。

3、宣传科编辑人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每次扣5-10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校对错字率不高于万分之四,超出此范围,每字扣编辑1分;

5、无特殊情况,厂报不按时出报扣宣传科5分。

八、说明

1、本规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篇2:工地卫生防病宣传规定

建筑工地卫生防病宣传

1、不得在宿舍及施工区域地大小便。

2、不应饮用生水。

3、用餐前应先将餐具等洗干净。

4、宿舍内应每天清扫,垃圾应及时清理。

5、以上几条应预防且自觉遵守。

篇3:大京发电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定

第一节、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一、《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规程;

二、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所有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节、宣传教育和培训要求

一、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凡新进厂人员、参加生产实习人员,以及调换生产岗位的人员,都必须实行三级(单位、部门、班组)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级教育: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重点防火区域的特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与操作。

二级教育: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必须遵守事项;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和典型消防事例。

三级教育:班组的安全生产概况;从事工作岗位的火灾特点及扑救方法;各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装备情况及使用方法。

三、凡到重点防火部位工作的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其能熟悉并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监部、思政部和工会组织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的“消防日”期间应组织一次“119消防活动”,适时举办消防运动会。

五、每年的安规考试中必须有消防知识的内容。

六、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危险品采购、保管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八、安监部对全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进行记录保存。

第三节、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一、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安监部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

二、各部门领导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形成制度。党、政、工、团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超前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三、各班组每周结合安全活动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各部门每季度开展职工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不少于一次,并有台帐记录。

四、各部门义务消防队每季度活动不少于一次,每年11月前对全厂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集中轮训一次。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95%。

五、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每年参加消防演习不少于一次。全厂开展消防演习或消防运动会每年不少于一次。

六、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每年度培训,考试一次。

七、每年全厂职工参加《电业安全规程》培训,考试一次。

八、专职消防人员消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九、消防安全教育要做到“十坚持”:

1、新职工上岗,坚持教育;

2、工种调换后坚持教育;

3、外来施工人员坚持教育;

4、节假日坚持教育;

5、季节变化坚持教育;

6、上级有通报坚持教育;

7、发现违章坚持教育;

8、发现火警、火灾坚持教育;

9、人员多和人员少都要坚持教育;

10、上级来检查坚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