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用《守则》、《规范》要求学生,规范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
三、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
四、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
五、不准随便从教室外乱扔杂物,不准在校园骑自行车,将自行车放在指定的位置。
六、遵守交通规则,严格作息时间,遵守路队纪律,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不准在马路上追赶打闹和滑旱冰、玩球、做游戏。
七、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不吃零食。
八、住宿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不准乱买、乱吃、乱住。
九、上体育课穿运动鞋,不做危险动作。
十、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事外出,必须要向班主任请假,
十一、严禁学生到网吧、游戏厅上网游戏。
十二、有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老师和学校。
篇2:在校学生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老师、学生会干部值班,要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小路队,由分管领导指导,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促学生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篇3:小学生交通安全行为规范
一、小学生上下学过马路要坚持戴小黄帽和走路队制。
二、小学生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三、小学生横穿马路要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
四、遇有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过街通道时,要走过街天桥和地下过街通道。
五、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滑旱冰、滑滑板。
六、不在车前猛跑过马路,不追车不扒车,不在马路上拦车打的。
七、12岁以下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八、乘坐公共汽车时要排队等候。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九、乘坐汽车时,不要把头和手臂伸出车外;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十、乘坐小汽车坐在前排座位时,要系好安全带,上下车时要从右侧车门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