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文本

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文本

2024-07-25 阅读 1519

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安全、环境与健康问题受到人们普遍关注,世界上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自己在安全、环境与健康方面的表现和形象,并期望以一套系统化的方法来推行其管理活动,以满足法律和自身方针的要求,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9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的石油公司率先开展了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活动。为消除和减轻石油石化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使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与国际接轨,并在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上创国际一流的业绩,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表述了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必需的要素。本标准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保证自身和相关方(客户、承包商、合作者等)实现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目标而制定。本标准是支持而不是取代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现存的健全、可行和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体系。本标准提出了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各直属企业及托管企业的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应以此为准则,结合自身特点实施。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IS0/CD14690《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和BP公司HSE的管理层指导手册,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苹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齐李俊荣李正钰卜淑君闫进贾如伟辛平朱欣荣牟善军陈建设目次前言1范围……………………………………………………………………………………(1)2定义……………………………………………………………………………………(1)2.1要素………………………………………………………………………………(1)2.2事故………………………………………………………………………………(1)2.3危害…………………………………………………………………………………(1)2.4风险…………………………………………………………………………………(1)2.5风险评价……………………………………………………………………………(1)2.6审核………………………………………………………………………………(1)2.7评审………………………………………………………………………………(1)2.8资源………………………………………………………………………………(1)2.9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1)2.10不符合……………………………………………………………………………(1)2.11管理者代表………………………………………………………………………(2)3HSE管理体系要素……………………………………………………………………(2)3.1领导承诺、方针目标和责任………………………………………………………(3)3.2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3)3

.3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8)3.4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8)3.5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9)3.6运行和维修………………………………………………………………………(10)3.7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10)3.8检查和监督………………………………………………………………………(12)3.9事故处理和预防…………………………………………………………………(13)3.10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1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HS0001.1--2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Safety,environmentandhealthmanagementsystemOfChinaPetrochemicalCorp.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2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1要素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的关键因素。2.2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2.3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2.4风险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结果的严重性。2.5风险评价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对危害分析结果做出判断的过程。2.6审核判别管理活动和有关过程是否符合计划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系统地验证企业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方针和战略目标的过程。2.7评审高层管理者对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及其2.8资源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和方法等。2.9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指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做法、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而构成的整体。2.10不符合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的行为;与管理体系要求产生的偏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02-08批准20**-03-01实施2.11管理者代表由公司或直属企业最高管理者任命,在公司或直属企业内代表最高管理者履行HSE管理职能的人员。3HSE管理体系要素HSE管理体系由十项要素构成:1.领导承诺、方针目标和责任2.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3.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4.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5.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6.运行和维修7.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8.检查和监督9.事故处理和预防10.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这十项要素之间紧密相关,相互渗透,以确保体系的系统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公司应建立遵守国家有关HSE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程序。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应是现行有效的版本,应将其具体要求传达给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方。企业是公司HSE管理体系实施的主体,经理(局长、厂长)是HSE的最高管理者,按照本标准要求,应设立管理者代表和HSE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组建HSK管理委员会及HSE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并落实HSE责任。在开展HSE现状调查分析基础上编制出简捷明确、通俗适用的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重点制定HSE目标、HSE职责、HSE表现、HSE业绩考核和奖惩

制度,认真开展各层次的HSE培训。该程序应及时经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并正式投入运行,实行年度HSE业绩报告制度,通过审核、评审、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HSE管理水平。3.1领导承诺、方针目标和责任3.1.1总则公司在HSE管理上应有明确的承诺和形成文件的方针目标,高层管理者通过提供资源,通过考核和审核,不断改善公司的HSE业绩。3.1.2领导承诺公司高层管理者应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自上而下的承诺,并建立HSE保障体系。公司承诺应以实际行动表明对HSE的重视。a)各级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是HSE的第一责任人,对HSE应有形成文件的承诺,并确保承诺转变为人、财、物的支持。b)直属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向公司、本企业员工和社会做出保证,本单位建立的HSE管理程序行之有效。c)各级管理者应及时收集全体员工、承包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的信息反馈,使其积极参与到HSE不断改进的过程中。3.1.3方针目标方针目标是公司在HSE管理方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实现良好的HSE业绩的保证。公司的HSE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HSE目标是“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创国际一流的HSE业绩”。公司的方针目标体现了以下原则,下属企业在制定本企业的HSE方针目标时应遵照执行:a)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应满足HSE管理的各项要求;b)与公司其他方针保持一致,并具有同等重要性;c)能够得到各级组织的贯彻和实施;d)公众易于获得;e)符合或高于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f)当法律和法规没有相关规定时,可选用公司内部合适的企业标准;g)尽可能有效地减少公司的业务活动对HSE带来的风险和危害;h)通过定期审核和评审,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3.1.4责任公司和直属企业应建立HSE管理体系,组织落实,实现安全、环境、健康一体化管理。a)各级企业的管理者通过自身的HSE表率,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HSE行为;b)各级管理部门应为HSE管理的具体行动提供支持,应定期对HSE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编制年度HSE管理报告,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总结取得的进展并规划将采取的措施;c)各级企业高层管理者应建立明确的HSE目标、标准、职责和HSE业绩考核办法,并配置相应的资源;d)直属企业最高管理者对HSE管理应从设计抓起,认真落实并考核设计部门高层管理者HSE责任。3.2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3.2.1总则公司和直属企业应建立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广泛开展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的HSE意识和专业技能。建立培训记录,按要求不断完善培训计划,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制度。应有效地控制HSE管理文件,为实施HSE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3.2.2组织机构公司设立HSE管理委员会。公司和直属企业应建立相应的HSE管理机构,并对其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3.2.3职责a)公司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HSE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HSE管理部门的职责,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HSE管理委员会是公司HSE事务的决策机构,HSE管理部门负责HSE事务的组织与监督。b)公司和直属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科研、设计、生产计划、企业管理、生产技术、生产调度、公安消防、设备动力、质量管理、工程建设、供应、销售、财务、人事劳资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卫生、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HSE职责,配置必要的资源。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编制HSE实施计划书。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公司HSE管理体系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与HSE相关的工作,确保HSE方针和目标的实现。c)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出制定企业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层其他成员、职能部门、各级管理者直至车间(装置、基层队、站库)负责人、班(组)长、员工等各级人员HSE职责要求。

d)公司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员工应落实HSE职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负有HSE责任,无论身处何地,都应把HSE事务做好。通过审查考核,不断提高公司的HSE业绩。,:1)定期检查,确保各项职责全面落实。以此为依据,确定部门、个人业绩目标。部门、个人业绩的实现情况应记录存档并反馈。2)公司及直属企业应建立HSE业绩考核程序,各级管理层在同级部门和下属单位意见反馈的基础上,对照本年度的HSE目标对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管理层其他成员的HSE业绩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3.2.4培训公司对岗位人员应认真选拔,确认其称职程度,进行系统培训,并建立对其技能和能力进行评估的程序。3.2.5资金公司应优先安排用于HSE管理方面的资金,确保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3.2.6物力公司和直属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为HSE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检测仪器、防护用品、应急医疗用品、通信器材和交通工具等。3.2.7文件控制3.2。7.1范围――公司概况;――组织机构与职责;――HSE方针、目标;――HSE风险评价记录;――年度HSE工作计划与年度报告;――HSE工作考核与奖惩实施办法和考核记录;――作业实体的HSE实施程序;――HSE管理体系的审核和评审报告;――应急预案;――变更审批实施文件;――政府法律、法规;――与公司有关的标准、规范;――培训考核记录;――新装置开车前审核记录;――装置停产检修、改造投产前检查记录;――所有经过批准实施的作业许可证档案材料;――检查监督报告;。――关键装置监控要求与检查报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报告;――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评估材料;――各类报表等。3.2.7.2控制公司应控制HSE管理文件,以确保:a)与公司的活动相适应;b)定期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发布前经授权人批准;c)需要时现行版本随时可得;d)失效时能及时从颁发处和使用处收回。3.2.7.3修订建立文件修订制度,使公司员工、承包商、政府机构等随时获得文件的现行有效版本。3.3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3.3.1总则风险评价是一个不问断的过程,是所有HSE要素的基础。直属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应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危害、影响和隐患,并对它们进行科学的评价分析,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3.3.2风险评价主管领导应直接负责并制定风险评价管理程序,每隔一定时间或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程序见图2。3.3.2.1明确评价对象、选择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和程序评价对象确定后,直属企业应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定科学的评价方法和程序,进行风险预评价和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3.3.2.2危害和影响的确定a)直属企业应系统地确定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运输及售后服务中危害和影响的全过程。1)规划、设计和

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的工作环境及操作条件。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来自:――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缺陷;――设备失效;――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违反生产操作规程;――违反安全规程;――人为因素,包括违反HSE管理体系要求。4)在敏感地区水域活动作业因物料泄漏导致重大污染的事故。5)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6)以往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明确评价对象。选择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和程序危害和影响的确定选择相应的判别准则评价危害和影响记录重要危害和影响建立详细目标和量化指标确定和评价风险控制措施风险评价报告实施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图2风险评价程序b)公司应鼓励全员参与危害和影响的确定。c)进行评价和风险管理时,应考虑所评价项目的顺序。3.3.2.3选择相应的判别准则a)判别准则表述了与公司或设施有关的目标,对危害及其影响的判断可以依据该准则。判别准则来自法律、法规要求、合同规定、公司方针或标准等。b)在新装置设计或运行期间,直属企业应确定相关活动的判别准则并评价是否符合标准。若达不到运行判别准则要求,则应强化风险削减措施。任何关于修订判别准则的提议或放宽准则要求的建议,都应得到公司高层管理者的批准。3.3.2.4评价危害和影响a)在进行风险评价时,考虑对下列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1)人;2)环境;3)财产。b)风险评价:1)包括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影响;2)强调人与物两方面因素导致的影响和风险;3)考虑来自与风险区直接有关的人员的意见;4)由具有资格的、有能力的人员来实施;5)定期进行。c)健康与安全的风险和影响评价应考虑到:1)火灾和爆炸;2)冲击与撞击;3)溺水、窒息与触电;4)暴露于粉尘、化学品、物理因素和生物药剂的环境中;5)人机工程因素;6)有害物料的泄漏。3.3.2.5记录重要危害和影响a)直属企业应将已确定的HSE的显著危害和影响形成文件,说明削减措施。b)直属企业应记录适用于其活动、产品、服务的HSE方面的法规、要求和规定,以确保与这些要求和规定相符。3.3.2.6建立详细目标和量化指标a)直属企业应建立适当、具体的风险评价目标和量化指标。这些目标与量化指标应根据公司的方针目标、风险管理要求、生产及商业的需要而制定.并且是可验证的、现实的和可实现的。b)作为风险评价的后续工作,直属企业应制定有关HSE关键性的管理活动和任务的量化指标,这些指标在生产活动中应是具体可行的。公司还应定期评审这些指标的连续性和适用性。3.3.2.7确定和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直属企业应采取措施来削减风险及其影响。风险削减措施应包括预防事故、控制事故、预防急慢性职业病、降低事故长期的和短期的影响等部分。3.3.2.8风险评价报告直属企业应定期根据风险评价情况编制出风险评价报告。3.3.2.9实施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a)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随后的工作要求有可行的管理和现场监督规定,并要求操作人员对其理解和掌握。b)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条件、投资和效益分析、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采取必要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3.3.3环境因素评价直属企业应建立并保持环境因素评价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服务中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从中判定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企业在制定环境目标时,应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3.3.3.1

环境因素的确定范围a)生产工艺;b)维修保养c)检验、分析、检测设施;d)原材料、半成品的采购;e)设备更新;f)产品运输、贮存、使用和服务等;g)废弃物的处理、贮存、处置和利用。3.3.3.2环境因素的变更在下列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确定和评价环境因素:a)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b)生产工艺发生变更;c)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3.3.3.3判定重要环境因素的依据评价重要环境因素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a)有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b)环境影响的范围;c)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d)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e)社会和公众的关注程度和环境敏感点。3.3.3.4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直属企业应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企业在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资金、运行和经营要求,同时要符合公司的HSE管理方针与目标。3.3.3.5环境目标、指标的实施方案直属企业应制定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在实施环境目标、指标时的职责,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实施方法和时间表。3.3.4隐患治理3.3.4.1隐患评估a)自评:直属企业应实事求是地按照推荐的评估方法对隐患进行评估,评估后的隐患应建立完整、齐全的档案资料,其内容包括:1)评估报告;2)评审意见;3)技术结论;4)隐患治理方案;5)整改进度和责任人;6)资金概预算情况等。b)复查:直属企业HSE管理部门应根据自评结果进行复查,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编制出年度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表并列入年度综合计划。其中重大隐患治理项目需经HSE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报公司的HSE管理部门审查并组织实施。c)公司的HSE管理部门对上报的隐患治理计划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隐患治理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隐患治理计划进行评估,编制出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3.3.4.2隐患治理直属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对事故隐患应做到心中有数,并亲自组织隐患治理工作。3,4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3.4.l总则承包商和供应商及相关方对公司的HSE业绩十分重要,应评估他们的HSE表现,对供应商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应进行验证,确保其符合公司的HSE管理规定和要求。3.4.2承包商管理3.4.2.1资格预审(预认证)a)制定预认证计划;b)建立公司认可的承包商名册;c)保存所有的承包商的资料和文件;d)检查承包商预认证表格,确认其是否满足公司的HSE验收指标。3.4.2.2选择承包商a)检查承包商是否按业主的要求进行HSE培训,验证其员工是否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技能;b)检查承包商是否具有与业主相符合的HSE管理准则及标准;c)检查所有的合同是否满足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的HSE要求;d)参加预投标会议和合同签定前的会议;e)签定合同。3.4.2.3开工前的准备a)向承包商介绍与工艺装置(生产过程)有关的概况和危害,并进行人厂前的HSE培训教育;b)开工前应召开HSE会议;c)参加审查开工前有关HSE活动的计划;

d)依据公司的HSE管理要求及标准监督承包商的HSE管理;e)参加开工前工作会议和审查承包商作业计划。3.4.2.4作业过程监督a)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b)协调承包商之间的工作;c)协助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或事件调查;d)保存所有承包商员工的伤病记录;e)作业全过程检查承包商HSE计划的执行情况;f)检查承包商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及执行情况:3.4.2.5承包商HSE表现评价a)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b)督促和鼓励承包商制定自己的HSE改进计划;c)组织对承包商的HSE体系的审核。3.4.3供应商管理a)对为公司和直属企业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b)要经常识别、管理与采购有关的危害和风险。3.5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3.5。1,总则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时,应按照“三同时”即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石油、石化行业标准进行设计、采购、安装和试车,确保装置(设施)在运行寿命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3.5.2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正式进入可行性研究的批复。3.5.3资质和审核所有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与控制管理机制及程序应形成文件。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劳动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初步设计的安全卫生环保篇应由HSE相关部门会签批复。设计施工图纸应由HSE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签章,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3.5.4装置(设施)采购与安装装置(设施)建设中的采购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建立文件并保存。3.5.5阶段风险评估从装置(设施)设计到试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及对环境的影响。3.5.6试运行应制定新建、改建或扩建装置(设施)的试运行审查程序,并形成文件。审查内容包括验证装置(设施)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HSE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员工培训是否已完毕;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审查过后应形成记录文件。3.5.7实际偏差建设(施工)与设计标准发生的偏差必须得到国家主管部门、公司的审核和认可,并建立文件予以保存。3.6运行和维修3.6.1,总则公司应建立运行和维修管理程序,以确保HSE方针、目标的实现。3.6.2基本要求a)对所有新安装和改造的设备,应进行开车前、开车后审查,审查情况应记录存档,确认建设(建造)与设计相符,所需的验证试验全部完成并被接受,所有建议(偏差)已有结论并得到指定技术管理部门的批准。b)满足或优于适用的法规要求。运用明确的操作、维修检验或腐蚀控制体系,保持运行正常和机械完好。c)设置关键运行参数并定期监测。为保持装置在这些参数范围内运行,员工应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d)编制明确的开车、操作、维修和停车规程,并指定专门的审查批准人员。e)停车维修和改造的设备再次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应记录检查结论和实验结果。f)制定保护系统试验和维修计划,包括临时解除的管理办法,以保持可靠性和可用性。g)评估、控制因在运行装置上或其附近同时施工、作业所带来的风险。h)公司应建立关键生产装置监控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nb

sp;i)对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并保持控制程序,以确保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运行。程序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不偏离HSE方针和已制定的环境目标、指标;――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程序应涉及到企业内部与该环境因素有关的任何部门;――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并与现行的规章和作业实体HSE实施程序相结合;――程序要文件化。j)对于使用达到报废期的设备或装置,应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废弃、修补或恢复再用的计划。k)要有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更换或改造的设备保持完好运行。3.7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3.7.1,总则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应实施严格的变更管理。一旦发生事故时,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破坏环境,不损害公司的声誉,应实施应急管理。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应急管理是指对生产、储运和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细致地分析和调查研究,识别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7.2变更管理3.7.2.1变更类型a)工艺、技术变更:如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重大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操作规程的变更等。b)机械设备及设施变更:及设施变更:如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用变更,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c)管理变更:如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人员和机构的变更,HSE管理体系的变更等。3.7.2.2变更申请变更的申请按统一的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3.7.2.3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由其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需要变更。任何变更都需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3.7.2.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形成文件。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的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3.7.2.5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应由变更主管部门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文件,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3.7.3应急管理a)应急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组织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顶案,b)应急预案的制定:1)每一个重大危险设施或装置、要害部位和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场所部应有相应的现场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应由企业生产协调部门组织安全、环保、技术、公安、消防、工业卫生、医疗、设备、物资等相关部门制定;3)应急预案应考虑各种特殊情况下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施(设备、用品)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4)在制定过程中,应听取来自基层自勺意见。c)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参与事故处置的部门和人员;3)紧急服务信息,如报警和内外部联络方式等;4)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工艺处理措施;5)应急救援及控制措施,包括抢险和救护等;6)有害物料的潜在危险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7)人员的撤离及危险区隔离计划;8)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要求等?d)直属企业及生产厂应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并做如下准备:1)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2)工艺流程图,包括消防系统等;3)应急照明;&

nbsp;4)应急通信系统;5)必要的参考资料,如应急预案、需要报告的上级机构一览表、企业有关人员联络的方式、必要的技术和气象资料等;、6)应急所使用的设备、物资及互救信息等。e)应急预案的审批和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后,应经HSE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并报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备案。l)应急预案一经批准,应急管理部门应确保每一个职工和外部应急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熟悉和了解。2)应急管理部门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其内容有:在事故期间通信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各种救护设施(用品)是否齐备、有效,撤离步骤是否适宜,事故处置人员能否及时到位等。f)应急预案的演练、评估与修订:1)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2)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演练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不足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应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3.8检查和监督3.8。1,总则公司和直属企业应定期对已建立的HSE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督制度,形成文件,以保证方针目标的实现和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3.8.2检查和监督依据a)国家和公司的通知;b)公司的文件规定。3.8.3检查的分类和频次3.8.3.1检查的分类a)国家、公司安排及要求进行的指令性检查;b)常规检查。常规检查分为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方式。3.8.3.2检查的频次a)国家和公司的指令性检查,应按要求立即进行;b)公司对直属企业组织的检查,直属企业、生产厂、车间(基层队)的检查按公司的规定进行。3.8.4不符合纠正a)当发现不符合时,应按规定进行调查,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b)对不符合情况可以通过检查监督、与员工(承包商及相关方)的交流或事故调查来确定。c)不符合情况发生后,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通知责任单位和相关方;2)确定导致不符合的原因及可能的结果;3)制定整改计划和改进方案;4)根据不符合情况,制定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预防活动的有效性;5)修改程序以预防不符合情况的再次发生,并通知有关人员,实施修改后的工作程序;6)对于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严重违章部门和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d)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公司和直属企业实施《整改通知书》管理。《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有:项目、整改要求、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整改通知书》签发单位。3.9事故处理和预防3.9.1总则公司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所制定的管理程序应保证能及时地调查、确认事故(未遂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根据事故的原因,制定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9.2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事故的分类,事故的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的报告、调查、责任划分、处理等程序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a)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等级和分类逐级上报,环境污染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b)对发生的任何事故都应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听取相关方的意见,确保调查结果准确无误。事故结案时,应将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及结论报上级部门。c)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3.9.3事故预防3.9.3.1制定事故预防措施根据事故调查所分析的事故原因和责任,应采取如下预防措施:&nbs

p;a)工程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工艺、操作等从HSE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等措施,减少和消除不安全因素。b)教育措施:通过不同形式和途径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预防事故的意识和技能,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c)管理措施:进一步贯彻实施有关法令、标准、规范,制定或修订、完善操作规程。3.9.3.2事故信息传递事故发生后,应采取各种方式迅速传递事故信息,重大事故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阐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10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3.10.1总则公司应按适当的时间间隔对HSE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应性和有效性。3.10.2审核3.10.2.1审核的内容a)HSE管理体系的要素和活动是否与计划安排相一致.是否被有效实施;b)在履行HSE方针、实现HSE目标和HSE量化指标过程中,HSE管理体系的有效性;c)HSE管理体系与有关法规的符合性。3.10.2.2审核的程序a)进行审核前的准备;b)建立审核准则;c)明确审核重点;d)确定审核组织和参加审核人员的要求;e)制定审核方法和步骤;f)审核记录的管理;g)审核结果的通报;h)不符合情况及纠正措施。3.10.2.3审核的实施公司HSE管理体系的审核分为:a)内部审核由直属企业自主组织进行;b)第三方审核直属企业作为受审方,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HSE体系审核。直属企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核,每三年进行一次第三方审核,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审核次数。3.10.3评审3.10.3.1评审的内容评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a)HSE承诺的实现程度;b)HSE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际活动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c)方针和目标及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有无改进的必要;d)针对事故、重复事故和其他单位事故的分析,来改进HSE管理体系;e)对HSE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高层管理者是否大力支持和提供;f)关键过程或装置的风险控制情况;g)应急预案的有效性。3.10.3.2评审程序HSE评审的程序主要有:a)评审的准备,如制定评审计划、收集有关文件资料等;b)评审的实施,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召开评审会议和现场评审两种方式;c)编制评审报告,其内容主要有评审概况(日期、单位和评审人员等)、评审内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评审结论、评审后的工作打算和要求等;d)评审报告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印发给有关单位和人员。3.10.4持续改进根据审核和评审的结论和建议,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完善HSE管理体系,实现动态循环,提高公司的HSE管理水平。

篇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含肉和(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技术要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前提方案、关键过程控制、基地要求、产品检测和记录保持。

本文件是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在含肉和(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应用的专项技术要求,是根据含肉和(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行业的特点对GB/T22000要求的具体化。

本文件适用于含肉和(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与自我评价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也可用于采购方对此类食品提供者的评价和实施第三方认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上述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使用其最新版本。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FSMS-0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

FSMS-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FSMS-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速冻果蔬生产企业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中未注释的术语和定义同GB/T22000中的相关术语。

3.1速冻方便食品quickfrozenconvenientfood

以粮谷、果蔬、肉、水产品等为原料,经调制、加热(或未经加热)后速冻、冷(冻)藏等加工工艺生产的、经简单处理即可食用的食品。

3.2速冻quickfreeze

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一般在30min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μm。速冻后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18℃以下。

4前提方案

从事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除根据GB/T2200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还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4.1人力资源

4.1.1食品安全小组

食品安全小组应由多专业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卫生质量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制定、实验室检验、设备维护、原辅料采购、仓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4.1.2人员能力、意识与培训

影响食品安全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能。

4.1.2.1食品安全小组应理解HACCP原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

4.1.2.2应具有满足需要的熟悉速冻方便食品生产基本知识及加工工艺的人员。

4.1.2.3从事速冻方便食品工艺制定、卫生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

4.1.2.4生产人员熟悉人员卫生要求,遵守前提方案的相关规范要求。

4.1.3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

4.1.3.1从事食品生产、检验和管理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关于从事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和健康检查的规定。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1.3.2直接从事食品生产、检验和管理的人员,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调离本岗位。

4.1.3.3生产、检验和管理人员应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车间时应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离开车间时换下工作服、帽、鞋;工作帽、服应集中管理,统一清洗、消毒,统一发放。不同卫生要求的区域或岗位的人员应穿戴不同颜色或标志的工作服、帽,以便区别。不同区域人员不应串岗。制馅、成型、加热、预冷、内包装人员应带口罩和带有发罩的帽子。

4.2基础设施及维护

4.2.1厂区环境

4.2.1.1企业不得建在有污染源、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周围应保持清洁卫生,交通便利,水源充足;厂区内不得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4.2.1.2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主要通道应铺设水泥等硬质路面,空地应绿化。

4.2.1.3厂区卫生间应当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及地面易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4.2.1.4厂区排水系统畅通,厂区地面不得有积水和废弃物堆积,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或者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1.5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储存等辅助设施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

4.2.1.6厂区内不得有裸露的垃圾堆,不得有产生有害(毒)气体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地和设施。

4.2.1.7厂区内禁止饲养与生产无关的动物。

4.2.1.8工厂须有虫害控制计划、灭鼠图,定期灭鼠除虫。

4.2.1.9厂区应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生活区对生产区不得造成影响。锅炉房、贮煤场所、污水及污物处理设施应与加工车间相隔一定的距离,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锅炉房应设有消烟除尘设施。

4.2.1.10各类原料进厂、人员进出、成品出厂相互之间应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4.2.1.11必要时厂区应设有原料运输车辆和工具的清洗消毒设施。

4.2.1.12工厂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或处理,避免对厂区生产环境造成污染。

4.2.2车间和设施设备

4.2.2.1车间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生产车间结构和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车间出口、与外界相连的车间排水出口和通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

4.2.2.2生、熟加工区应严格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4.2.2.3不同清洁区域应分设工器具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应备有冷、热水及清洗消毒设施和适当的排气通风装置。

4.2.2.4车间地面应采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建筑材料,并保持一定坡度,无积水,易于清洗消毒。

4.2.2.5车间内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应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墙角、地角、顶角应采取弧形连接,易于清洁。

4.2.2.6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非封闭的窗户应装设纱窗;车间窗户不应有内窗台,若有内窗台的,内窗台台面应下斜约45?。

4.2.2.7车间入口处设有洗手和鞋靴消毒设施,洗手消毒设施应与加工人员数目相适应,备有洗手用品及消毒液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干手用品。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并应备有温水。必要时应在车间内适当位置设有适当数量的洗手消毒设施。

4.2.2.8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卫生设施,卫生设施包括: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等,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污染。

4.2.2.9卫生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门、窗不得直接开向车间,且关闭严密。卫生间的墙壁和地面应采用易清洗消毒、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卫生间的面积和设施应与生产人员数量相适应,设有洗手和干手设施,每个便池设施应设冲水装置,便于清洗消毒。卫生间内应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4.2.2.10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应设有单独的更衣室,个人衣物(鞋、包等物品)与工作服应分别存放,不造成交叉污染。更衣室的面积和设施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保持通风良好。更衣室内宜配备更衣镜、不靠墙的更衣架和鞋架。更衣室内有更衣柜的,应采用不易发霉、不生锈、内外表面易清洁的材料制作,保持清洁干燥。更衣柜应有编号,便于清洗消毒。更衣室应配备空气消毒设施。

4.2.2.11生产工艺有要求时,在车间内适当位置设有缓冲间(或区域)。

4.2.2.12应分设内外包装间,内包装间应备有消毒设施。

4.2.2.13有温度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应安装温度显示和记录装置,车间温度按照产品工艺要求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4.2.2.14设备

(1)车间内接触加工品的设备、工器具应使用化学性质稳定、无毒、无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表面光滑而且防吸附、坚固的材料制作,不得使用竹木工器具及棉麻制品。

(2)所有含肉和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加工用机器设备的设计和构造应能防止危害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尽可能易于拆卸),并容易检查保养,且不会造成伤害。应有使用时可防止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它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混入食品的构造。

(3)须经常冲洗的机械动力设备,应使用防水型,电线接点应用防水型。

(4)食品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以减少食品碎屑、污垢及有机物之聚积,使微生物的生长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可使用木质材料,除非其可证明不会成为污染源者方可使用。

(5)加工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按工艺流程合理排布,防止加工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便于维护和清洗消毒。

(6)加热设施应有符合热加工工艺要求,配置符合要求的温度计、压力表。密闭加热设施还应有热分布图,确保密闭加热设施热分布均匀,并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计量仪器应按规定定期实施计量检定和校准。

4.2.2.15辅助设施

(1)供、排水设施应符合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2)通风:宜采用正压通风方式。进气口应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进风口应有过滤装置,过滤装置应定期消毒。气流宜由高清洁区排向低清洁区。蒸、煮、油炸、烟熏、烘烤设施的上方应设有与之相适应的排油烟和通风装置。排气口应设有防蝇、虫和防尘装置。

(3)照明设施:车间内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工作场所以及检验台的照度符合生产、检验的要求,光线以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检验岗位的照明强度应不低于540l*;生产车间的照明强度应不低于220l*;其他区域照明强度不低于110l*。

(4)高清洁区应配备空气消毒设施。

4.2.2.16车间供水、供汽、供电应当满足生产需要。

4.2.3维护保养

4.2.3.1厂房、设施、设备和工器具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2.3.2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

4.2.3.3应制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保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对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应做好详细的记录。

4.3操作性前提方案

企业应制定书面的SSOP程序,明确执行人的职责,确定执行频率,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制定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内容不少于以下几个方面:

4.3.1接触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食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和冰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3.2接触食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安全和卫生。

4.3.3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

4.3.4保证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洗手间设施的清洁。

4.3.5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

4.3.6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

4.3.7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

4.3.8清除和预防鼠害、虫害。

4.3.9包装、储运卫生控制,必要时应考虑温度。

4.4产品追溯与撤回

4.4.1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追溯程序,以确保从原料到成品标识清楚,具有可追溯性。主要包括原料、辅料和包材的验收、清洗剂、清毒剂、半成品、成品等入(出)库规定;标识的管理;产品批次管理;成品检测报告;运输过程的记录保持等,实现从原辅料验收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标识及产品出厂后的追溯。

4.4.2企业应建立产品撤回程序,包括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与客户的沟通,收集顾客反馈单,收集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包括数量、包装及规格、质量指标(包括特殊指标的检测方法等)、交付等。接到客户投诉时,相关部门应收集证明性资料和图片,按照追溯程序确认责任并制定处理方式,对于进入流通领域的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及时、快速、完全的撤回。

5关键过程控制

5.1原辅材料

5.1.1原辅料的接收和检验

5.1.1.1水产品原料应符合FSMS-02原料部分的要求。

5.1.1.2肉类原料应符合FSMS-03原料部分的要求。

5.1.1.3蔬菜、水果原料应符合FSMS-05:原料部分的要求。

5.1.1.4其他原辅料和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进口国家的有关安全卫生要求。

5.1.1.5应建立原辅料合格供方名录及可追溯系统,并制定原辅料的验收标准、抽样方案及检验方法等,并有效实施。

5.1.1.6每批原辅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原辅料的运输和储藏

5.1.2.1肉或水产品进厂、人员进出、成品出厂相互之间应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必要时厂区应设有原料运输车辆和工具的清洗、消毒设施。

5.1.2.2经验收合格之冷藏(冻)原料肉,水产品应依规格、种类分别存放于冷藏(冻)库,冻藏应保持在-18℃以下;冷藏应保持在0~7℃。库温应有自动温度记录。

5.1.2.3原料的保管应能使其免遭污染、腐败。

5.1.2.4原料使用应依先进先出之原则,冷冻原料解冻时应在能防止原料品质下降的条件下进行,如采用流水解冻,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

5.2内包装材料的控制

5.2.1应建立与食品直接接触内包装材料合格供方名录及可追溯程序,制定验收标准,并有效实施。

5.2.2内包装材料接收时应由供方提供安全卫生检验报告。

5.2.3当供方或材质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评价,并由供方提供检验报告。

5.3食品添加剂的控制

5.3.1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进口国家的有关安全卫生要求。

5.3.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本文件的5.1.1.6的要求。

5.3.3食品添加剂应设专门场所贮放,由专人负责管理,注意领料正确及有效期限等,并记录使用的种类、许可证号、进货量及使用量等。

5.4加工过程控制

5.4.1对于加工过程中的重要安全、卫生控制点,应制定检查/检验项目、标准、抽样规则及方法等,确保执行并做好记录。

5.4.2加工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应迅速追查原因并加以纠正。

5.4.3每次开始操作及休息后的第一件制品应加以检验。

5.4.4食品添加剂的称量与投料应建立复核制度,有专人负责,使用添加前操作人员应再逐项核对并依序添加,确实执行并做好记录。

5.4.5加热

应制定文件化的程序对加热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应制定加热工艺规程,严格控制加热温度,明确监控项目、关键限值、监控频率、监控人员以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等,并形成记录。应控制冷却时间,冷却水应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定期清洗该设施,防止耐热性细菌的生长与污染。

5.4.6速冻

5.4.6.1冷却后的食品应立即速冻。

5.4.6.2食品在冻结时应以最快的速度通过食品的最大冰晶区(大部分食品是-1℃~-5℃)。

5.4.6.3食品冻结终了温度应达到或低于-18℃。

5.4.6.4速冻加工后的食品在运送到冷藏库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温升保持在最低限度。

5.4.6.5包装速冻食品应在温度能受控制的环境中进行。

5.5贮存

5.5.1冷藏库的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或更低(视不同的产品而异)。温度波动要求控制在2℃以内。

5.5.2冷藏库的库内温度应定时核查、记录。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

5.5.3冷藏库的室内空气流动速度以使库内得到均匀的温度为宜。

5.5.4冷藏库内产品的堆码不应阻碍空气循环。产品与冷藏库墙、顶棚和地面的间隔不小于10cm。

5.5.5冷藏库内贮存的产品出库应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6运输与分配

5.6.1运输产品的厢体温度应保持-18℃或更低。厢体温度在装载前应预冷到10℃或更低。并装有能在运输中记录产品温度的仪表。

5.6.2产品从冷藏库运出后,运输途中允许温升到-15℃,但交货后应尽快降至-18℃。

5.6.3产品装卸或进出冷藏库要迅速。

5.6.4采用冷藏车运输时,应设有车厢外面能直接观察的温度记录仪,经常检查厢内的温度。

5.6.5产品运送到销售点时,最高温度不得高于-12℃。销售点无降温设备时,应尽快出售。

5.7零售

有零售环节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5.7.1产品应在低温陈列柜中出售。

5.7.2低温陈列柜上货后要保持-15℃,柜内应配有温度计。

5.7.3低温陈列柜内产品的温度允许短时间升高,但不得高于-12℃。

5.7.4低温陈列柜的敞开放货区不应受日光直射,不受强烈的人工光线照射和不正对加热器。低温陈列柜的敞开部分在非营业时间要上盖,在非营业时间除霜。

5.7.5低温陈列柜内堆放产品不得超出装载线。

5.7.6包装的与不包装的产品应分开存放和陈列。

5.7.7未经速冻的食品不能与速冻食品放在同一个低温陈列柜内。

5.7.8低温陈列柜内的产品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

5.7.9产品应贮存在-18℃以下的冷藏库内,温度波动要求控制在2℃以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

5.7.10速冻食品应该在冷冻条件下销售,低温陈列柜内产品的温度不得高于-12℃。?

6产品检测

6.1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内设检验机构,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6.2企业内设检验机构应具备检验工作所需要的标准资料、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检验仪器应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并应自行开展水质和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

6.3企业委托社会实验室承担检测工作的,该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6.4抽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确保抽样工作的公正性和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抽样方案应科学;抽样人员应经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资质。

6.5特殊要求的卫生项目(如农残、兽残等)的检验,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执行;出口产品按输入国法律法规及合同、信用证规定的方法执行。

7记录保持

对反映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其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的程序,并贯彻执行;所有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冷冻产品的记录应保存2年,冷藏产品的记录应至少保存1年。

篇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基本要求范本

1.组织应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文件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申请认证之前应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充分运行三个月以上;

2.组织应向WIT提供基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充分信息,对于多现场应说明各现场的认证范围、地址及人员分布等情况,WIT将以抽样的方式对多现场进行审核;

3.组织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始,应保持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自我评价,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组织管理者应能够对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所有食品安全要求在行政上、财务上承担责任;

5.组织管理者有权决定如何通过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关键限值的设定以及相关控制程序的建立来实现其HACCP计划,并有权配置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改进所需的人、财、物和资源;对可导致食品安全的活动,规定其责任的界限;

6.没有完全纳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内的服务或活动的接口(如,发生在同一现场),应在拟认证的体系中予以说明;

7.当决定认证的覆盖范围时,应考虑组织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范围,对于出口生产企业尚需考虑卫生注册证和卫生登记证的内容;

8.认证审核分为两阶段审核过程,第一阶段审核目的是了解组织的基本概况、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策划和进展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识别和遵守情况。同时调查组织实施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的正确性,危害分析、识别和评价、可接受水平确定的合理性,关键控制点及关键限值确定的合理性、充分性及前提方案、HACCP计划制定的可行性;组合措施的合理性;监视、确认、验证控制的策划充分性;HACCP体系的发现问题及纠错能力、信息沟通与更新、持续改进、自我完善机制的建立情况。与申请认证组织达成对CCP判定的一致;给申请方提供一个有关信息反馈的机会;从而确认认证范围,确认组织是否具备实施认证审核的条件。

9.第二阶段审核是通过系统地、完整地审核,以评定申请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满足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出认证注册推荐意见的现场审核过程。

10.审核是一项收集客观证据的符合性验证活动,为使审核顺利进行,组织应为WIT开展认证审核、跟踪审核、监督审核、复审换证以及解决投诉等活动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文件审核、现场审核、调阅相关记录和访问人员等各个方面。

11.如获证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顾客重大投诉、重要技术管理人员流失和不合格品回收及处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以书面方式报告WIT。

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依据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ISO22000:2005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