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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

2024-07-25 阅读 1991

宿管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

学生寝室是学生的家园,是学校校风体现的重要窗口,是学生各种言行举止充分表现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学生寝室的管理,强化宿管员工作职能,特制定如下工作程序及要求,望遵照执行。

早上

1.早上按学校作息时间表上的起床时间提前20分钟起床,打开各寝室电灯,打开宿舍大门,催促学生起床(每周周日早上为学生休息时间,按起床时间推迟30分钟打门),若发现一次没有按时间起床扣5分。

2.起床铃响逐间寝室督促学生整理好内务,并催学生快速到班,如遇学生生病或贪睡或无故不起床等都必须报告班主任。若发现学生在上操铃响还在寝室没有报告,每一人次扣2分。

3.学生全部离开寝室后,宿管员要督促清洁工人逐间打扫卫生,检查学生内务,并做好记载,若一次没有记载扣2分。

4.学生早餐时间,宿管员要站在各自大门口,制止学生不要将早餐或方便面等类似食品带入寝室,若无特殊情况,每缺岗一次扣2分。

上午

5.首先清理各寝室的卫生、内务。卫生没有做好要督促清洁工做好,内务没有做好的帮助作好,并填好扣分表。理完毕将晚睡扣分,内务扣分表送到政教处。以上工作完成后,若要离开校园,必须请假确保手机畅通。如果没有清理离开校园一次扣5分,没有请假离开校园扣10分。

6.学生上课期间,寝室大门要有人值班,学生有事进寝室要凭班主任或政教处的批条,并做好登记(事由、进出时间)。若没有登记一人次扣2分,如因未关门学生进出或外人进出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7.学生中午就餐时,各位宿管员同第4条一样。

8.午餐完毕,寝室不留学生,催促学生到教室午休,宿管员再一次检查卫生和内务,如下内容同第5条。

下午

9.学生在上课期间,寝室大门要关上,人不在要锁好,确保电话畅通。学生要入寝室同第6条一样。

10.下午的第八节课不许离开寝室,因为第八节课高一、二年级有课外活动,有些学生想利用这些时间料理一下生活。宿管员必须在你所管辖的范围内来回巡视,以防同学之间打架闹事。若此时间出事,宿管员不在巡视,每次扣15分。

11.学生晚餐时与第4条相同,学生上晚自习时间与第6条一样。

12.学生下晚自习时,宿管员必须提前2―5分钟到岗,打开各寝室灯,在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未到岗查寝时,宿管员要不断来回巡视,没有按时到岗一次扣5分,到岗不巡视一次扣5分。

13.班主任到岗或政教处人员到岗查寝时,宿管员要逐个寝室逐个床位清点学生,确保①没有按时入睡的学生及时报告;②不允许学生混睡;③安静。若没有认真清查出现误差,每一人次扣10分;若因没有认真清查发生事故,宿管员一律辞退。

14待班主任和行政领导离岗后,宿管员不得进入自己房间休息,要在你所管辖的范围内来回巡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同时要作为违纪扣分记载。若因不在巡视发生意外事故宿管员不知晓,则宿管员自动离职;若知道违纪该扣分不扣分,宿管员每次扣5分。巡视时间到晚上十一点五十分。若领导抽查提前到房间,每次扣5分,连续五次,取消该月的绩效工资,一月之内有十次,辞退

15宿管员对寝室的财产损坏及时填报修单。

16寝室里学生出现不良现象要及时报告政教处,学生发生急病立即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

附注

1、宿管员每月满分为200分,绩效工资发放的公式为

实得工资=(本人实得分/本月实得分平均分)×200

2、宿管员上班时间另作安排。

篇2:某物业项目护管员岗位管理程序

物业项目护管员岗位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安全防范专业队伍,明确护管员各岗位职责,负责所辖区域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确保辖区的安全及良好秩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对护管员的管理。

3.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3.1治安管理:登记访客(适用于封闭式小区、大厦),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所辖区域;核查出入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所辖区域;协助公安执法部门查处案件,查禁违法行为。

3.2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对车辆进行管理,防止辖区内停放的车辆遭受破坏、盗窃及未经许可停泊;调节、疏导人、车流量,防止所辖区域秩序混乱和交通堵塞。

3.3消防安全及卫生管理:巡查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协助保持小区环境卫生。

3.4突发事件及违章处理:随时发现、处理、控制突发事件现场,防止事态恶化;按规定程序查处违章行为。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主管

4.1.1负责布署安全保卫工作,督导检查本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经理汇报。

4.1.2负责组织督查、班长及护管员的在职培训和业务军体技能训练,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综合素质,每周定时召开安全研讨会或工作例会。

4.1.3督导检查辖区内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消防实战演习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护管员的防火意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4.1.4负责小区(大厦)护管员巡逻路线及岗位设置的制订,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改变巡逻路线、方式和方法,经常组织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集合,不断提高护管员的职业敏感度和处事应变能力。

4.1.5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辖区内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业主、住户间的纠纷,配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4.1.6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带领督查就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对住户进行回访,听取住户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以改进工作方法。

4.1.7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加强班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4.1.8每周检查本部门员工的管理情况,及时处理违纪行为,并通知督查记录在《员工违纪处理记录表》中。

4.1.9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月度考评工作,并将考评情况及时通知被考评人,以便其改进不足之处。对于本部门员工的录用、转正、升职、嘉奖等具有审核建议权。

4.2安全督查

4.2.1协助安全主管做好日常管理和培养业务骨干的工作,参与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2.2督促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与落实情况,负责内务管理并及时了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遇疑难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

4.2.3具体负责班长、护管员的业务知识、军体技能培训及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召开班组会通报并进行整改。

4.2.4每天检查各班在岗工作状况、各项管理制度、质量记录、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汇报,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护管员交接班记录表》和《员工违纪记录表》上。

4.2.5协助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流程并确定临时巡逻路线及岗

位设置。

4.2.6配合公安执法部门查处辖区内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做好辖区内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4.2.7定期对辖区内的消防设备、器材和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测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4.2.8每日检查护管员的内务管理,及时处理违纪行为并做好相关纪录。

4.2.9负责班长、护管员的月度考评工作,将考评情况及时通知被考评人,对班长、护管员的录用、转正、嘉奖、惩处以书面形式呈主管审核。

4.3检查员(班长)

4.3.1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负责,每日须检查各岗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考勤纪律、岗位卫生、物品摆放、质量记录、装备佩带、操作规程、精神面貌、服务礼仪等,并在《护管员交接班记录表》上予以记录。

4.3.2熟悉掌握小区(大厦)的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的及时向督查或主管汇报,并向指挥监控中心汇报进展情况。

4.3.3负责各岗位记录表格、停车卡及凭证的领用发放,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并装订成册及时上缴部门。对于收取的各类费用必须及时按规定上缴部门,经核实后统一上缴管理处。

4.3.4监督辖区内各类公共设施及其标识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指挥监控中心联系维修事宜。

4.3.5负责本班护管员的岗前培训和内务管理工作。

4.3.6及时收集、整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统一上报管理处。

4.3.7关心了解班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班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于班组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4.3.8及时协调班组与其它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4.3.9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监督本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本班护管员的工作状况具有初步考核权。

4.4巡查岗

4.4.1按照巡逻路线、巡查点进行巡查,灵活机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清理。

4.4.2对所辖区域单车、摩托车的不规则摆放进行整理,对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管,检查车厢内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漏洞应及时作出处理和报告。

4.4.3按程序要求对装修户进行过程监督,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向班长或指挥监控中心报告,并联系装修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4.4.4熟悉管辖范围内各种设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设施、绿地等情况,

发现违章或受破坏,及时处理并向指挥监控中心报告。

4.4.5监管辖区范围内公共卫生情况,发现不合格之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4.6检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

4.4.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管理处员工的违章行为。

4.4.8维护商业区域的公共秩序。

4.4.9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记录在《护管员巡查记录表》上,并由处理完成人签字确认。

4.4.10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必须及时通知指挥监控中心并密切监视、跟踪,如其有违法、

犯罪活动要设法抓获,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4.11发现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4.4.12巡查中如遇到外来人员参观,应观察其是否有管理处人员陪同,如没有管理员陪同,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并向指挥监控中心汇报。

4.4.13负责检查在岗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记录。

4.5车场岗

4.5.1保障停车场秩序及道路畅通,礼貌地指挥车辆进出、按位停放。

4.5.2对进入车场的车辆进行外表检查,填写《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对未关车门或车窗者及时知会车主,发现可疑情况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作出处理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4.5.3爱护警用设备,随时保持治安岗亭及周围环境的整体卫生、设施、标识完好无损。

4.5.4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做好交接班手续。

4.6车辆出入口岗

4.6.1严格执行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实行《车辆进出凭证》或《停车卡》收发制度,一车一卡,认卡、认人方予放行。如换车、换人需车主陪同或亲笔委托并经登记相关资料后方可放行。

4.6.2正确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保持车场岗亭及其环境卫生、停车场的标识完好,制止非机动车辆或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4.6.3对于大型车辆因公进入小区,如抽粪车等,须征得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放入,并及时通知相关岗位,指挥车辆在指定区域活动或停放。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

4.6.4对搬运物资的车辆,经与指挥监控中心核实后,凭管理处签署的物资搬运放行条给予放行,对于没有出入卡的车辆应核对并登记车主有效证件后,方可放行。

4.6.5根据市政府对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按标准对临时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并开票据。

4.6.6负责岗亭对讲机、充电器、军大衣、雨衣、雨鞋的摆放整齐及卫生工作,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及质量记录,爱惜使用警用器材。

4.6.7严禁贪污、挪用停车费,对区域内的违章违纪现象及时制止、上报或处理。

4.6.8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6.9对距本岗位的远处即可确认能予以放行的车辆,应提前启动道闸(对进入车辆应在启动道闸后立即进行车辆登记并在车辆到达车场道闸处5秒内完成登记手续)并放行,减少顾客因停车、交(取)票启步而造成的不便。

4.7人行出入口岗

4.7.1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

4.7.2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及追查。

4.7.3核查进入小区(大厦)的施工人员持有的《出入卡》,经检查后按指定通道放行。

4.7.4检查进入辖区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安全,对危险品、易燃品、液化气瓶(有管道煤气的辖区)等要严禁其带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7.5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制止无关人员在区域逗留。做好物资放行的把关工作。

4.7.6正确使用各类设施、设备。

4.7.7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控制中心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4.8出入口岗

4.8.1检查本部门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配带有效证件的情况,发现不符者,及时处理和报告。

4.8.2严禁危险品进入小区。

4.8.3对搬出小区(大厦)的物资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物资搬运放行条》的内容进行操作,手续齐全后方可予以放行。

4.8.4保持通道畅通,发现有闲杂人员或乱发传单、广告者立即制止并请其离开,同时通知其他岗位引起注意。

4.8.5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妥善保管其有效证件,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小区(大厦)。

4.8.6协助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并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5.质量记录和表格

《护管员交接班记录表》

《护管员巡查记录表》

《护管员违纪记录表》

《出入卡》

《物资搬运放行条》

《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

《公司进出人员登计表》

《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车辆进出凭证丢失记录表》

《车辆进出凭证》

《消防演习情况记录表》

《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

《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

篇3:小区车管员工作方法技巧与程序制度

小区车管员工作方法、技巧与程序

一、车辆管理应急处理措施

1.停电处理措施

(1)立即将停电区域及详细情况报告保安部经理/主管/领班或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报告工程部并了解停电的原因。

(2)立即启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2.火警处理措施

(1)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消防中心及保安部领导,说明起火的确切地点和起火的性质。

(2)疏散起火现场一带的客人,报告客服部人员通知车主移走车辆。

(3)运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尽快地将火焰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等候消防人员到场。

(4)保护起火现场,等候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6)如火势扩大,难以控制,车场员工应协助指导车场客人以最快捷的途径离开车场到安全地点。

(7)如出现人员受伤,应积极抢救。

3.盗窃及破坏事件处理措施

(1)应以最快方式报告监控中心或主管领导,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物损失情况等)。

(2)留意匪徒的容貌.人数.着装.颜色有无武器和汽车接应,接应车辆牌照号码及逃走方向等。

(3)查看现场是否仍有匪徒。

(4)照顾受伤者。

(5)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4.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规程

(1)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维持秩序,使现场交通恢复畅顺。

*记录事件。

*如有需要,拍照以作记录。

*如物业部分因意外可能危及其它人,应将该范围封锁。

*如有需要,通知物业维修人员到场采取行动。

*如有需要,张贴警告标志。

*保安主管应将事件详细记录在“物业日常管理记录薄”内,并向管理处主任做出书面报告。

(2)导致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指挥交通,给予尾随车辆警告。

*在适当情况下将伤者移离危险位置。

*致电“110”.“122”.“120”报警急救,等候支持。

*记录事件及拍照。

*通知主管或物业。

*事后记录在“物业日常管理记录薄”内,呈交详尽报告给物业中心。

二、车辆管理员工作程序

1.目的:对进出停车场的机动.非机动车实施管理,保证车辆安全和道路畅通。

2.范围:小区机动.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库及各岗位。

3.职责

(1)保安主管负责停车管理的纠纷.事故.车辆丢失处置.对不规范服务的车辆管理人员的处理;

(2)保安主管.班长负责车管员的检查.监督及协助解决停车管理问题;

(3)车管员负责停车管理的实施.情况报告及临时停车和非机动车辆保管的收费;

4.机动车管理程序

(1)交接班

*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集合场地待命;

*自行检查服装.仪表.仪容等要求,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逐项交接物品.车辆状况.停车管理设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领班处理;

*接班人员对交接事项.交接物品无异议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交接过程中不得影响车辆管理过程。

(2)车辆进入的验证和登记等控制

*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对车辆停车证下列内容进行核实,发放停车卡,记录进入时间:

车牌号与停车证的相符情况;

停车证的有效期限;

保安部的印章;

*车辆停车证验证相符,应对车主的配合表达谢意,开启道闸,示意请进,并协助指挥;

*报告巡视车管前往进行检查;

*停车证期限届满超过1周以内,应督促其续交费用,发放缴费通知单,暂允许进入;时间超过1个月或办公文员事先通知拒绝该车辆进入的,应拒绝其进入,协调领班前往处理;伪造或停车证不符的应劝阻其进入,并报告主管前往处理;

*临时停放的车辆应监督车主领取停车磁卡.凭条,防止误操作和发生事故;

*出现会车时应组织疏导,坚持先出后进的处理原则,制止逆行的车辆;

*劝阻超高.大型.非轿车.行人.非机动车辆由车场入口进入车场。

(3)车辆的停放指挥和检查

*巡视车管员应迅速到达车辆所属车位,协助、指挥车辆停入车位,并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到位;

*对车辆的车身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应当面或报告领班报告车主并签字确认,登记到车辆损伤档案中;

*发现车辆车窗.车门.车灯未锁.未关,漏油.漏水.漏气,应报告车主处理;

*发现车主物品丢失应交还车主或交保安部处理,督促车主将停车证.读卡器.停车凭条随身携带好;

*发现车主将设施或他人车辆撞坏,应要求车主签字确认,并报告保安主管处置;

(4)车场及车辆的巡视及情况的处理

*定期对车库及车辆进行巡视,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巡视方法:眼观.耳闻.鼻嗅

*制止.劝阻下列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并报告领导协助处理:

在停车场试车.练车.修车.逆行.超速行驶;

吸烟.动用明火.加油.使用.加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故意损坏车场内设施或其它车主的车辆;

车辆停放于行车道.出口.压占他人车位或公共区域的违反规定停车的行为;

*发现下列行为或物品应密切监视,报告主管处理:

徘徊的可疑人员;

试图撬车.或使用钥匙打不开车门.在车辆周围徘徊;

*发现设施损坏.失效.丢失,应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发现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应协调保洁人员清理;

*按要求开关灯具.采暖设施.停车管理设施;

*督促车主缴纳停车费用。

(5)车辆的盘点

*夜间0点后,由领班带领对地下车库车辆的如下情况进行盘点.核对;

车辆与车位的相符情况,车辆在位情况;

车辆车身完好和车辆停放状况;

车场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违章停车的情况;

车辆车窗门锁闭及停车证.读卡器.停车凭条保管情况;

*发现问题后应视时间的适当性,由保安领班向车主报告协助处理;

*盘点应做好相关处理记录,并于次日由保安班长向主管报告盘点结果。

(6)车辆的驶出的验证.登记和收费

*核对车辆停车证如下情况,收取停车卡,表达谢意,开启道闸,示意请出;

车牌号与停车证的相符性;

停车证的有效期限的有效性;

保安部印章的有效性;

*按停车时间.收费标准收费并开具发票;

*发现下列不符合车辆驶出车场的情况,应劝阻车辆离开车场,报告保安主管处理,并疏导车辆停放于不影响车辆出场的部位,报告入口车管防止车辆由此驶出:

停车证与车辆牌照号不相符,未携带停车证;

未携带停车卡,停车凭条;

未携带读卡装置,读卡装置失效或不能使用。

*不交纳临时停车费用的车主,应暂时劝阻车辆离开,报告保安主管处理。

5.非机动车的管理

(1)办理停车收费手续

*收费时车管员应向车主明示车辆收费标准,与车主约定存车期限,但不低于1个月,收取相应得费用,并开具收据;

*办理存车.取车证,告知车主使用方法和存取车制度,在车辆车把处张贴存车证;

*每月或应收现金超过500元时,应交予保安主管保管;

*登记车辆车主.单位.楼层号及车辆牌照.颜色.品牌等基本情况。

(2)交接班

*遇有交接时应认真交接下列事项,明确交接双方责任,做好登记和交接手续;

现存车辆.交接时实际停放的车辆.停放未动用的车辆;

应收.实收费用和上交费用金额;

存取车凭证数量和实际数量的相符情况;

非机动车设施.配件和相关器具;

各种记录.收据

(3)存车

*车主到来时,应主动起身问候,检查停车证,发放存车证;

*登记车主停放时间;

(4)巡视检查

*应每隔2小时对车场进行检查1次,并做好如下工作:

摆放自行车,保证车辆停放有序.车辆通道畅通;

维护.检查车辆停放标志.照明灯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修复;

发现车辆未锁.车筐或其它部位存放有物品,应报告保安主管(主管)协助处理;

(5)取车

*车主取车时,应收取.核对存取车证相符情况。记录车辆出场时间;

*发现存取车证不相符时,应要求车主出示出入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必要时报告保安主管(主管)处理;

*发现车主需要对车辆充气时,应积极主动予以帮助;

*督促租期届满或逾期未交纳停车费用的车主交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