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同学聚会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证同学聚会活动能够正常、持续开展,合理使用、管理资金,并结合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经筹委会商议,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公开、透明,取之于同学,用之于同学的原则。
二。经费的筹集
由参与聚会的同学个人缴纳活动经费。
三。缴费额度
参与聚会的同学每人缴费人民币200元。有特殊困难的同学,经筹委会同意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个人缴费。
四。缴费方式
1.缴费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户名】:周红
【账号】:6282182420**3***
【联系人】:周红13508786***
2.缴费方式:同学们可以选择多种方式缴费,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但要预先和收款人沟通,相互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确认。
五。经费的管理人员
会计:何廷梅
出纳:周红
监督员:刘建新刘愉段晓凡李青段文娟
六。经费管理
1.收入管理:参加聚会的同学交费后,由出纳和会计共同核对相关凭据后造册登记,并向筹委会提交分项明细表和汇总表,经筹委会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并签字后作为会计记账原始凭证。
2.支出管理:(1)支出项目。所有经费的支出均安排在与同学聚会有关的项目上,与此无关的任何支出均不得占用该经费。(2)支出权限。根据《活动方案》确定的项目,由总理事人授权的经办人向出纳申请支付。(3)报销程序。聚会活动的所有费用支出一律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支出凭证均由经办人、出纳员、监督员、总理事人签字后予以报销。
3.台帐设立:会计根据有效的凭证设立本次活动总台帐,活动结束后向筹委会提交相关报表,经筹委会审核后向全体同学公示。
七。费用的承担和处置
1.属选项活动项目的按实际参加的同学人数,从其个人缴费数额中扣除,即不参加活动不分摊费用。
2.属集体活动项目的费用平均分摊,即缺席活动的也要分摊费用。
3.根据个人经费的使用情况,筹委会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结余部分一次性返还个人。
八。财务监督
1.任何一名已缴费的同学均有权查询费用使用情况。
2.任何一名已缴费的同学对经费使用提出的质疑,筹委会必须正面的完整的给予答复。
3.筹委会应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向全体同学公示本次活动的明细帐目。
4.本次活动经费管理的台帐、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的保存期为三年。
【回家-2015】同学聚会筹备委员会
2015.12.14
篇2: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经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安全经费提取标准:按照客运业务1.5%提取。
二、安全经费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事故调查和处理,专家咨询费的开支。
7、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必要的支出。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兑现的奖励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经费的管理
1、安全经费由财务科负责按规定标准逐月提取,立项独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2、安全经费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3、加强对安全经费的管理监督,应把安全经费的收支情况
纳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
篇3: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某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经费的预算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勤服务经费的管理坚持实事求是、整体划块、分项计算、动态管理的原则,施行合同约定、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学校后勤总公司后勤服务经费的管理。后勤总公司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合同规定完善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经费构成
第四条后勤服务经费由学校拨付资金和服务收入性资金组成。
第五条学校拨付资金指为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求,按照服务项目和合同约定,以满足公益性服务为原则,拨付给后勤总公司使用的资金。其中水、电、燃气和必要的政府规费属于刚性费用。
第六条服务收入性资金是指后勤总公司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校内居民、有关经营性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后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三章经费计算
第七条可纳入学校后勤服务经费计算范畴的服务项目包括:
(一)教学及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二)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
(三)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四)校园环境物业管理服务
(五)学校水、电、暖、汽及开水供应服务;
(六)学生食堂饮食及浴室管理和服务;
(七)防洪排涝、防雷防电、节能减排及环境治理;
(八)为确保上述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必要的小型维修服务。
第八条学校拨付资金应根据服务项目和类别,以服务合同和服务质量标准作为经费计算的主要指标,综合国家定价及市场因素,以学生人数、单位面积作为基本依据,结合人工、材料、水电燃气运行和若干专项进行分项计算。
第九条服务收入性资金中的收费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其中对于经营单位的水电费,后勤总公司可实行二级表加价收费。
第四章经费预算
第十条学校拨付资金预算以年度为单位,后勤总公司在当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后勤服务经费使用情况以总报表形式报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服务项目、标准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具体服务项目、单位面积和计费标准提出其下一年度经费预算,报学校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年度拨付资金原则上不作调整,当市场水、电、燃气价格波动幅度超过10%或确实有新增服务项目和工作任务时,后勤集团公司可提供相关增加费用报表和实证材料,经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可追加相应拨付资金。
第五章经费拨付与管理
第十二条拨付资金由学校每月按照全年总经费的8%支付,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支取。因学校发展需要或遇重大改造项目需使用大笔资金时,后勤总公司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提前支付部分经费。
第十三条学校在拨付资金总额中除去刚性费用后提留4%作为后勤服务质量保证金。具体管理和使用按照《zz学院后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拨付资金在财务处单独建账,专户管理,由后勤总公司根据工作业务自行支配,应形成详细的财务收支报表,并接受年度审计。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第十五条服务收入性资金由后勤总公司自行收取或由学校代扣并在财务处建账管理,应严格财务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相关成本费用、弥补拨付资金运行缺口和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后勤总公司在后勤服务项目内单项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和10000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的购置与更新,应向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严格界定拨付资金和服务收入性资金,禁止故意混淆服务范围和以拨付资金冲抵服务收入性资金现象,一经核实,除核减相应经费外,处以2-5倍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