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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2024-07-25 阅读 7663

幼儿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一)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运行和使用管理,保证校园网络的信息安全,为我园的教育和科研活动提供先进的信息交流手段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支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学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二、爱护我园形象,不在网上发布虚假和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

三、爱护网络设施设备,正确使用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未经同意,非本园工作人员不得使用。

四、注意做好病毒防范工作,不运行来路不明的软件,不接收不查阅来路不明的Email,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五、提高电脑使用效率,及时发现并提供网上或自行设计的优秀教学资源。

六、不下载收费软件,在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娱乐和从事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设立兼职网管人员负责协助我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做好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方便工作人员使用。

幼儿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二)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幼儿园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园内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发挥幼儿园网络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络信息工作以服务与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体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代表幼儿园行使管理职能,各班、办公室等为二级管理组织。

三、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四幼儿园网络信息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幼儿园网络信息工作的全面管理、组织协调、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咨询、网站运行维护以及教育、教学、办公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四、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幼儿园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护和管理服务。

五、二级管理组织主要职责:负责将各班有效信息及时上报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

六、信息管理相关要求:

1、各班每学期至少提供1篇信息,并确保做到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并由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记录信息上报和刊登情况。

2、每位教师每学期在幼儿园网站上至少提供1份优秀教案,每年提供1篇论文(或案例分析、教育教学经验);3、每周五下午园网络管理小组负责更新网站相关信息。

七、幼儿园信息统一由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上传。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幼儿园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不良信息。

幼儿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三)

为保证我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篇2:网络中心机房安全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网络管理中心有良好的运行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网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财产不受损坏,网络管理中心各种设备由各管理人员专管,主管人员对所管设备负全部责任,未经网络管理中心主管人员同意,其他人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设备。

第二条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按技术规程操作,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络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三条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四条网络管理中心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如有问题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网络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网络管理中心,不准在网络管理中心内吸烟,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启用灭火设备扑救。

第五条网络管理中心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学期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第六条网络管理中心内的一切公用物品(包括低值易耗品,软件及资料)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外单位需借出设备及物品,应有单位证明和经手人签名的借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网络管理中心工作负责人才能开具放行条。

第七条外来实习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网络管理中心,必须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本中心管理人员在场,非工作人员进入网络管理中心,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

第八条工作人员要将校外来访人员情况及时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有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但严禁在网络管理中心内游艺或进行非业务活动,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网络管理中心内长时间逗留。

第九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上班时密切监视校园网网络的工作情况,防止黑客袭击,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无故脱离岗位,下班时,要对所有设备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第十条台面整洁,保持网络管理中心安静,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网络中心安全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