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会计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保险会计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制订公司会计规章制度。
2、拟订财务规划、编制计划预算,并控制、分析预算和财务规划的执行情况。
3、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
4、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编制内部财务分析报表;
6、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和年检工作。
7、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8、负责执行收支计划的预算和总结工作,以及监督资金上拨和支出工作。
9、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11、协助财务经理做好财务内务工作,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税务等专业;
2、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保险代理、保险经纪行业账务处理经验者优先
3、熟悉国家财务法规、税法、金融政策,熟悉银行、税务等方面的工作,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4、熟悉金融或风险管理体系、产品及业务流程,风险意识强;
5、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承压能力;
6、灵活应变能力强,易沟通,较强的独立工作和财务分析能力。
保险会计岗位
篇2: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工作职责
1.编制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计划、年终决算及各项报表。
2.依据有关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会计监督。
3.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供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其他各项经济信息。
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监督基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5.搞好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及各种票基金报表的登记。
6.协调好同局机关基金管理部门和上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部门的关系。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会计岗位职责内容(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
1.依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社会保险财务的会计制度办理本单位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搞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与管理。
3.建立和健全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出纳业务不得一人兼管,财务预留银行印章由会计与出纳分开保管。
4.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号,不准接受各种来历不明的非本业务范围内的款项,不得替外单位或个人转移寄存资金。
5.财务人员移交,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6.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基金存款和其他应保留的数据。
7.主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向他们报送各种财务报表。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