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离职申请

离职申请

2024-07-26 阅读 7914

离职申请

  xx-xxx有限公司总经理室:

  各位领导,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次致信。由于您对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公司,并且在短短的两年间获得了许多的机遇和挑战。经过这两年在公司从事的xx开发和xx管理工作,使我在xx开发,xx管理等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

  由于薪金的原因,我不得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希望能与今年x月xx日正式离职。

  对于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此致

篇2: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本单位的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人员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单位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单位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离职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三条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本单位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四条离职人员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本单位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本单位的财物,包括记载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离职人员自备的,则视为离职人员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本单位,本单位应当在离职人员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离职人员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本单位将秘密信息复制到本单位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离职人员无须将载体返还,本单位也无须给予离职人员经济补偿。

第五条离职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及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本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在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

***********

年月日

篇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员工的离职管理程序,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潍坊水务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离职分类

1、辞职:员工因各种原因辞去工作;

2、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在正常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规定执行,公司终止与其劳动关系;

3、除名: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要求限期离开公司。

第四条?辞职管理

1、辞职包括试用期员工辞职、正式员工辞职两种情况。

2、试用期员工辞职:试用期内,员工不能适应或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可随时辞职,但应至少提前三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员工辞职申请。

3、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4、员工辞职必须经过审批方可离开公司,副厂级以上人员经集团审批。其他员工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辞职的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应根据《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的内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5、辞职手续办理完毕,由综合部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协议书》,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公司作除名处理。

6、员工辞职,公司不予发放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辞退管理

公司对下列行为的员工可予以辞退: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

2、经考核不能胜任所从事工作,调整岗位或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所从事工作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不服从正常调动者;

5、其他不按公司规定执行的行为;

6、员工辞退程序及审批限同员工辞职。

第六条?除名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可予以除名:

1、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为者;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者;

3、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4、年度旷工3个工作日者;

5、公司规定的其他除名规定;

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7、员工除名程序及审批权限同员工辞职。

8、被公司除名的员工,由综合部发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工资结算

1、离职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综合部结算离职工资,并由财务部在公司发薪日发放。

2、对于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将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偿,与离职结算工资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