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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局考勤制度

2024-07-26 阅读 9788

房地产管理局考勤制度规定

  一、考勤制度

  1、要严格按照局现有的考勤制度执行,遵守好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

  2、局设立上班打卡制度。规定上班时间内到岗为准时,2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无故提前10分钟以上离岗的为早退,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款30元,第二次扣50元,第三次扣100元,并通报批评。3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并处以效能告诫,十次以上取消半年奖金,并处以效能告诫。缺勤时间按实际迟到时间计算,半小时以后按旷工处理。

  3、上班打卡应由本人打卡,不能代打卡。无论代人打卡或被代人打卡的,第一次发现各罚款50元;第二次发现各罚款100元,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良;第三次追扣半年奖金30%,但不低于500元,并处以效能告诫,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值班员替人代打卡负连带责任,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并处以效能告诫。

  4、工作人员外出办公事、开会、下乡下工地,不能到局打卡的,事先须经本部门、单位领导批准,并在外出留言牌上写明去向。连续多天在外作业无法到局打卡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单位领导直接外出办事,无法到局打卡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以上手续均应事先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

  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报告;部门单位领导外出,须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去向牌写明外出时间、事由、去向以备查核。

  6、上班中途因私事或看病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办理请假手续,写明离开时间,请假审批程序同第4条,并在去向牌写明。

  二、请假制度

  (一)事假:

  1、事假须预先请假,经批准后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2、干部职工请假,在一天之内由部门、单位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部门、单位领导指出意见,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要经局长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部门、单位正、副职请假,在一天之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经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

  (二) 病假

  1、因病须预先请假,因故不能预先请假的,可先打电话请假,并于二天之内出示医院证明由亲属或同事代为请假,请假天数以区级以上医院医师开具的证明经领导批准为准。

  2、因病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单位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持医院证明,并参照事假的审批程序批准。本局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时,病员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告诉工会,由工会提请有关领导探视。

  (三) 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

  1、晚婚人员婚假为15天;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婚假为3天。

  2、晚婚、晚育的,产假为180天,未达晚育的产假为90天,女职工哺乳期为一年,每天2次,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3、女方晚育的,男方照顾假为7天。

  4、已婚人员4年探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一次,假期20天,每年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未婚人员每年探父母一次,假期20天,每2年探父母一次,假期45天。对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5、直系亲属逝世,丧假为3天。

  6、婚假、探亲假须报批,先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单位领导签注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产假、丧假只须部门、单位领导批准,告之分管领导即可。以上请假手续均送局监察局备案。

  (四) 休假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的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休假15天。

  2、一年内病假累计达30天;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可享受休假待遇。部门、单位组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如短于休假时间的,可以补足。

  4、对当年已享受其他假期待遇人员(如探亲假、产假、婚假等),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如享受休假后再请以上假,假期应扣除已休天数。

  5、休假时间原则上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休假一般由本人提出或由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报局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单位领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经批准休假人员,须将批准手续送监察室备案。

  (五) 旷工

  1、上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没有正当理由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50元,给予通报批评,并加扣半月奖金。

  3、以公务外出名义办理私事,经查明属实,按旷工处理。

  4、部门、单位领导未能知道属下出勤情况的,属下按旷工论处。

  (六)公出

  因公参加学习、外出开会、出差、出境、出国等,均须持局领导批准手续,送局监察室备案。

  (七)请、销假

  1、凡当天无法打卡,上班中途外出,病、事假,婚、丧、产、探亲假,休假,出差等,除急病外,均要事先办妥批准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办。

  2、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三、处罚制度

  1、病假一天扣款20元,每月病假累计达15天的,扣发一个月奖金(按年奖金6000元为基数除以12个月计算),年累计达120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2、事假一天扣款50元,每月事假累计8天的,扣发一个月奖金,年累计达60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3、旷工一天者扣发100元,给予通报并扣发一个月奖金。旷工累计达7天,扣发全年奖金,并予以效能告诫。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应予以辞退。

  4、病假、事假、旷工按以上规定扣罚外,下乡补贴也应予以扣发。

  5、分娩假取消加班费50元。

  6、干部职工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一年累计迟到8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一年累计迟到20次或早退15次,累计旷工3天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7、上班必须佩挂工作牌,发现无佩挂工作牌的,一次扣款2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8、上班玩电脑扣100元,并效能告诫一次,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四、巡查制度

  1、局成立考勤监督小组,由监察室、办公室、工会抽调一名同志组成,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及房管所考勤进行检查,如发现隐瞒,虚报等作弊行为,扣发当事者100元。

  2、巡查中,发现部门、单位领导对属下出勤情况包庇隐瞒的,经查核属实,扣发部门、单位领导100元。并效能告诫一次。

  五、考勤工作由局监察室总负责,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考勤。监察室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考勤汇总后,张榜公布,并分送局财务科、各部门、单位一份。由各部门、单位出纳负责扣款,扣款收据复印一份报局财务科备案。部门、单位执行不力的,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六、各房管所每月2日前,应将上月考勤表送局监察室以便汇总。

  七、局监察室不定期对每月打卡、签到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凡未打卡记作出勤,缺勤、旷工、迟到、早退记作满勤均视为违纪。

  八、本通知中的处罚规定从20**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晋安区房地产管理局

篇2: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一、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

二、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三、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等申请,然后发给灯。

四、发灯时必须将灯盖盖好,灯锁锁好,发出的矿灯要完整,零部件全有,10小时以上发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

五、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

1.电解液漏液;

2.灯头锁灯盖锁不灵;

3.充电时间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灯线破裂接触不良。

六、收回矿灯有下列检查:

1.灯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

2.灯箱是否漏液、电液浓度是否合适,检查放电情况是否良好;

七、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汇报。

八、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

九、灯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

篇3:机电科考勤制度范本

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矿井生产正常运转,特制定此制度。一、劳动者出工进行考勤是劳动工资分配的一项依据,全科干部职工都应当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二、为方便工作的安排,实行集中考勤,参加考勤的人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他人代考无效.三、点完名来到者视为迟到,迟到十分钟以内罚款10元,超过十分钟者扣除本班。迟到安排上班不上者,视为旷班,按有关规定处理。四、上大班人员早7:30,下午2:30(夏)(1:30冬)点名,上小班人员早7:10,中班:3:10;夜班:11:10分,大班:文书考勤,小班:保管员考勤。五、因事请假,应由本人写出请假条,车间、科长签字批准,三天以上由机电矿长批准,按批准的时间休息,以便安排他人替班,事假期满按时返回,否则按旷班处理。六、任何人不准酒后上岗,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工作,按旷班处理。七、考勤员严格考勤手续,坚持原则,禁止弄虚作假,发现后严肃处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八、因缺岗需加班顶岗的人员需经科和车间批准后可视为加班。但必须与考勤员联系,以便考勤。九、各车间主任必须给全科职工树立好的榜样,加强自己的责任心,带领全车间完成科和矿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与科领导及各小班之间的协调工作。十、值班主任地面机台每班至少巡查一遍,井下机台中夜班不定期检查,并在上岗记录上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否则因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每天点名原则上不准缺席,未有特殊情况,少2个点名扣一个班,值班车间主任和科值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安排工作措施得力。人员下井指标隐患指标夜班指标三违指标运转主任5102(地面5)1供排主任13851综管组长13821单体主任5201十一、各车间主任按指标完成任务,抓三违(按矿下发的“三违”分类明细执行)指标完不成者罚20元,超指标一个奖励20元。三违人员车间主任写清原因由科签字为准。下井及夜班指标以井口考勤为准,任何人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科严肃处理。十二、各车间主任到科技术组按规定填写隐患单,科技术员按整改日期核查,,每少一个罚款10元。各项指标数量月底由文书统计兑现。十三、科、车间主任必须按安排好的值班表严格值班,接受一切监督检查。(值班日期附后)十四、大班岗位除去必须工休,保证出勤人数,科室不能空岗,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许休班,有特殊情况休班不能值班者,提前与考勤人员打招呼,并安排好值班人员,每月值班数必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