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项目管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财务项目管理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能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预算项目成本,审核项目成本,审核相关报价;
2、根据预算对项目费用进行控制,并对预算变更进行审批;
3、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控制项目节点,审核项目费用支出;
4、根据项目计划,对项目实施部门提出考核标准;
5、根据项目世纪金都,对项目预算变更进行审核;
6、项目结束后,完成项目预决算工作并与预算对比,编制结项分析报告;
任职要求:
1、大本及以上学历;
2、五年工作经验、三年项目投标预算、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成本控制剂项目结算管理工作经验;
3、良好的而沟通能力,主动沟通意愿;
4、熟悉项目整理运行流程,能适应短期出差;
5、有环境监测公司工作经验优先;
财务项目管理岗位
篇2: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00)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章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第五章、本制度从合同成立之日起执行。
篇3:装饰公司工程项目部财务工作规范
装饰公司工程项目部财务工作规范
一、工作程度
(一)项目开始
1、办理外经证2、银行开户3、办理税务登记4、给甲方发函(指定工程款收入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5、建账(总账、明细账、日记账)6、收集整理工程预算资料,做好成本分析工作的准备7、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职责、材料出入库、费用报销、印章管理、合同管理、对外结算等)
A、办理外经证所需资料:a、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b、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c、申请报告。d、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e、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外经证要妥善保管,及时交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外经证到期后应及时续办,续办时应将当地税务机关签章的外经证交公司财务处。项目结束后将经当地税务机关签章的外经证交回公司。
B、银行开户所需资料a、公司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b、项目部成立文件c、公司授权项目部在某地开户的证明(需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d、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复印件e、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复印件f、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C、办理纳税申报所需资料a、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b、外经证c、人员身份证复印件d、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e、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进行(每月)
1、整理、审核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材料入库、出库单、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及银行对账单等)
2、根据原始凭证和有关人工、分包等结算资料,编制记账凭证
3、审核记账凭证
4、登记账簿
5、核对总账、明细账
6、编制会计报表、项目财务分析报告(每月3日前上报公司)
7、按周上报现金流量表
8、进行材料盘点、与账面核对
9、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盘点与账面核对库存现金
10、与甲方对账,掌握工程款收取及甲方供料及代付款项情况
11、与材料供应商、分包单位对账,核实应付款情况
12、与公司对账,及时上缴公司应交款项
13、整理装订记账凭证、会计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14、根据预算资料与实际成本进行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成本分析
(三)项目结束1、与甲方、分包、供应商核对账目、结清账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2、撤销银行账户3、整理、移交会计档案4、对项目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写出项目财务分析报告
二、核算方式
公司对直管项目部实行统一核算,对非直管项目部实行单独相对独立核算。直管项目核算由公司根据原始单据统一进行会计核算,项目部配备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单据复印件进行明细核算,非直管项目和分公司根据原始单据单独进行核算,由公司派出会计人员,项目部配备出纳人员。
会计人员原则上由公司统一派出,项目部自行聘用的会计人员必须上报公司财务处批准。所有会计与出纳人员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