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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管控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6 阅读 5092

财务分析管控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财务规划分析:负责财务计划与经营分析工作,包括预算规划、运营分析,投入产出测算,滚动预测等;

2、财务支持:深入了解业务,与业务伙伴密切合作,建立合理有效的分析体系,给予有效建议并推进解决方案,深度支持业务决策和过程管理;

1)输出经营分析报告,进行多维度的财务价值分析;及时与各部门做好充分沟通,提出合理的管理建议,并推进落实;

2)梳理落地各业务模块的测算需求,并给出改善建议。完成新增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建议。主动针对业务活动进行执行分析,提出改善建议,并推动落实。

3)全面深入了解业务,积极参与业务讨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析公司整体业务情况或者某个业务板块,进行不同假设的敏感性测试和可行性分析,同时,从公司整体角度对各业务模块提出独立的建议供决策层参考。

3、财务模型/战略规划

1)为业务建立完整、科学的业务指标监控,及搭建和优化日周月报体系;

2)内外部的数据剖析问题、发现机会,并提出有落地可能性的商业策略建议或解决方案;

3)能够从用户、商品、营销、竞争等多角度开展分析工作,并建立对应的决策、管理体系

任职要求:

1.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211、985院校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重点财经类院校优先;

2.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3.5-8年财务管理/财务BP工作经验,有零售企业背景优先;

4.具有CPA资格证书,2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四大、国内前十事务所优先;

5.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逻辑分析能力强,严谨缜密的工作思路;

6.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系统性思维能力,良好的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7.英语六级以上,具有英文阅读以及口语能力。

篇2: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

一、危险源辨识

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矿井可能存在的危险源Ⅳ级(重大风险)有以下几种,即:瓦斯事故、火灾事故、水灾事故、爆破事故、顶板事故、机电运输事故、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煤尘事故、排水系统事故等。

二、危险源管控措施

(一)顶板事故Ⅳ级(重大风险)

1、顶板事故隐患分析

①、设计支护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

②、掘进工作面,支护达不到标准要求,人为的造成初锚力不达标,造成顶板离层、掉矸、漏顶、冒落。

③、锚喷支护巷道,锚、喷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围岩破碎,未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时。

④、煤巷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

⑤、掘进工作面顶板破碎,巷道未及时支护时。

⑥、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时。

⑦、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褶曲等构造支护不及时或突遇断层破碎带时。

⑧、施工交岔点控顶面积较大、压力集中,支护强度不够、支护不及时或支护不合格时。

⑨、掘进工作面未使用超前支护或使用不当时。

⑩、巷道贯通未采取相应措施时。

(11)、煤巷遇到顶板破碎或构造应力集中区,易出现片帮、冒顶。

(12)、支护未按照先外后里,先顶后帮,支护原则进行,造成冒顶堵人。

(13)、因误操作导致掘进机破坏顶帮支护,造成片帮冒顶时。

(14)、其它可导致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

2、顶板事故易发生地点

巷道交叉点、巷道开口点、贯通点、沿底板掘进留顶煤的巷道、更改断面的巷道、失修巷道。在地质构造复杂顶板管理困难区域,如断层带、冲刷带、裂隙发育带附近也是顶板事故易发生地点。

3、顶板事故管控措施

冒顶预兆:掘进工作面压力增加,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顶板破裂,掉渣逐渐增多,顶板裂隙逐渐变大,煤壁变形,片帮增多,顶板淋水明显增加。

1、预防顶板大面积冒落事故的管控措施:

⑴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措施:

①锚网支护巷道设计要科学合理,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如遇地质变化,要进行支护方式变更,必须进行支护设计评估。

②锚杆质量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锚杆质量检测管理制度。锚杆扭距、锚固力、锚索锚固力达到标准要求。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锚杆、锚索支护要及时,失效锚杆、锚索及时补打,防止支护失效或巷道无支护而造成冒顶事故。

③严格按照规程正规循环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④工作面人员要随时注意顶板的情况,发现有冒顶征兆时,及时发出警报,撤出人员。

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顶、帮活矸必须用长柄工具处理,同时有专人站在支护完好处观察顶板、煤帮情况。

⑥交岔点的施工,在条件允许时应尽量做到一次成巷,以防止围岩松动。

2、加强掘进工作面支护管理

①锚网支护要及时,严格控制空顶距离,坚持使用前探梁维护空顶区域,加强锚杆支护的支护质量和日常检测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②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要求备有足够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③修复巷道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步修复的原则,防止冒顶堵人事故发生。

④加大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的力度,严格执行质量否决机制。

⑤项目部要在源头把好支护材料质量关,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支护材料一律不得下井。

3、顶板离层仪监测措施

巷道每隔100m要安设一个顶板离层指标仪,在巷道交叉点必须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且同一巷道内只能安装同一种型号的顶板离层指示仪,并要悬挂管理。在距掘进工作面100m内,每班观测一次,顶板离层值,并做好记录。100m以外,除非离层松动仍有明显增长的趋势,一般可停止读数,改为观察两个刻度坠的颜色,频率为每周一次,由项目部跟班经理和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负责观察,以便及早发现异常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技术科建立观测台账并如实填写,便于数据分析。离层指示仪以红、白两种颜色表示顶板离层松动的严重程度,白色表示离层值小,处于稳定状态;红色与白色中间表示离层值已达到警戒值;红色表示顶板离层松动值较大,已进入危险状态,必须采取处理措施。具体措施为:离层值进入警戒区内时,要停止掘进,对该测站前后20m范围及时补打锚杆和锚索,当顶板离层值进入危险区时,及时汇报矿领导,并采区相应安全措施;每月对综合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总结。

4、过地质构造时顶板管理措施:

⑴过地质构造期间要制定专项措施。过断层必须使用联合支护,锚网支护的巷道在断层面前后10m用锚索加固支护。

⑵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顶板条件发生变化变破碎时,要打设超前锚杆、及时缩小排距,及时变更规程措施。

⑶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项目部必须及时汇报;过地质构造期间,项目部要每班进行汇报。过地质构造或空巷、零星工程等非正规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到现场,对现场施工进行过程控制。

(二)运输事故Ⅳ级(重大风险)

1、运输事故隐患分析

①、矿车在运行过程中,因矿车掉道、脱轨、人员躲避不及时。

②、副斜井及掘进工作面拉放车过程中,提升过速、过卷、断绳、矿车掉道、脱轨时。

③、未按规定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信号发出后,人员躲避不及时。

④、在没有检查好矿车是否连接良好的情况下,信号把钩工将并未连挂的矿车推入斜巷造成跑车事故时。

⑤、矿车运输过程中,工人违反规章制度,蹬车、扒车、跳车时。

⑥、在斜巷运输过程中,开车前,信号把钩工及绞车司机未确认绞车道内有行人及信号不清开车时。

⑦、斜巷运输中的安全设施(一坡三挡)不齐全、不灵活、不可靠时。

⑧、在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在运输皮带及刮板输送机蹬坐、跨越时。

⑨、其它可能导致运输事故发生的原因。

2、运输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一二采区轨道大巷、一二采区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副斜井、上仓胶带巷、煤仓、巷道掘进工作面及巷道拐弯处易发生地点。

3、运输事故易管控措施

(1)、主要运输巷道、道轨的铺设,其质量必须符合《规程》第353条规定及《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中关于对轨道质量的相关要求。

(2)、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30m。

②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③严禁放飞车。

④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⑤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3)、在斜巷运输中,必须严格执行《规程》第370、371、372条规定,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必须使用声光报警装置。并设有明显的行人行车标志。

(4)、斜巷运输中的各种安全设施(一坡三挡)都应齐全、灵活、可靠。

(5)、运输用的各种绞车,要做到每班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6)、绞车提升装置必须每天派专人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每天运转时由专职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每月机电科必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7)、主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要定期检查和试验。悬挂安全系数和检查处理技术标准等必须符合《规程》第398、399、400、402、403、404、405、406、407、408条规定。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必须有记录。

(8)、绞车司机都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9)、在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蹬车、扒车、跳车。

(10)、重点加强小绞车钢丝绳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加强绞车钢丝绳和保险绳的巡回检查,每天必须由井下电工查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篇3:重大危险源管控预警机制制度

一、危险源监测与监控(各级职责)

1.矿调度室统一负责全矿各类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制度。

2.矿调度室、安全管理部建立矿基本情况、各类危险源数据库,并报送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按规定和程序在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同时组织对风险高的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测、监控,及时分析和评估重点监测与监控的信息。

3.生产技术、通风、地测、机电、综合办运输等部室根据本矿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分别建立顶板、瓦斯、火、水、机电、运输等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并报送矿总调度室、安全管理部。同时组织对相关风险高的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测与监控,及时分析和评估重点监测与监控信息。

4.各区、队、班(组)分别掌握本区、本队、本班(组)生产(工作)区域内危险源情况,并组织日常监测与监控,及时报告监测与监控情况,对风险高、隐患大的信息立即报矿总调度室和安全管理部。

5.跟班矿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应掌握矿各生产(工作)危险源情况,并实施日常和动态监测与监控,及时报告监测与监控情况,对风险高、隐患大的信息立即报矿总调度室和安全管理部。

6.各相关部室、单位和人员分别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手段对各类危险源进行监测与监控。

运用安全监控系统、束管监测系统、传感器、气体分析化验设备等组织对瓦斯、火、煤尘等危险源情况进行监测与监控;

运用矿压观测仪器对顶板情况组织进行监测与监控;

运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组织对矿井水情进行监测与监控;

④运用人工方式和手段(包括人工观测、仪器观测和检查等)组织对各类危险源进行监测与监控。

7.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各相关部室、单位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采取相关预防性处置措施,并跟踪治理、整改情况。安全管理部负责设立矿井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警示标志,并将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现状、可能造成的危害、有关安全措施等向本矿职工、专业救援人员及相关单位通告。

二、预警行动

1.预警条件。具备以下两条件之一,就可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

风险评估结果显示突发事故灾难可能发生;

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征兆。

2.预警方式、方法

矿总调度室设立预警报告接警专用电话,外线电话是:4828378,4828678,内线电话是:8001、8002,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建立与矿值班领导、业务部室值班负责人、矿业务部室技术负责人以上负责人、其他相关单位值班室的通信连络。施工项目部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的值班。所有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矿领导、各业务部室负责人的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如有事离开煤矿现场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保持24小时开机。

现场预警报告采取井上、下调度电话、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发出的声光告警信号等方式。

④预警预防措施以相关矿领导签发的调度通知形式下达。紧急情况时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3.预警程序

1)经风险评估结果显示突发事故灾难可能发生时,其程序是:矿领导立即下达预警指令,宣布进入预警期→矿总调度室立即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矿应急机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制定和执行相应的预防性处置措施。

2)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征兆时,其程序是:

现场工作人员以最快的速度使用调度电话立即向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出现事故征兆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预警区域作业内容、人员分布等。情况紧急时,在向调度室报告的同时,采取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人工方式(包括通知、发出相关信号)等方式向井下其他作业区域进行告警。

矿总调度接到预警报告后,立即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部室和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要直接向矿主要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发生原因初步判断;预警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向上级报告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地点、可能的影响范围、预警区域涉及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瓦斯浓度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矿领导下达预警指令,宣布进入预警期。

④矿应急机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预防性处置措施。

⑤告警区域作业单位的当班负责人要立即落实矿应急机构(或调度室)下达的处置措施,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继续报告预警信息。

监测监控系统发出声光信号,或采取了系统自动断电措施,告警区域作业单位的当班负责人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并核实情况,要征求并听取调度室下达的预防与处置意见。

⑥一旦达到事故标准,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按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时予以处置。

4.预警措施。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根据即将发生的事故灾难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矿应急机构采取下列措施:

启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置计划》,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关预防性处置措施。

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分工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事故灾难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监控、预报和预警工作。

组织有关部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事故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级别。

④及时发布有关的事故灾难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应对措施。

⑤通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矿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⑥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⑦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必要时请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协同执行相关的处置措施。

⑧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的人员在报告、求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⑨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等在遇到险情时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控制人员进入或关闭、限制使用有险情的区域。

5.预警解除

经矿应急机构组织评估显示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经采取相关措施危险已解除,经矿领导批准,由矿总调度室发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并措施。同时,继续组织监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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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