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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人员管理制度

2024-07-26 阅读 1006

工地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与进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由项目经理或者授权人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每月向公司汇报。如有不实或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500元。

  第四条 工地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需递交书面请假条至工地主管人员,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脱岗累计三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五条 工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因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经公司或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外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脱岗累计三至五次的,公司将重新指定或任命新的.项目主管,其薪金按照普通管理人员标准发放,脱岗累计五至七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六条 各管理人员严禁迟到早退。公司将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人次将按照第四、五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迟到早退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考勤表上做好记录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七条 工地管理人员休假按照公司或工地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休,需要加班的,项目经理应如实做好加班记录并按时向公司汇报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八条 所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以保证地管理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篇2:边通车边施工地段交通安全制度

一、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二、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段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警告标志牌应高2m,宽1.5m,牌上可写:“前方施工,减速慢行”等。

三、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半幅施工路段,原有路段保留部分不得小于3.5m。

四、在拓宽地段,如必须在原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可划分部分路面,专供手推车行驶,并应做到:

1、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

2、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车道隔开;

3、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

五、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

六、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七、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栅。

八、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m为宜。

九、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十、在居民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防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十一、在原地拆除旧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便道宽度不得小于便桥面宽度,便道和便桥面上不得堆放任何施工材料和设备。

篇3:施工工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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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阶段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质量标准内公司制定的质量标准和客户商定的质量标准执行。按照样板房施工,如客户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有不同意见,按照公司和客户另行商议的项目施工,并由客户认可。坚决制止施工队自主施工和野蛮施工,如有违规一切由施工队承担责任。

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事物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须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不可擅自决定工作。

2工地防火严禁抽烟,未经许可严禁明火作业。

3工地在施工期间工作时间内严禁酗酒赌博,严禁打闹。

4遵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留宿于工地。

5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施工现场,垃圾入袋。

6下班前检查工地有无安全隐患,并及时关紧煤气总阀,断开电源总电闸,关闭水阀门以保障安全。

7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必须张贴于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