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研究生管理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承担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
2.承担研究生心理健康监督与管理;
3.承担研究生在实验室的培养环节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教育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3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中科院系统研究生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热爱学生工作,亲和力强,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很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和书面交流能力。
研究生管理岗位
篇2: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促进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健康成长,保证医院相关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一、适用对象:三年内新进临床及医技部门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包括研究生)的人员
二、管理细则
1.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考核。
2.每年发表医学统计源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3.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
4.每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
5.每年承担科室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6.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7.完成医院交待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
1.合格标准:上述培养细则完成六项以上(包括六项)为合格。
2.考核周期:每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处理:半年不达标者及时进行面谈督导,年终不合格者,待遇暂停发放(跟同入院本科同等待遇),等达标后再享受绩效工资相应系数待遇。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人医政字(2013)45号文件废止。
篇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管理办法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所的学科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遴选范围为本所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第二章遴选条件
第三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职责。
第四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新遴选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第五条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及较强的研发能力,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有在研项目或课题及充足的科研经费。
第六条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专业外语的能力。
第七条近三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专着、或获得过科技成果奖,科研成绩显着。
第八条熟悉本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能提出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曾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的。
第九条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工作。
第三章遴选程序
第十条由本人申请或由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提名推荐,填写《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
第十一条《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交由所人事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进行评审,并以无计名投票方式方式择定,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通过。
第十二条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导师名单由所学位办公室(即人事部)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我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两年遴选一次。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当年无科研项目和充足的科研经费者。
(二)不能较好地履行导师职责,不能为人师表,对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者。
(三)连续两届不按我所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指导硕士研究生者。
(四)连续三年中断招收指导硕士研究生者。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在本办法颁行之前与本办法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内容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所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之日起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