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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督导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7 阅读 3003

储备督导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做好所属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和KPI考核,并达成所负责区域的销售业绩目标;

2、做好客户拓展及维护分析工作,并收集所负责门店区域的市场信息;

3、开拓所负责门店的各类渠道,策划并开展各类市场推广活动;

4、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有大健康行业(会销、体销相关经验),医疗行业,苏宁、永乐等零售行业经验者优先;

2、热爱销售和市场拓展工作,具有2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

3、踏实肯干,有上进心、抗压能力强,善于总结分析,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储备督导岗位

篇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永政[2012]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特制定交通安全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一、成立督导考核领导组

为确保督导考核制度落实到位,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牵头,市政府督察科配合,负责对交通安全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和考评。副市长吴英杰任督导考评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胜利任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姜山、市监察局副局长曹向红、市政府督察科长朱春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张辉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秘书科。

二、重点督导考评单位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机局、工商局、质监局、工信局、教体局、公路局、住建局、旅游局、环保局、卫生局、邮政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督导检查考评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永政[2012]38号文件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内工作计划;2、建立工作责任制,纳入单位工作考核内容;3、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有计划,资金到位;2、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工作;3、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规范合理;4、重要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及电子监控使用;5、城区交通渠划;6、城乡道路附属建设;7、道路养护等。

(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道路执法工作(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活动;“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

1、县乡道路的管控;2、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3、道路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专项整治;4、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5、城区交通秩序的整治;6、道路执法工作;7、非法营运车辆整治;8、校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9、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紧急救援。

(四)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的安全源头管理:

1、驾驶人培训工作;2、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4、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5、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台帐;6、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7、运输企业安全监管;8、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等。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情况;3、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率;4、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5、重点人群的专项教育。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1、交通事故预防措施;2、事故的隐患多发点段的排查和治理;3、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

四、督导检查考评工作要求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将督导考核工作纳入交通安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各有关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二)通过督导检查,发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全市交通安全规划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对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主要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检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兑现奖惩措施;

(四)督导考评工作坚持实地考察和分析调研相结合,通过检查、督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保障交通安全工作运行机制良好;

(五)采取明查暗访、检查指导和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评;

(六)督导考核分别每半月进行一次,对重点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教体委、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农机局等单位工作每周检查一次,督察结果逐级汇报和反馈;

(七)每月编发督查通报一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对于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及时表扬,并推广先进经验;

(八)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敷衍塞责、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追究责任及建议;

(九)督导检查、考评工作情况作为工作论级评先的依据,并纳入单位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二O一二年五月五日

篇3: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在安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朮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安全主任编制安全技朮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安全主任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安全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负责车间安全技朮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保证工作现场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