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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副部长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8 阅读 7322

技术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协助技术部部长和技术部总工程师从事制造型企业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范畴:

1、掌握国军标及国标管理体系,能组织起草并修订产品的企业标准、技术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标准化的技术管理体系;

2、根据企业战略及市场需求,组织制定研发、技改目标及工作计划等,组织完成企业内部项目的立项、评审、鉴定等工作;

3、熟悉相关产品的国军标、国标标准和行业的发展现状,组织指导具体产品的设计、研发和试制;

4、通过技术论证与评审等方式,优化设计、技改和工艺等方案,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等。

5、负责技术方案审核、图纸会签、资料归档、数据库管理、公告管理等常规的技术管理工作;

6、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部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任职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车辆工程、工科背景类相关专业;

2、熟悉行业标准、法规(车辆方面尤佳),能熟练使用二维、三维设计软件,具有数据库管理及应用经验;

3、具备良好的内外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6、有特种车辆改装经历或具有机械加工类、弱电设备类特别是军工型制造类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一、岗位职责

协助技术部部长和技术部总工程师从事制造型企业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范畴:

1、掌握国军标及国标管理体系,能组织起草并修订产品的企业标准、技术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标准化的技术管理体系;

2、根据企业战略及市场需求,组织制定研发、技改目标及工作计划等,组织完成企业内部项目的立项、评审、鉴定等工作;

3、熟悉相关产品的国军标、国标标准和行业的发展现状,组织指导具体产品的设计、研发和试制;

4、通过技术论证与评审等方式,优化设计、技改和工艺等方案,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等。

5、负责技术方案审核、图纸会签、资料归档、数据库管理、公告管理等常规的技术管理工作;

6、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部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技术部副部长岗位

篇2:生产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技术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安全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调统一组织制订、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检查和指导本部各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安全检查记录、班组活动记录等资料档案,并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帮助解决生产环节上的关键问题。

四、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规划,按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化”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消除。

六、加强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和指导,对于因技术监督不善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设备损坏、腐蚀、电气绝缘老化、静电与雷击事故、仪器仪表保护失灵等而直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七、坚持贯彻执行安全作业票制度,并严格把好关。按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程序,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检修(施工、操作、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措施,审查本部门拟定的有关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标准及设备改造、系统改造设计方案。

九、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和调度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十、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法规和岗位技能,提高本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生产无事故。

篇3:安全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1)安全技术部部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全面组织、指导分公司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指导、督促生产部门安全工作开展。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试用人员)进行入司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6)每月组织一次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落实相关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7)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8)对本司发生的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当天上报集团公司安技部、工会、党群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妥善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建立并健全本司安全管理网,配备安全员,充分发挥部门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10)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保证安全消防设备和设施的完好运行。

(11)有计划培训、组织义务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义务消防队,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或抢险救援演练。

(12)指导安全培训计划工作的开展。

(13)辅助抢险现场决策,现场指挥分公司内事故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