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埠子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24-07-29 阅读 7440

埠子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 ,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责任范围

  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责任范围,对分管、联系单位,所驻村居“两委”班子的廉洁从政行为负责,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各村(居)对村“两委” 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和本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直各单位及村(居)党支部是第一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已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2、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和安排部署本单位和本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镇纪委举报发生在本村(居)、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督促所分管镇直单位和所驻村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住关键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规范责任范围内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章程和法律规定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条件、协调有效开展工作的合力、营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氛围。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集中整治镇村(居)干部“庸、散、懒、慢、拖”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力增强勤俭节约意识。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责任考核

  1、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2、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举报,或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要求的;

  2、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或提 拔任用明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

  4、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的;

  5、默许、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和统计等法规,弄虚作假的;

  6、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知情不 报或包庇、纵容的;

  7、对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不责成有关部门查处,或不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的;

  8、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中共宿城区埠子镇委员会 党支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篇2: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范本

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造就一支高效廉洁的公路队伍,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特签订2005年度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定严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对科室工作人员廉政行为负责。

三、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五不准”的要求。

四、本人及其单位人员无下列违法违纪行为:

1、无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无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行为。

2、无利用职权违反国家和单位的有关政策为他人提供方便,从中谋取私利行为;

3、无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当事人邀请参加各种高消费活动或接受当事人宴请、参加各种外出参观考察活动;

4、无利用职权向当事人借钱借物或无偿占有其财物;

5、无吸毒、贩毒行为和嫖娼卖淫行为;

五、廉政工作作为全局全方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单位、个人的奖罚挂钩。

局长:处室负责人: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篇3: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每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研究制定本年度切合地方、部门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倡廉战略方针。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效途径,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进”活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

五、认真履行制度建设职责。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十项制度,为反腐倡廉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证。

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继续组织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行政监督法》,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的监督。着力于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加强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七、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机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今年中央提出的查案重点,加大对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重视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和重复*等问题。

九、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和八项要求。要切实解决干部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十、推进源头治理,着力预防腐败。要按照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六项改革”的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基层民主。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十一、实行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认真抓好实行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落实责任制工作要每半年自查报告一次,每年度向镇党委、政府本作一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述职报告,年终总结报告镇党委、纪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结果做为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不受换届和领导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