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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销售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2024-07-29 阅读 9197

职责描述

岗位职责

1、了解市场趋势,收集潜在客户资料;

2、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及购买愿望,介绍公司设计产品的优点和特色;

3、维护现有客户、开拓线上、线下新客户,完成销售任务;

4、对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

5、及时完成回款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配合其它部门工作的开展.

职位要求

1、对设计行业有基本的认知和了解;

2、热爱营销工作,忠诚敬业,善于沟通,具有团队精神;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业务拓展能力;

4、具有强烈的进取心、事业心,有较强的学习适应能力强;

5、在医疗器械、三轮车方面有营销经验者优先考虑。

上班时间:单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上班时间8:30-11:50;13:20-17:30(其中下午15:30-15:50是下午茶时间,有水果、冷饮免费提供的)。

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

语言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无工作经验

篇2:石油销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石油销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HB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HB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石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试行)(陕油安发[2008]12号)、《**石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陕油企发[2010]82号)、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编制。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下列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包括工业急性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二)超出公司应急救援能力,或者涉及外部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三)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形成敏感事件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四)上级部门认为需要由其组织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产品经销公司备案。

一旦发生事故,根据事故响应级别,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职能人员要按照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互救相结合,做到人员、分工和任务三确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重、特大生产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不得阻拦和拒绝应急救援工作所急需的任何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第二章危险性分析

第六条HB公司基本概况

公司是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设有综合办公室、销售部、市场信息部、财务部、物流管理部五个职能部室。

第七条生产经营过程及周边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集团公司化工产品的经营、销售、运输等过程。下设4个业务站点,均处于交通道路沿线和市区范围内。

第八条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公司经营和销售聚丙烯、聚乙烯、醋酸仲丁酯、粗酯等化工产品,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存在较高的人身伤害风险,并可能引发环境污染。

建筑施工过程存在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风险。

交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较长,且装载的是易燃易爆产品,存在泄漏、爆炸事故风险。

第三章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九条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HB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组成。

第十条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救援工作的综合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指挥部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信息中心、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

(一)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管理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及日常的应急工作。

负责事故信息接收与报告,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进展情况,传达公司应急指挥部指令,联络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事故单位,确保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二)专业应急救援组由公司机关各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以下各小组:抢险指挥组、消防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生活保障组、运输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新闻宣传组。

1、抢险指挥组按区域分别由各区块单位相关人员组建,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火灾、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并服从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

2、消防保卫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以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参与指挥事故单位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扑灭事故,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对事故区域实施警戒、保卫及公路交通和铁路道口的管制。

3、医疗抢救组由公司财务部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事故中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

4、生活保障组由公司销售部、市场信息部、物流管理部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组织生活后勤保障队伍,实施事故抢险救援的生活后勤保障。职责是协调指挥有关单位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及抢险作业。

5、运输保障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以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6、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和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进行有关善后处理。职责是协调指导事故单位接待、安抚伤亡人员家属,进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解释,防止矛盾激化。

7、新闻宣传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以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经HB公司及产品经销公司有关领导审定后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抽调内部或邀请外部相关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职责是结合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并进行技术指导,参加事故原因分析、调查总结等。

专家组可以由以下人员组成: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邀请的技术专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事故区域行政和技术负责人、与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相关的设计、管理及专业单位人员,事故单位生产、安全主管部门管理人员。

第四章监控与预警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一)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由公司负责进行,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凡能够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监控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各重

大危险源运行参数,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二)公司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征制定适合的监控方法,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全部登记建档,进行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并如实做好记录。

(三)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须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运行控制措施、日常的检查制度。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特性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明确岗位及管理人员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反馈、报告和处置方案,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触发因素扩大因素。

第十四条预警

应急救援机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指令后,要立即按既定方案采取应对行动,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并向上一级主管单位应急救援机构预警;当公司的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单位的人员、设施的安全,在预警的同时,应请求应急升级,以此类推,直至公司启动本应急预案,上级单位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值班调度长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后,应根据事故情况按照响应分级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管理事故,是要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场、抢险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至上级单位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六条按照生产安全管理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

(一)I级响应: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由公司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预援,并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部门直至产品经销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汇报备案。

(二)II级响应:发生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由事故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救援,同时提请产品经销公司启动产品经销公司应急预案,并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应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三)III级响应:发生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以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在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的同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决定,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立即向上级单位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及省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提请启动上级单位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和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抢险指挥组到达事故现场前,应采取如下现场处置方案:

(一)启动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召集公司事故抢险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迅速组织撤离、疏散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非应急救援人员,封锁事故区域,按规定实施警戒和警示;

(三)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相邻装置、设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四)参加应急救援人员要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隔热、防冻、防腐蚀、防毒等)及检测仪器,并设有专人监控。

(五)根据人员伤亡的情况展开救治和转移;

(六)动态掌握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修改、调整和完善现场救援预案和资源配置。

第十八条公司响应

(一)应急指挥部响应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成员前往公司应急救援信息中心或事故现场集合。

当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提请产品经销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带队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救援。

(二)应急指挥成员响应

应急指挥部成员接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或事故单位报告后,须立即赶到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集合,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指令,按照所在部门职责分工,参与指挥、协调事故单位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第十九条事故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组在采取应急行动前必须作好次生、衍生事故的预测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条当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应急救援需求时,事故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应及时向**石油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请求提供支持或应急升级。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将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集团抢险指挥组,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达到上述条件后,由抢险指挥组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指令,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应急结束。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专业应急救援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之间的信息传递,负责向产品经销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信息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报道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公司和抢险指挥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环境污染和岗位有毒有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结果及时报告产品经销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新的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因素时,需要制订和采取防护措施,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对于在事故中损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装备应进行检测评估,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恢复或生产。

第二十四条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损失认定、核准和赔偿事宜。

第二十五条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公司内部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制定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整改措施。

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应急救援组负责对应急预案演练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对应急预案的符合性、有效性、适用性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负责组建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七条负责公司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购置和储备。

第二十八条应急救援费用由参照**石油集团公司和产品经销公司《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确保应急救

援物资购置和应急处置支出。

第八章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九条为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规范、有效运作,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相关知识培训;有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负责定期对周边居民和单位进行相应的应急常识宣传。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过程、效果、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做好记录、总结和评估,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应急救援预案做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在公司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事故抢险中有突出贡献,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它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公司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事故发生后不积极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由公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章预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本预案发布后报产品经销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

安全主管部门须根据国家法规、企业机构、生产工艺及设备的变化和事故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更新应急救援预案,使之规范、有效。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工艺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情况时,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组织评审和修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术语和定义

(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次生、衍生事故:一般指发生重大事故后,因自然不可抗力、救援方的疏忽、或当事人的错误操作引起,发生的其它的事故,次生事故相比较第一次事故,伤害往往更大,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更严重,会使进一步的救援工作的难度大大提升。所以次生、衍生是在各种救援工作中极力预防的的一种事故。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四)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五)关于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

1、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属于自然灾害。

2、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从而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六)生产安全事故级别: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定义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七)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八)应急救援:事故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九)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十)应急响应:是指在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行动。属于应急方案内容,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行动作出规定,有秩序的进行救援,以减少损失。应急响应应符合公司实际,必须有可操作性。

(十一)应急物资: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所必需的保障性物质,主要指处理危机过程中专业人员所使用的专业性物资。本预案所指应急物资分为工作物资和特殊物资两类。工作物资指在应急工作中所用的具有通用性的物资,如编织袋、防汛沙、铁锨等工具;特殊物资,主要指针对特殊事故处置所需特定的物资,这类物资储备储量针对性强。

第三十六条本预案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七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3:销售部综合管理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部门日常行政事务。

2.管理本部门业务案、行政公文等。

3.协助其他岗位进行行业资料收集、业务资料收集、统计分析。

4.协助其他岗位进行各类营销活动的准备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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