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长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职责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运行部的工作计划,推动安全规程、运行规程及有关制度的执行。
2.负责提出需要解决的设备缺陷,参加设备检修后的验收,主持检修后的试运。
3.负责监督运行人员的巡检和设备的定期试验、及轮换工作。
4.负责做好运行过程中事故预想,及时分析研究不安全因素,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负责审查运行记录和日志,配合生产技术部积累技术资料。
6.负责审核运行人员的请假及调班。
7.协调其它部门的工作,对厂长(总工程师)负责。
注:具体薪酬面议
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
语言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10年以上
篇2:机电运行维修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机电运行维修副部长是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一、责任范围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精神。
第2条根据上级领导的部署和安排,协助机电部长全面负责抓好机电设备运行、矿井提升、运输管理工作。
第3条负责矿井分管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维修管理,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16次,下井不少于12次。对违章操作及设备带病运行要及时制止。
第4条定期组织全矿机电设备大检查,并及时分析机电设备的完好运行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落实。
第5条认真抓好分管范围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第6条对矿区所有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做到总体布局规范,分块有序管理,并和驻矿各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
第7条掌握全矿机电设备的动态,定期召开机电工作会议,分析讨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分管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第8条抓好机电维修人员、设备运行人员管理,日常工作安排。督导设备维护和保养。
第9条抓好机电班组建设和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每台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明确、情况清晰,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良好。
第10条抓好职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技术素质,认真落实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发生。
第11条认真完成矿领导及机电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到有请示、有汇报、有总结。
二、考核标准
第12条有下列行为之-的,给予机电副部长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机电副部长未按照规定要求上岗的。
(二)未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的。
(三)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四)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未完成并不及时汇报的。
(五)分管专业人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第13条有下列行为之-的,给予机电副部长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大检修过程中因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
(二)违章指挥造成设备和人员伤害的。
(三)设备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的。
(四)分管专维修或检修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
(五)设备带病运行的。
(六)分管专业人员严重违反矿相关制度和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参与的煤矿有关设计审查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
(九)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第14条对于其它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篇3:运行保障部副部长安全职责
1)在公司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危险源辨识,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3)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状况,防护设施安全状况,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按时复查、按照公司规定落实整改和处罚意见。
5)负责审查外来施工队的相关资质,按要求资质齐全后和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要经常进入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后要立即填写隐患整改单,责令其按时完成整改,如到期未完成整改,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和进行处罚。
6)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运行的改进工作。
7)组织拟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组织本公司和本部门危险源辨识,督促落实本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0)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督促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3)积极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14)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向公司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责任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