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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2024-07-29 阅读 3905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全面检查患者口腔情况,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与患者沟通;

2.为患者进行口腔临床治疗/手术等;

3.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协调患者经理安排跟踪随访;

4.高度关注牙科行业的动向和研究成果,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职位要求

1.国内正规医学院校口腔系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执业证;

2.二级甲等医院口腔临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3.口腔治疗技术规范、业务全面,擅长沟通。

篇2:关于外请医师会诊及手术的若干规定

关于外请医师会诊及手术的若干规定

外请医师会诊及手术是解决医学疑难问题、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表现形式。为了加强外请医师会诊及手术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有关规定及要求如下:

一、根据病情需要,有关科室可向本院医务科提出外请医师会诊或手术申请。任何临床业务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外请医师会诊或手术。

二、当接到要求外请医师会诊申请后,医务科应及时与有关临床业务科室联系,了解病情,并根据病人目前情况,向有关医院医务科提出会诊或急会诊的书面或电话请求。

三、当病情需要且临床业务科室提出外请医师手术申请时,医务科在了解病情的同时应责成科室充分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在病人及家属完全同意情况下(应签订有关协议书),医务科在外请医师手术申请书中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时,向有关医院医务科提出书面或电话请求(应有较为详细的病情介绍和对手术及手术者有关要求的说明)。

四、外请医师应邀来院会诊或手术时,应当复习病史,检查病人,和有关医务人员一起,共同向病人及家属解释病情,交待有关注意事项,同时,共同完成会诊记录及手术记录的书写工作。

五、外请医师应邀来院会诊或手术后,医院应按照有关会诊意见,做好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手术后病人,应加强观察和护理,有关科室或医院应随时和外请手术医师沟通情况,防止手术后意外情况发生。

六、外请医师应邀来院会诊或手术时,医院不得要求病人或家属设酒宴款待,当病人或家属要求款待时,医院应予谢绝。

七、医院应根据本院实际,积极主动同有关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外请会诊及手术人员专家库,复印并保存好有关医师资格证书等资料。

八、外请会诊及手术人员费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篇3:执业医师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管理办法

1.本办法系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本院医师。

2.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3.中专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院试用期满1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由本院集体办理执业注册手续。

4.外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调入本院工作,必须由医院予以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方能上岗。

5.外聘专家来院会诊或手术,需复印并保存有关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资料。

6.本院医师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

7.医师在医疗活动中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8.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9.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医师不得使用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0.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11.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2.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医院的调遣。

13.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日间向医务科报告,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报卫生局依法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品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医学专用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医院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