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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控(资质审核)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2024-07-30 阅读 9474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工作职责

1.负责系统供应商证件审核;

2.负责产品检测报告审核;

3.负责新品建档审核;

4.负责新品样品的管理和更替;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要求

1.具备3年或以上供应商、商家资质审核经验,熟悉产品质量法规,有大型商超审证经验优先;

2.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包括Excel函数操作;

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工作主动、细致、耐心。

篇2:船舶涂装承包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核条件规定

1目的

为明确集团船舶及海工修造涂装作业承包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核的标准,规范审核,选择优质的涂装作业承包工程单位,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

3管理要求

3.1集团下属各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对承接船舶及海工修造涂装作业的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方可发包。

3.2租用集团下属各企业设备的劳务单位,应符合除设备要求以外的其它条件。

4审核条件

4.1承包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条件

4.1.1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如《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书》,《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书》等。

4.1.2施工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效的体检证明需由当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签发。

4.1.3施工人员应年满18周岁,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有相关记录

4.1.4涂装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操作证。

4.1.5承包施工单位应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

4.1.6作业过程中的监护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相关考核。

4.2承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承包施工单位应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预案,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等。

4.3承包施工单位劳保护具、工具、设备配备要求

4.3.1配备必备的合格的劳保护具:喷砂服、打磨防护镜、防毒面具;进入密闭舱室喷漆作业人员应佩备数量足够的防静电工作服或全棉工作服、送风式风帽、防静电安全带。

4.3.2涂装作业队伍应配备防爆灯和防爆手电。

4.3.3普涂施工单位应有高压水泵冲洗设备、冲砂机、空压机、砂缸、高压无气喷涂机等,空压机、砂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持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4.3.4特涂施工承包单位除符合上述条件和普涂的设备外,还应配备以下设备方可承揽特涂工程:

a.真空吸砂机:回收废铜矿砂专用设备。

b.后冷却器:压缩空气冷却净化专用设备。

c.除湿机:特涂舱室控制温度和湿度的专用设备。

d.加热器:舱室升温专用设备。

e.发电机:特涂电气设备动能专用设备。

f.防爆风机:舱室通风专用设备,其中加热器、除湿机、防爆风机应具有整体防爆性能;高压无气喷涂机接地装置应完好。

4.4安全资质审核结束后,各企业应与符合条件的船舶涂装作业承包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后,承包施工单位方可入厂。

5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篇3: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2概念

2.1承包商指承包本单位工程(服务)项目的合法企业法人。

2.2安全资质审核指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相关安全取证进行审查确认。

3适用范围

与本单位签订工程(服务)合同的承包商。

4职责

4.1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服务)合同的部门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审核。

4.2安全环保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

4.3承包商按程序和要求将审核资料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本单位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审核,才能办理入厂教育和临时出入证。

5管理要求

5.1承接本单位工程(服务)项目的承包商都应该进行安全资质审核或备案。

5.2与本单位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程(服务)合同的承包商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核。

5.3凡是进入本单位施工作业的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都必须按《承包商从业人员HSE教育办证管理规定》(****-GD-0700-07.03)进行入厂教育。

5.4所有人员进出厂区必须遵守《人员、机动车辆、物资进出生产厂区管理规定》(****-GD-0200-05.08)。

5.5承包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反安全生产禁令,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并取消进入本单位施工资格。

6工作程序及要求

6.1承包商资质审核工作流程:

6.2承包商承接本单位工程(服务)项目前,向发包方领取《承包商资质审批表》的电子版(见附表1),将资料录入后把《承包商资质审批表》打印版和相关资料提交审核,负责签订工程(服务)合同的部门对承包商施工资质审核确认后,在《承包商资质审批表》中“工程(服务)合同签订部门施工资格确认”栏签字、盖章。

6.3承包商通过施工资格确认后,到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核或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

1)通过施工资格确认的《承包商资质审批表》及电子版。

2)政府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由合法的安全中介机构签发的职业安全健康(OHSAS18000)体系认证书或者安全环境与健康(HSE)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6.4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审核确认后,在《承包商资质审批表》中“安全环保部安全资格确认”栏签字、盖章。

6.5连续在本单位承接施工项目的承包商,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违反安全生产禁令,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OHSAS18000体系认证或HSE体系认证等证件的有效期内三年复审一次,并在有效期满前30天按程序办理复审。

6.6承包商持通过审核确认的《承包商资质审批表》办理入厂教育手续。

6.7安全环保部把承包商资质审核情况备案。

7引用标准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04)

8记录

《承包商资质审批表》由安全环保部留存,保存期限为3年。

9附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