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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常规管理奖惩制度

2024-07-30 阅读 6832

教师常规管理奖惩制度

(备课、作业批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我校教师工作作风,将教师的备课、学生作业批改奖惩制度,特制定如下:

一、备课

1、要求超周备课,否则扣5分。

2、要求认真备课,步骤清晰完整,突出教学重点、难点、目标设计、板书及课后反思,特别是体现新的教学理念,学校不定期检查,按要求备课不扣分,缺重点项扣3-5分。

3、一课时不备课扣10分。

4、兼任三科及三科以上的教师除主科外,可以提纲的形式备课。

二、作业方面

1、每大周的作业批改次数,主科不低于8次(语文不包含抄写生字、日记和听写),副科4次,不足次数的差一次,每人次扣1分(每次练习只能算一次)。

2、作业本,原则上把学生课本上课后练习题做在作业本上,另外补充一些针对性的作业。总之作业量,数学每次不低于四道大题,语文不低于三道大题,副科同语文题量。否则这次作业不算次数。

3、语文教师,要求学生作文隔周一次,日记隔周一次,作文详批,日记简批,少一篇作文扣10分,少一篇日记扣3分。

4、每月抽5名学生作业进行检查,批改少一次,每人次扣1分,同时分为好、中、差作为每月考核,达不到批改要求的相约扣分。

5、批改作业时,出现不该出现的错误,如核查属实,每名学生每次数扣5分。

6、教辅用书(如:课时练或百分百)作业,必须全批全改,若未批改,每人次扣1分。

7、批改作业记录及辅导记录要求齐全,少一次扣3分。

为了更好落实教师的奖惩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查量化积分,并按以上要求认真落实。

南宫市XX中学

篇2:学院考勤奖惩制度

学院考勤学院制度

一、考勤

  1.为了严格学院的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凡我院教职工一律进行考勤。学院根据考勤记录和有关请假凭证计发工资和学院津贴。

  2.各系(部)处室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切实做好出、缺勤记录,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人事处。

  3.实行坐班制的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中途溜号。

  4.不实行坐班制的老师和实行弹性工作制的职工,有关系(部)处室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考勤办法,报人事处备案。在实施中要严格掌握,不得放任自流。

  5.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忠于职守,不准办私事、干私活,不准带小孩上班;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从事文娱体育活动。

  6.请假规定:

  ①事假:教职工请事假,必须严格掌握,确有特殊情况,非本人亲自办理不可者,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为有效。

  准假权限:班组长可批准本班组内职工事假一天,部门领导可批准本部门职工事假三天,超过三天者由主管院领导批准,超过十五天者必须经院长审批。

  事假期间工资部分按实际天数只扣除活工资,不享受学院津贴。

  ②病假:病假期间必须持有医院医生签发的病休证明,经领导签字同意方能按病假对待。病假期间的不扣工资,但不享受学院津贴。

  ③探亲假:

  按国务院国发[1981]36号文规定:我院教职工探亲一律在寒暑假进行,如果假较短,可补足探亲假的天数;偶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安排的,应经院长特许。

  ④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上述假期按国家和省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期间的不扣工资,但不享受学院津贴。

二、奖惩

  1.为了不断提高全院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除日常工作按津贴分配办法予以鼓励、督促之外,对有突出贡献或过失的同志还要按本办法予以奖励或惩处。

  2.学院教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予奖励。

  ①忠于职守、工作成绩优良,遵章守纪、模范作用突出者。

  ②在教学、管理、生产、科研、服务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含教改成绩突出、科技服务突出、学术论文在院外公开发表等),对学院有显著贡献者。

  ③师表作用好,事迹感人,成效突出者。

  ④敢于坚持原则,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显著功绩者。

  ⑤爱护学院公共财产,修旧利废,增收节支成绩突出者。

  3.奖励分为:授予院、处两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单项荣誉称号;授予奖状、奖品、奖金;几种奖励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

  4.荣誉称号的评定由院工会组织评比,院党委和行政审查确定。

  5.学院教职工有如下之一者,应于处分。

  ①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条例者。

  ②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造成事故、影响恶劣者。

  ③消极怠工、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学院工作者。

  ④欺骗组织、挑拨是非,破坏学院安定团结者。

  ⑤偷盗公私财物,破坏公共财产者。

  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参与嫖娼、卖淫、吸毒、赌博、迷信等丑恶活动者。

  6.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给予扣发奖金、工资等适当经济处罚。

  7.处分由所在部门提供材料,经人事、保卫部门整理后,报学院行政研究,党委审定后实施。

  8.凡本院教职工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一律开除。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有冲突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新规定执行。

篇3:教职工考勤奖惩制度

教职工考勤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奖惩分明,建立激励机制,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再次修订教职工考勤制度。取消学期满勤奖、基础奖和目标管理奖,并将其合并后,新设立学期考勤奖(业绩奖励制度另发)。此制度印发一周内,广泛争取教职工意见。如无书面建议,新制度自20**年2月开始生效,旧制度废止。

  1、工作期间,当月无迟到、早退现象,未请病、事假,全月出满勤者奖励50元。

  2、迟到或早退均以上班、下班铃声为准,实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0元,累计三次则取消全月出勤奖;若当月无出勤奖,则从结构工资或学期考勤奖中扣除。全学期迟到或早退累计达10次,则取消学期考勤奖。

  3、请事假一天,扣发当月出勤奖15元,累计三天则取消当月出勤奖。请病假一天,扣发当月出勤奖10元,累计五天,则取消当月出勤奖。以此为标准,全学期请假天数累计,扣除本人学期考勤奖。

  4、周四下午全体教职工会议,夏季为5:10 — 6:30;冬季为4:40 — 6:00。每次全体会议,以点名为准,迟到一次扣5元出勤奖;会议早退一次扣5元出勤奖。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论处。

  5、严禁旷职:

  (1)任课教师不能按时上课或无故离岗,班级学生出现各种情况,由本人负完全责任,并按旷职一节课论处,扣发当月出勤奖10元,并从全学期考勤奖中扣发20元。。

  (2)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服从调度,不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病事假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上班者,影响工作半天以内,取消当月出勤奖;影响工作一天,取消当月出勤奖并从学期考勤奖中扣100元。旷职达2天者,除取消当月出勤奖、学期考勤奖,并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取消评先晋职资格;旷职3天以上者,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上班时间,若无课,就医或有急事外出时,要向年级组长请假,周二业务学习时间,要向教导主任请假,说明事由和归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节课,否则,按旷职论处;班主任离开校园要委托人负责班级事情,被委托人要认真履行职责。

  (4)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串岗,不擅自离岗,否则以旷职一节论处。若聚众玩耍,每次每人从当月出勤奖中扣除20元。若当月无出勤奖,从学期考勤奖中扣除。

  6、外出学习进修或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否则,按在校迟到、早退、旷职情况论处。

  7、身患特殊病症的教师,经校长批准,可适当照顾(迟来一点或早走一点),以不影响上课为原则,可享受当月出勤奖;哺乳期女职工在不影响课务、工作和其他活动的前提下,每天照顾1小时哺乳时间,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要向教导主任事先说明,可照常享受出勤奖。(注:小孩一周岁按正常上班时间执行)

  8、国家对教职工规定的特殊假期,如:丧假3天,戴环2天,取环1天,婚假15天,产假6个月不享受出勤奖,但享受学期考勤奖和一切福利待遇。计划外引产手术、不遵守计生政策戴环、取环按病假论处。超过规定假期,需向有关领导续假,经批准,按事假论处。

考勤制度说明:

  1、请事假写请假条,并写明事由;事假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请病假要持医生证明或校医证明,假期结束后要自觉履行消假手续。特殊情况,事后要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1天由主管主任负责批准;请假3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负责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对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情形进行互相包庇者,做同样扣发奖金处罚,若班级出现事情也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