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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2024-07-30 阅读 2240

  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始终把握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逐级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抓好治理;抓好生产装置、设施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三同时”。

  3、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负责副职和分管二级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6、认真做好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联系(承包)工作,并每季参加1次安全活动。

  7、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有关规定要求的证书;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8、执行财政部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油田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篇2:设备器材科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事故隐患整改所需的设备、材料、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

二、负责按计划采购、保管各类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标准发放。

三、搞好库房安全防火工作,负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贮存、发放工作。

四、做好机动车辆检查修理、年度检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五、对驾驶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安全禁令。

六、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篇3: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部门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2.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制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组织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提出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的意见。

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