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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制度(精选)

2024-07-30 阅读 4465

第一篇: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库存物资管理

1物资保管员应对所有的入库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

2.对库存物资每月末清点,每季度定期盘点,认真记录上期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常用物资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补充补充更新。对保质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应以够用为原则,防止库存积压过期失效。

4.设立物资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任何人领用物资必须登记;单次领用单价超过200元的物资或总价超过500元的物资,领用时,需持有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

5.物资丢失后,责任者须赔偿后,手持财务部门盖章的赔付收据,方可补发。

6.工程用料、建筑材料,因其品种繁多,使用频繁,可由工程部门根据物资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7.每季度末,物资保管处派专人对其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面盘点。

8.物资保管处每年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积压的物资明细表,并详细列明物资积压的原因。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积压的,个人应承担部门经济责任。

9.会计部门根据物资积压情况,核算出物资的折旧价值,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积压物资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车辆船舶、山林树木等。耐用年限未达2年及以上的或价值未超过3000元以上的,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属类别,由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和保养的具体细则、包括编序、移交、增减报告、盘点、增置、营造、修缮等,由各指定部门自行制定。

3.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处理、抵押、质押、转让、移交、报废等,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必须写详细的书面

报告,计算出预计费用,上报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门应设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增减情况和折旧情况,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按税法的规定办理。

5.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对固定资产发生的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每一会计期间末,应与会计人员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合资查账。

6.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类别、用途的不同,确定为固定资产投定相应的保险。

三、车辆管理

1.企业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负责车辆的调派、维修、年检、清洗等工作。

2.员工用车时,应提前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出车申请表,总务部门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予以派车。

3.出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总务部门保管,一份交由出车司机。出车司机应根据出车的相关情况,详细填写出车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里程数、违章情况、车辆需维修保养情况、加油金额等。每周总务部门定期的根据司机收车后上交的出车申请表,对车辆的使用状况进行核实。

4.企业实行“一人盯一车”的车辆管理制度,每台车辆由固定的司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车辆。

5.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干净,严守交通规则,定期的对车辆的刹车系统、电瓶、轮胎、喇叭、水箱等做基本的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给总务部。

6.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企业已签约的4s店内进行,相关费用实行月结。总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状况,定期组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7.因司机使用不当或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失职,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依情节严重程度,维修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

8.公司所有车辆都已投保。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人员伤亡时,司机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总务部门,以便做好理赔工作。

9.若因司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将公司车辆外借等个

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司机个人承担,同时公司将会对司机做出相关行政处分。如果非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经保险公司理赔后,其余维修、医疗费用由公司负担。

10.车辆的加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及停车费由总务部每月进行统计,以相关凭证为依据,上报财务部,实行实报实销。对于公车私用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个人负担。

11.严禁任何人驾驶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严禁任何人无证驾驶。

四、办公用品管理

1.企业所有的办公用品由总务部门统一购买、分发。总务部门应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及消耗水平,向总企办报告,确定采购数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于每月1、2日统一采购。

2.企业统购物品中没有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申请,总经办批准后,各部门可自行购买,购买费用由企业负担。企业调整办公用品格式,或更换宣传用品时,应出台相关通知,告知各部门知晓。

3.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量,填写办公物品申请单,向总务部门申请办公用品。如有急需物品,可电话通知物品管理人员即日发放,但事后必须补写申请单。

4.物品管理人员定期的对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明细进行核查,并及时的予以发放。对由申领数量限制的物品,除特殊情况,应定量供应,不予多发。

5.总务部门应做好办公物品的出库、入库账单,详细记录办公用品的流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物相符,并定期清查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办公用品。

6.总务部应每年对办公物品盘点两次,账物不符的查找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总务部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申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应定期的进行调查;同时,每年末,就办公用品的购买情况、申领情况、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积压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将结果上交给总经理办公室。

五、电话与传真管理

1.电话使用规范:员工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您好!

篇2:物资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部分办公物品管理

第一条办公物品分类(一)常用品:铅笔、圆珠笔、胶水、透明胶、大头针、图钉、回形针、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告示贴、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钉书钉等。(二)控制品:名片、压杆夹、文件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打孔机、会议纪录本、信封、笔筒、钢笔、白板笔、水彩笔、固体胶、胶带、标签纸、涂改液、更正带、档案盒、档案袋、皮筋、刀片、票夹、印台(油)、量具、刀具、软盘、刻录盘、印泥等。(三)特批品:

1、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

2、墨盒、U盘、移动硬盘、硒鼓等。

3、打印传真机、计算机。

第二条申购和采购办公物品采购与日常管理,由前台行政文员具体管理,根据消耗情况及时填写《申购单》进行申购,经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后方能购买。未通过OA或书面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费用控制(一)各部门负责人对办公用品申领使用作合理规划与管控,原则上月办公用品(指常用品和控制品)费用控制在人均10元(人民币)以内。(二)办公用品有一定的使用周期,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允许每月累赘申请。(三)若因业务需要超出部门费用预算则需预先提报管理中心负责人核查签字,若未经批准费用超出部分由部门经理自行承担。举例:设计部有2名工作人员,(每月人均10元费用),则设计部月办公用品费用总额

2*10=20元,若当月超出此费用标准且未办理相关超额手续,超出部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

第四条办公物品申领审核流程(一)常用品/控制品每月25号(节假日提前)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报下月“办公物品申请计划”(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至前台行政文员处,由行政部分管负责人审核报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统一购置。若各部门逾期提报计划则该部门发放时间延期至次月。(二)特批品各部门申购特批品(墨盒、U盘、移动硬盘、硒鼓、打印传真机、计算机等)须填制签呈或通过OA表单提交信息部审核,经管理中心主任核准后报总经理签批,总经理同意后由信息部统一购置。

74(三)在月部门“办公物品申请计划”外原则上不再办理个人申领,但在每人每月10元费用控制内,个人因业务紧急需要申领个人用品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在前台处登记领取,不得擅自领取,否则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四)行政部分类建立《每月办公物品使用情况台账》,逐月核对排查申领计划,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办公物品申报。

第二部分公司摄、录影设备管理

第五条公司摄、录影设备指公司所购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投影仪等数字电子设备。

第六条设备管理和维修(一)公司摄、录影设备的管理由信息部负责,统一安排部门的外借。(二)当公司相关部门需要时,由信息部统一安排摄、录影设备的使用。(三)原则上公司摄、录影设备不外借,由信息部专职技术人员配合相关部门使用。(四)特殊情况部门外借摄、录影设备使用时,发生人为损坏,由部门负责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支付设备维修费用。(五)部门因公需要外借设备时,必须提前1天向信息部提出申请,由信息部主管批准后外借。在外借时,须由信息部人员进行培训,经当场考核合格后,方可外借。(六)公司摄、录影设备主要用于公司对外宣传事件、产品拍摄、员工活动等,不得用于私人活动。(七)信息部执行岗位负责制,由信息主管负责设备的外借审批;信息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设备的保管工作。(八)信息部全面负责设备损坏的报修工作。一般故障由信息部负责维修,如需报修,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专业单位进行保修,并咨询故障排除日期,向有关部门通报。超过2周方能解决的故障,原则上应准备备用设备。

第七条设备的使用和资料档案保存(一)原则上公司重要活动由(集团)公司总裁办负责督导各承办部门具体执行,信息部负责摄像、摄影、录音工作并制作成光盘存档。(二)部门活动原则上由部门经理向信息部提出申请,外借设备,部门员工自行拍摄,并由该部门制作成电子资料提交信息部存档。如需制作光盘,需要提出申请,信息部负责安排光盘的制作。(三)管理中心督导并负责责成信息部及当事部门提交有新闻价值和历史意义的相关摄影、摄像资料并在2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公司OA办公系统及公司网站;领导录音资料在一周内整理完成并上传公司网站。(四)部门一般活动,如需信息部提供摄像、摄影服务,应在2天前(突发事件也必须事前)向信息部提出申请,由信息主管审批后,合理调度安排摄像、摄影人员。(五)部门大型活动如有需要摄影等技术支持的,应在一周前(突发事件也必须事前)向信息部提出申请,申请中请注明摄像、摄影人员的人数和岗位,并附上活动议程,供信息部人员安排作参考。(六)公司摄像、摄影人员为部门服务,不得利用公司设备进行私人行为。(七)公司各部门电子资料光盘凡涉及公司层面的,均须呈报信息部档案管理负责人归档,(具体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部门一般不向其他个人提供此项服务。

第三部分空调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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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为合理使用空调设备,延长空调机的使用寿命,同时也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制订以下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第九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备注:当地有规定开通暖气的地区,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得使用空调)

第十条使用时间:仅限于工作时间使用。员工离开或办公室无人时应关闭空调器,严禁室内无人空调机照常使用开机。下班前半小时一律将空调关闭,晚上非工作加班不能开机。

第十一条使用标准:空调使用遵循“气温符合标准”,气温标准以当地天气预报为准。公司总部由信息部负责关注每日天气预报,并在次日决定各部门是否可开启空调。各中心办事处,由该办事处最高负责人(或中心办事处最高负责人指定专人)关注每日天气预报,并在次日决定各部门是否可开启空调。(一)夏季气温在28℃(当地天气预报最高气温)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5℃,下班前半小时将空调关闭。(二)冬季气温在5℃(当地天气预报最低气温)以下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下班前半小时将空调关闭。

第十二条空调保管(一)空调管理人有以下几种分类:

1、公司总部由空调所在部门最高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担当。

2、各地中心办事处,由该办事处最高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担当。(二)空调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空调使用期间,应将办公室的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器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不得随意改变空调机的风叶方向及随意打开机壳或拆卸机件。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公司总部如发生空调损坏应立即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核定并维修。各地中心办事处,如发生发生空调损坏应立即电话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核定,由中心办事处及时联系维修。

3、负责空调遥控器的保管。(三)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器或遥控器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造成空调器和遥控器损坏的本人承担。

第四部分办公设备维修管理

第十三条各部门办公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由负责保管的责任人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单》报管理中心主任签字核实后由行政主管根据具体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人员维修,若在三个工作日内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维修应向管理中心主任汇报并及时告知维修申报人。

第十四条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维修申报人应到行政部详细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登记表》以便备案管理。

第十五条若办公设备损坏系人为破坏造成,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破坏设备责任人全额承担。

第五部分工作包标准配置管理

第十六条为更好展现徽记销售员工的形象,促进销售员工更好的开展销售工作,现就销售员工配置工作包及工作包内装物要求作出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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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工作包配置规定(一)凡徽记销售体系正式员工均配置工作包一个,所有人员要爱惜公司配发的工作包。(二)如员工在配置工作包后半年内离职的,工作包要归还到办事处,不能归还的,按50元/个进行赔偿。配置工作包半年后离职的工作包归个人所有。

第十八条工作包内装物要求(一)工作包是为了方便销售人员工作用的,所以包内必须装有以下物件:

1、笔和笔记本。

2、订单及价格单、部分样品。

3、广宣品物料(挂条、扎带、POP、货架贴、跳跳卡、爆价贴)及其他区域内设计的部分宣传品。

4、清洁物品。

第十九条处罚规定(一)作为工作的基本配置,所有销售人员须每天背工作包上班,且保证内装物完整。(二)凡公司总部员工到各地出差,检查到有员工没有背工作包,给予50元/次的处罚。(三)凡各地办事处检查到有销售人员没有背工作包上班的,省区经理将给予其50元/次的处罚。

第七部分附则

第二十条(一)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二)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大宗)办公物品申请单》(登记表)、《公司摄录影设备借用登记表》、《办公设备维修申请单》(登记表)(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更新)。(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管理中心、信息部、内审部。

篇3:某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