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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北区旧社国民小学级任导师岗位职责

2024-07-30 阅读 2847

一、基本职责:

1.準时七时四十分前到校指导学生,每週二早上7:50~8:10参加教职员晨会

2.指导班级参加集会及放学活动。

3.善尽班级经营职责。

4.处理班级偶发事件。

5.充分与家长沟通。

6.清点并保管班级财产,检查教室门窗、公物及教室外洗手台,如有损坏,应追究责任,并通报总务处维修。

7.转达并协助学校推行行政及教学业务。

8.建立并保管学生资料,不得外洩。

9.恪遵教育宗旨及有关法令,为学生表率。

10.于校园及教学中,立场保持中立,不得为特定政党、宗教、种族作宣传。

11.协助回应学生家长之疑惑,或转达相关业务承办人进行二级处理。

二、级务指导:

1.协助危机处理,如遇灾害,应保护学生并协助疏散。

2.指导学生进行课间活动。

3.指导学生午餐用餐、善后及用膳礼节,及午休安排。

4.督导值日生工作及学生清扫工作。

5.指导班级自治干部处理级务,订定班规。

6.指导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各项竞赛。

7.指导学生生活、安全及卫生习惯,并注意校外行为。

8.指导学生班级布置及用品的放置,并能爱惜公物。

9.纪录学生出、缺席状况,如有中辍情形,立即通报生活教育组。

10.批阅学生作业,评量学生学习成果。

三、辅导工作:

1.处理学生个案及冲突事件。

2.注意并辅导两性问题。

3.注意并辅导学生情绪。

4.适时实施个别辅导。

5.辅导工作上有困难时,寻求支援。

篇2:某高中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高中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1.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特长诱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受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活泼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他科任教师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并反馈信息。

2.建立德育导师制工作制度

(1)档案制度。为每位受导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期的表现及每次考试后的成绩逐一登记,分析对照。建立受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受导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2)家访联络制度。建立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德育导师必须对受导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3)谈心与汇报制度

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要求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4)建立小组活动制度

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小组内与小组之间将由德育导师组织定期(每月一次)进行交流。

本小组内: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上一周期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如实讲出来,导师与其他小组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浓厚的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心心沟通氛围。

小组之间: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于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与观点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5)导师培训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每学期至少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来校讲学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校本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6)导师考核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一是每位导师的自评;二是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三是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四是年级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

(7)导师奖励制度

A、德育导师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评选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B、学校每年对德育导师进行考核,合格的,给予每月30元的津贴,每学年评出若干名优秀德育导师,给予每年300元的奖励。

C、学校对担任德育导师的教师优先提供相关外出学习机会。

篇3:美容师及美容导师岗位职责内容

1.准时上下班,穿统一工作制服(配识别卡),淡妆,良好精神面貌,上班必须穿工衣,涂口红,剪指甲,不得佩带手部饰物,勤洗头等注意个人形象卫生。

2.保持(美容院)公司内外卫生,所有器具需保持卫生整洁、陈列有序。

3.整理清点零售商品,及时填写补货申请单,补充缺货品种。

4.熟练的操作技巧和推销产品的能力,应具备专业的护理技术及手法,产品配套推销,专业知识培训及演讲“合一”能力。

5.提供服务时应细致人微,热情周到,规范使用礼貌用语,诚恳征询客人意见、要求,并及时向上级主管反馈信息。

6.以客观公允的态度面对投诉,态度和蔼、语气婉转地给予解释。

7.配合、协助上级主管拟订各项工作计划、完成各项经营管理任务,并积极参与各项宣传促销活动等。

8.认真学习产品知识和专业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

9.保守美容院之机密,严禁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