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教师教育)

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教师教育)

2024-07-30 阅读 9089

1.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校、院两级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

2.协助院长制定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保证政令畅通和教学、科研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协助院长抓好全院人员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订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抓好学院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办公室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5.协助院长做好全院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6.协助部门工会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性工作及各种集体活动工作。

7.督促和检查全院文书档案的建立和其他管理工作。

8.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协助院长做好经费预算和经费审核工作。

9.做好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医院院长办公室秘书工作职责

医院院长办公室秘书工作职责

一、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做好开会前的各种会务准备,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二、起草领导交办的各类文件。

三、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承办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根据主任的批示进行处理催办。

四、了解、催办各科室执行决议和院领导交办事项的处理情况。

五、协助完成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好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的审签审批工作,建立和管理全院职工档案。

六、安排院办公会、科室负责人会及全院职工会议。

七、负责发文的登记、编号、复印、盖章工作。

八、负责记录医院工作日志及大事记。

九、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篇3:卫生院院长职责

卫生院院长职责

一、公共卫生职责

**卫生院长是本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及卫生监督执法的责任人,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接受县卫生执法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公共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方面的业务委托和指导,组织本院专兼职人员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和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并将各项有关职责和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落实。

(一)组织制定本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地方病防治、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二)组织全院协助镇政府对辖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

(三)安排收集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协助和委托开展辖区卫生执法和日常监管。

(四)负责本辖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组织管理与服务,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和精神卫生服务工作。

(五)指定专人协助镇政府负责爱国卫生组织工作。

(六)负责对本镇各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检查考核。

二、基本医疗服务

(-)领导本院依法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做好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急症一般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工作,在院内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组织对村医生进行医疗业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抓好本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安排专兼职人员协助镇政府开展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宣传工作。

(二)成立新农合即报处,负责本院参合农民门诊、住院费用的报销工作。

(三)成立新农合管理小组,负责本院及各分院的农合工作督查和监督工作。